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期的三餐,做完就走,不需多留。
五月的初夏,晚风清凉又温柔,林简进了院门没直接进屋,而是将书包放到院子里的长椅上,绕着喷水池速跑了二十圈。
今天的锻炼日程完成,才拎起书包进了门。
屋子里的客厅和厨房灯亮着,可能是阿姨走的时候忘了关。
林简没在意,将书包放在玄关处换鞋,准备先去洗手再吃饭。
而刚从一楼的洗手间出来,一抬头,就愣住了。
沈恪端着阿姨做好的饭从厨房出来,站在餐桌边,抬头瞥了他一眼。
林简一时有点懵,半天才找回自己的声音:“……你怎么回来了?”
其实想问的是,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时过七年,二十七岁的沈恪眉目依旧,曾经的青年之姿愈发英挺颀长,周身混沌着介于青葱和成熟之间的边界感。
这种感觉近些年常常让林简产生一种很奇特的矛盾。
就像他原以为,普遍肤色偏白的男人总会让人联想到羸弱,就像自己小时候那样,谁见了都爱说他是个糯米糍。然而放在沈恪身上却截然相反,这人也白,这么多年哪怕是盛夏时节,林简就没见他晒黑过,但是周身气度却又硬朗苍劲,宛如一株扎根生长在皓月山巅的青松,韧而拔擢。
“在你跑圈之前进来的。”
沈恪答了他那个问题,放下煲汤的小砂锅,见他还傻站在错层台阶下,忍不住“啧”了一声,好笑道:“这是等喂呢?”
“哦,来了。”
林简回过神来,快步走过去,眼尾不自觉地弯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