神经,并且建议病人外出去散散心,希望通过距离让他得到安慰。可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的愿望却恰恰与之相反:他甘愿享受煎熬。
特兰西多·阿里萨是个随性的黑白混血女人,向往幸福,却为贫穷所累。她对儿子的痛苦感同身受,并从中得到满足。儿子神志不清时,她喂他喝椴树花水;儿子浑身发冷时,她为他裹上羊毛毯子。与此同时,她还为他鼓劲,让他在灰心丧气时也能得到安慰。
“趁年轻,好好利用这个机会,尽力去尝遍所有痛苦。”她对儿子说,“这种事可不是一辈子什么时候都会遇到的。”
但邮局里的人当然不这样想。弗洛伦蒂诺·阿里萨自甘堕落,成了一个懒汉。他总是心不在焉,以至于把通告邮件到达的旗子都搞混了。一个星期三,他升起了德国旗,而到达的船只却是利兰公司的,运来的邮件是利物浦的;还有一天,他升起了美国旗,而来船却是大西洋轮船总局的,运送的是来自圣纳泽尔的邮件。爱情扰得他心神不宁,频频出错,引起了众人的抗议。他没有丢掉工作,完全是因为洛达里奥·图古特把他留在了电报室,还带他去教堂唱诗班拉小提琴。他们之间的友谊令人费解,毕竟,两人年龄悬殊,几乎是爷孙两辈。但他们无论在工作中,还是在港口的小酒馆里,都相处融洽。港口的小酒馆是那些彻夜不归的人的去处,三教九流的人都有,从靠人施舍的酒鬼到衣着考究的少爷,而后者往往是从社交俱乐部的豪华宴会中溜到这里来吃炸梭鱼和椰汁饭的。洛达里奥·图古特常常在电报室值完最后一班后到这里来,一边喝着牙买加甜酒,一边和那些在安的列斯群岛跑船的疯狂水手们一起拉手风琴,直到天亮。他身材高大,动作有点像老乌龟,胡子是金黄色的,每次晚上出门,总带着一顶弗里吉亚帽。就差在头上插一串风铃草,否则他就和圣尼古拉一模一样了。每个星期,他至少要和一只“夜鸟”过上一晚,他就是这么称呼那些在小旅馆里向水手出卖应急爱情的姑娘们的。刚认识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时,他以言传身教的喜悦带着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他领到自己的秘密天堂。他为他挑选自己认为最好的夜鸟,同她们讨价还价,商定方式,还用自己的钱提前付了账。但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没有接受:他还是童男,并且决心除非因为爱情,否则绝不失掉童贞。
这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