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上了一层水雾,不断喘着粗气。
这世上居然真的有借尸还魂如此荒唐的事,而且一朝梦醒,似乎已经跨越了朝代,记忆里的许多东西让她熟悉又陌生。
恢复了些许力气之后,她坐到梳妆台前,愣愣地望着镜中的自己发呆。
这具身体的容貌可以称得上明艳大方,是母亲最喜欢的样貌,母亲以前就总说,自己的长相太过静秀,身型又清瘦,看着就不像能成为当家主母的样子。
她却偏偏不服,不想堕了宋家几代女子传出去的名声,更加用心地学习管家之道,女工厨艺也越发精通。
她以一个优秀的当家主母为目标,日日勤奋,坚持了二十多年,却因为各种因缘巧合,到最后也没能嫁出去。
如今,她长成这副模样,蜂腰翘臀,看着也是好生养的样子,最重要的是,在记忆里,她好似已经成亲了,一生所学终于有了用武之地,母亲要是知道了,肯定替她高兴。
她双手合十,于心中替过去病故的宋筝和这具莫名失了灵魂的身体一同念了悼经。
从头到尾仔仔细细默念了三遍之后,她睁开眼,压抑着心头莫名的欢喜开始替自己梳洗。
宋筝已然故去,从此之后,她便是宋萤萤。
现下的时代,女子并不以盘发为美,反而多兴披发,她的头发是烫染过后的栗色波浪大卷,一觉起来,看着实在有些乱糟糟。
对于时兴潮流,她向来接受速度极快,毕竟想要成为一位优秀的当家主母,打扮得不时兴,是丢了自家丈夫的脸面。
但这头发实在太乱了。
她照着记忆里的习惯,先去洗了个头发,仔细养护过后轻柔吹干,然后拿出那个叫手机的东西,搜了好几种编发的教程,选了几个热门自己又觉得好看的,利索地把头发给编好了。
这儿的首饰也亮闪好看,她挑了一个钻石发卡别在发间,顿时觉得自己比起刚刚要明艳端庄几分。
她满意地望着镜子欣赏了许久,又照着记忆里替自己画好妆容,实在觉得当今世界女人许多物件,比起他们的朝代要好用得多。
令人欢喜!
至于衣物,在她病故前,京城刚巧开始讲究衣衫薄如蝉翼,隐约透出肤色乃是最佳,所以对于露出肩颈手臂她倒是接受良好,只是仍旧不太习惯露出腿脚,便先挑选了一件及踝长裙。
打扮妥当之后,她终于出了卧室,客厅里,有雇佣的阿姨正在打扫,见着她此时这幅模样似乎颇为意外,盯着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