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爱上一人只需要一秒,但是忘记一个人却是需要一辈子。
更何况是她爱了楚凌天十年,这十年间,她对楚凌天的爱意已经刻到了骨子里。
邹诗诗一到京都就想要给楚凌天打电话,想要见见他。
她相信只要她打出了电话,楚凌天肯定会见她的。
但是她不想打扰楚凌天的生活。
所以及时她很想见楚凌天还是没有联系他。
只要她知道楚凌天和念念也在京都,只要她知道她们所处于一个地方,她也就满足了。
邹诗诗的大学同学很多都在京都工作,所以他们听闻邹诗诗到了京都,便决定一起吃顿饭,也当是开同学集会了。
两天之后,待邹诗诗将公司的事情处理完之后。
邹诗诗就去参加了同学聚会。
因为这一次同学聚会还是他们这么多年第一次相聚,所以只要在京都的同学都参加了。
他们将聚会的地点定在了一家高档酒店。
邹诗诗到场的时候,在场已经到了十来个男男女女。
其中有一个打扮的十分时髦的女人站起身就迎了上去。
“我们的邹大班花终于来了,快进来坐,没想到这么多年没见,诗诗你还是这么漂亮。”
说着,时髦女人就拉着邹诗诗坐在了沙发上。
“诗诗,你再不来我们陈公子可都要望眼欲穿了。”
就在这时,另外一个大波浪女人看了坐在另一边沙发上的年轻男人一眼,调侃的说道。
大波浪女人的话一出,众人都纷纷的笑了起来。
“可不是,诗诗,据我所知,当年在学校的时候,陈公子还追过诗诗呢,只不过诗诗当初非说自己有喜欢的人。”
“当初陈公子追诗诗的时候可轰动了,甚至连整个学校的人都快知道了,我都快被感动了,结果诗诗却是不为所动。”
“对,我也记得,陈公子当初可痴情了,谁都不喜欢,就喜欢诗诗。”
邹诗诗闻言,微微的皱起了眉头,心里有些不悦
她是极为不喜欢将这些事情拿到外面来说。
“你们够了啊,你们再说将诗诗吓跑了怎么办?”
就在这时,坐在一旁的年轻男子也走了过来。
此人正是他们嘴里的陈公子,陈旭。
陈旭家境殷实了,陈家经营着一家公司。
当年陈旭在学校可是有名的高富帅,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