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迹的那只手摸了摸自己的脸,屋子里不甚明亮的光线让人没法将室内的情况了解得太过详细,因此他又往短发的哥哥那边凑近了一些距离,不解地问道:“我现在看起来很可怕吗?”
正常来讲,依照人类社会的审美标准,他的长相怎么也不该被归类为恐怖的标准才对。
他的脸确实不可怕。
当他这么凑近迪恩的时候,饶是还没有恢复正常的兄长,也一样为这近距离的面庞愣了一下,才又想起来对方刚刚的不科学举动而恢复了恐惧的状态。
不得不说,这个反应还是有些伤人,毕竟就约书亚的角度来说,他也只是掏了一下子弹而已,应该还没有到达不科学的地步,不过既然没有看起来太过异常的行为,他也没有继续纠结在这件事上,考虑到他接下来还有行程,继续浪费时间是没有道理的。
因此约书亚只是仿佛理解性地向后退了几步,而后掏出手机看了一下时间,接着重新抬起头看向两兄弟,勾起了一个礼节性的笑容,“抱歉,也许我让你们受惊了,但是我现在赶时间,需要先走了。”
如果这是在一切正常的情况下,他这么笑起来也许还会让人觉得这是一个温和有礼的人,然而衬着他胸口的血迹和那从容躲过子弹的行为,就怎么看都有点惊悚的意味在里面了。
但是就他刚刚看到的时间而言,虽说没有错过他的约会,也离和他男友约定的时间有一定距离,可从佛罗里达到纽约的时间怎么也不能算短,再算上他必然需要将身上染血的衣服换一套的时间,就不那么充裕了,他当然需要抓紧时间。
而且他的礼物也被毁了。
想到这里,约书亚便有点想皱眉头。对于一名穿越者来说,哥谭是个好地方,因为它混乱,所以要解决在这个世界的身份证明也就变得格外方便,但是也正是因为混乱,让他对这个城市不那么喜欢,毫无秩序,而且现在还把他的礼物毁了,又差点害他约会迟到。
事实上,他也不是第一次穿越了,即便出现的地点不是在哥谭这样的地方,他也一样能解决身份问题,因此在面对哥谭这样不合逻辑的混乱城市时才那么不喜欢。
不过现在的当务之急还是回到纽约。
诚然,假如这段恋爱关系最后以失败告终,他也可以更换下一个对象,但是现在他既然在这段关系里,就应当做好一个恋人应当做到的事情,而约会迟到毕竟是不礼貌的。
约书亚想离开,却完全不清楚自己的出场方式以猎魔人的角度来说有多么不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