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公开向社会招标,具体内容详见工程招标书。
工程招标书在哪里?
还没拟好。
旧城改造指挥部正在郑成林督促下挑灯夜战,反正再晚也必须今夜发到网上。
与此同时衡芳区正府召开党组会议,除郑成林之外全部出席,为什么没通知他?
就是讨论关于处理郑成林在综合商厦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中处置不当,酿成重大舆情的问题。
所有参会者都清楚郑成林是替罪羊,但有什么办法?相比其他“羊”,这已是代价最轻、影响最小、反弹最弱的选项,别的好意思动哪位?再说层层分解下来,郑成林的确具体负责旧城改造招投标工作,鞭子抽得狠了点,但也没抽错。
党组会议从头到尾只开了十二分钟,一致同意今晚印发《关于给予郑成林同志行政警告处分的决定》,内容也精简得不能再简:
鉴于郑成林在旧城改造指挥部分管招投标工作中引发重大舆情,根据相关规定,经研究区正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郑成林同志行政警告处分。
这是党正干部最轻微、负面影响最小的一种处理结果,通常是分政纪处分和党纪处分两大类,政纪处分又分行政处分和纪律处分,主要针对公务员履职和执制等方面所犯错误,处分分六种即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其中警告只有六个月期限。
党纪处分主要针对党员干部违反党纪以及作风等问题,处分分五个层次即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一般来说党纪处分要比行政处分份量更重些,因为涉及到党员干部“私德”,这是选拔人才和培养重用时最看重的,相比之下行政处分往往涉及突发事件问责等不可抗拒因素,也是组织部门遴选时可以“从权”的因素。
有时某些犯了事的领导被“撤销党内职务”,但行正职务不变,不熟悉内情的老百姓会误解而愤愤不平,其实就是仅仅受到党纪处分罢了。
大概唇亡齿寒的缘故,讨论过程中副区长们都没怎么说话,尤其阮其彪一个劲地叹气,连连说“旧城改造是大坑”,又说“蓝区长幸运地跳出去了”,引得万启阁也深深叹息。
他是真的遗憾那小子太幸运,倘若这回不是郑成林而是蓝京,起码弄个记大过处分!
还是当晚,丁雪楠守在综合科紧急发布处理决定时,车端平和万启阁联袂与被紧急召回的郑成林谈话。
此时郑成林还蒙在鼓里,以为区主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