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舸笑了笑,指尖颤得更厉害了。
他不甘心,在季眠身边坐下来,死皮赖脸道:“人的心脏有三百克重,那么沉,多装我一个怎么了?”
“……”
季眠只无声地望着他。
陆舸的手攥紧了。
他知道自己在季眠这里是完蛋了,连垂死挣扎的可能性都没有。
如果季眠健康,即使花一辈子,陆舸也会想办法让他爱上自己,咬死了绝不放手。
可现在,陆舸望着床上那道几乎可以用“薄”来形容的青年,嗓子眼猛然堵了一下。
他不想他不开心。
他火大,心脏这颗气球被这股子无名火填得满满当当,仍然是在气自己。
陆舸这人有病,生着自己的气,却偏偏想要无差别扫射别人,尤其是季眠。
他想指着季眠的鼻子凶他,又舍不得。这种情绪大抵可以算是一种另类的气急败坏。
一怒之下,陆舸抄起床边半块季眠吃剩下的面包,狠狠咬了一大口。
惊愕之下,季眠连人设都忘记维持,一双眼睛瞪得溜圆。“你——”
他眼看着陆舸在自己咬出来的豁口上啃了一口,鼓起的腮帮子动几下咽下去。
“你、你……”季眠说不出话来。
为什么吃他的东西?不,是为什么吃他剩下的东西!!?
陆舸啃完了,还要气他:“大少爷以为之前剩下的饭菜是谁帮忙解决的?呵,垃圾桶?”
知不知道他每天要多运动一个小时才能消耗完过剩的热量!
季眠的脸腾一下红了,但不是被气的,说不出的羞恼和尴尬。
——他真以为是垃圾桶解决的!!
陆舸看着他通红的脸,拼命咬牙,更气了,气得心脏密密麻麻地疼。
妈的,怎么就这么招人喜欢?
再喜欢……也不是他的。
不是他的。
*
陆舸再没去过许家。
他的生活正常如旧,晚上用不着再去找季眠,他在公司待的时间便更久了,成了彻头彻尾的工作狂。
人只要一忙起来,其他的什么事情就都会忘记。陆舸显然明白这个道理。
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的状态很充实,实在闲的时候他甚至能自我开解:这样也好。反正,喜欢上一个病秧子又没什么好处。
爱上季眠,就跟爱上一块木头没什么区别,甚至木头至少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