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你在一起,时间像在飞逝。再多六年、十二年,还是觉得心动如初。”
超哥的情话一波又一波,倩倩一不小心“扑哧”一声又笑了。和超哥在一起,任何时候都会有甜蜜炮弹来袭,突然得防不胜防。情话是说给心动的人听的,倩倩对于超哥,是永不会枯竭的灵感。
两个一半才是整首歌
抬头看一眼星空,回头温一段旧梦。
所有零星的片段拼凑成一个完整的故事,故事里有你,也有我。
——引言
毕业后我被分配去北京的一家公司实习,那时候我才知道一个人漂泊在外、举目无亲是什么感觉。不过,好在我结识了几个好朋友,让我觉得生活有时候并不是那么悲观,人必须得往前看。
刚子是我在北京认识的第一个朋友。他是我的上司,地地道道的老北京人,说话腔调里总是带着“我是爷儿”的那份霸道。这是每一个土生土长的北京人刻在骨子里的东西。他虽然说话霸道,但人却不霸道,工作上很好相处。
他从不会因为自己的职位高就会对你指手画脚,总是会尽量顾及每一个人的感受,这让我改变了“老板一向尖酸刻薄”的看法。他是最像“哥们儿”的老板。
他对员工的好不在于每个月发了多少奖金,而是让每个人都感受到了家一样的温暖。让每一个怀揣梦想的人都扬起长帆起航,而不是一个人孤独地划着桨。
他请我吃饭,我从来没有掏钱的机会。他常挂在嘴边上的一句话是:“你又不是老板,能有什么钱?我来付!”
他真是霸道啊!不过我真喜欢他的霸道啊!
刚子有钱,但不挥霍,他是个平民老板。他最常去的地方就是酒吧一条街,人来人往的很热闹。那些看似豪华的高档餐厅他嗤之以鼻,他说没有人味儿,在那种地方吃饭就像是举行某种仪式,一点儿也放不开。
有时候下班时,我们商量着去哪里吃饭能提升档次。刚子说,“档次有个屁用,吃饭的时候如坐针毡,疼不疼?”
然后我们就被他领着去吃老北京火锅了,吃完火锅流一身的臭汗,洗个澡后又被他领到酒吧。我说你真是标新立异啊,他说反正一个人习惯了,无所谓,开心最好。
但实际上,他过得并不开心,他每次去酒吧喝酒总是醉着出来。
我每天都坐地铁四号线,从安河桥北坐到新街口。等地铁的时候最是无聊,无聊的时候总能找到打发的乐子。时间一长,我发现在安河桥北站永远都有一个弹吉他的小姑娘,细细长长的眉毛,鼻子很挺,眼睛大大的很有神。
听她唱歌是种享受,绝对值得你花上十几分钟细细品味。
她的嗓音清澈甜美,空旷的调子能把你拉回呼伦贝尔大草原、雅鲁藏布江、云南大理、成都的小酒馆……能让你不安的灵魂跟着调子慢慢出窍,这便是她的功力。
唱歌的时候,她总是习惯把头低着,然后轻轻地拨弄着琴弦。听得入迷了,也有人当场点歌的,然后往她的吉他盒子里扔个几十块钱,就算是酬劳。
一个人,一把吉他,一首歌。唱自己喜欢的音乐,用歌声和别人分享自己的故事,这是属于她的幸福。
我喜欢听她唱《北京,北京》,她和原唱的风格完全不同。没有歇斯底里的呼喊和躁动的电音,简单的伴奏,静静的哼唱,一点儿也不华丽。孤零零的几个调子,听了反倒更容易让人生出浓烈的渴望,透过寂静看到的繁华往往更加绚丽多彩。
听了不下几十遍,下一次再听还是会陶醉其中,常常能找到不同于以往的感觉。
我成了她的歌迷。有时候从她旁边经过,总会有意无意地跟着哼几句。刚开始出于礼貌,她总是抬头对我笑笑,说:“你也喜欢唱歌啊?”
我点点头,说:“喜欢,但唱不好。”
她冲我眨眨眼睛,然后低头继续吟唱。
后来我和她渐渐混熟了,我经常跑过去搅她的场子。她唱许巍的《像风一样自由》,唱到一半要换气,我接着后面唱一句周杰伦的《东风破》,哼着哼着就把她带到沟里去了。
她叫小玉,偶尔会抱着吉他来地铁站唱两首,但最近不常来了。
她说现在时间越来越不够用,生活限制了她的自由。衣食住行像四根绳索,紧紧地勒住了小玉的脖子,每向前迈一步,呼吸就变得异常艰难。她说不挣钱就活不下去,如果连最基本的物质都无法满足,谈理想就像是在水里憋气,坚持得越久越是难受。
不过,小玉天生嗓音条件好,很快就被一家酒吧老板看上了。她做梦都想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舞台,虽然酒吧不大,但有人听她唱歌她就知足了。
酒吧规定,每天从下午六点唱到晚上九点,不算客人给的小费,另给三百块钱工资。
签合同那天,小玉给我打了不下十个电话。因为这件事情,公司里的同事鄙视了我好几回。
晚上她请我吃饭,她第一次喝酒。我开玩笑说:“现在麻烦大了。”
她说:“麻烦什么?”
我说:“以前听你唱歌都是免费的,现在要想听你唱歌,还得跑到酒吧里点瓶威士忌。”
她乐呵呵地说:“阳子哥,只要你能来,这瓶威士忌算我的。”
我点点头,说有空一定过去捧场。
酒吧里的小玉渐渐褪去青涩的面孔。她的嗓音依旧清脆动人,只是眼神里添了几分成熟的味道,那是被生活压榨出来的俗气,但刻进风花雪月里的俗,却是最能打动人心。
私底下小玉经常和我开玩笑,说能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已经很难得了,没曾想一直坚持着,还能顺带着挣点钱,真是无法想象。
我说,上帝是公平的。每个人所忍受的苦和获得的甜是成正比的,付出肯定会有收获的。
她点点头。
在酒吧里唱歌,小玉认识了不少的朋友。她也遇到了人生中最重要的一个人——刚子。刚子是小玉的忠实粉丝。
以前刚子去酒吧总是喝醉,但现在好像变了,他再没有醉过。他的目光不在酒上了。
刚子是老报馆酒吧的常客,老报馆酒吧相比于一般的酒吧而言显得不那么燥,是个喝酒聊天的好去处。
小玉还没去酒吧驻唱的时候,酒吧的气氛还没那么活跃,每个人都沉在自己的世界里。小玉就像是一股醒酒的风,总是能让人晕晕乎乎的时候感受到一股清凉。
刚子第一次听小玉唱歌就被她深深迷住了,说实话我也迷,但没有他迷的那么有兴致。
以前他去酒吧的时候总会把我们也顺带捎上,但渐渐地他变得神出鬼没。
他早早地来到酒吧,点上一瓶百利甜,跑到最靠近舞台中央的位置。有时候也喝点老青岛和黑啤,然后等着六点开场,一直听到散场为止,从不中途离开。
他喜欢小玉,不敢明说,只好用小费来婉转地表达。这一点有些不符合老北京爷们儿的风度。就这事,我笑了他大半年,刚子居然也有不敢做的事。
直到表演结束的时候,小玉去后台卸妆,然后背着吉他往回走,刚子就偷偷摸摸地尾随。
大晚上的,黑灯瞎火,差点没把小玉吓个半死。
她给我打电话,说自己被人跟踪了,让我赶紧过去救她。
我说:“你别急,先稳住,等我先拿根棍子。”
等我赶到现场的时候,看到一个黑影和小玉在聊着什么。我不知道那是刚子,我第一反应是,小玉遇到流氓了吗?
我拿着棍子大声嚷嚷了几句,来个虚张声势,其实心里怕得要命。
刚子扭过头盯着我手里的棍子,脸都吓白了,原来他比我还害怕。
他躲到小玉的后面,结结巴巴地解释:“哥,你千万要冷静啊,我不是什么坏人。”
我这才看清那人是刚子。
我目瞪口呆,这还是我认识的刚子吗?回到公司和同事们聊起这事,大家都惊呆了。
我开玩笑说,“老哥,那天晚上要不是我拦着你,你差点就犯罪了知道吗?”
刚子安之若素,道:“喜欢的就要义无反顾地追下去,喜欢要让她先知道才行!”
这是他长久以来奉行的“快炒”理论,他说遇不到喜欢的就算了,遇上了就得猛火急攻,一举拿下!
我说酒吧里的女生也不少,你怎么就单单看上小玉了?他只回了我一句,小玉看着真实。事实证明,刚子还是有眼光的。
刚子仍然每天守在酒吧里,悄无声息地向小玉表达着自己的心意,结果每次都搞砸。
他想让小玉感受到自己的烂漫,于是提前定制了一个牌子,牌子上写着:“小玉,I LOVE YOU!”
小玉唱歌的时候,他就站起来,把牌子举得高高的,一边喊一边舞动着牌子,结果他的声音比小玉的吉他声还高,整个酒吧的听众都愤怒地盯着他。酒吧老板拿喝过的芝华士浇他的脑袋,他抖着脖子往外跑,边跑边骂:“狗屁的酒吧,老子下次再也不来了。”
第二天,他忍不住又去了。
这一次他安安静静地听完了所有的歌,等大家散场的时候,他悄悄把藏在座位底下的玫瑰花拿出来,然后去化妆间找小玉。
结果他心急火燎,一不小心冲到女更衣室里去了。七八个姑娘吓得惊慌失措,一边捂着胸口,一边拿着撑衣竿戳刚子的头,骂他是“臭流氓”!
玫瑰花被打落了一地,踩了个稀巴烂。小玉刚从化妆间出来,被这一幕惊呆了。刚子捂着头蹲在地上,被吓懵了,一句话也不敢说。
后来事情闹到酒吧老板那儿,刚子说都是误会,酒吧老板有意想讹刚子一笔,故意说他是性骚扰,想要他赔偿女演员的精神损失费。刚子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后来多亏小玉从中周旋,刚子才全身而退。
刚子说:“小玉,谢谢你,玫瑰花我下次再给你买。”
小玉无奈地摇头。
为了能和小玉有的聊,他特意买了把吉他。他自己不会弹,但装模作样总是会的。一开始,他去报了个吉他的学习班,后来他发现自己怎么也学不会,学了一个月,只会弹《小星星》。
刚子甚至把他那首弹的支离破碎的《小星星》搬到了公司,我们集体调侃他,他也不生气。我才知道,喜欢一个人是真的可怕。
有一次,酒吧散场的时候,他背着自己的吉他找小玉,他对小玉说自己也想学,但总是弹不好,能不能教教他。
小玉说:“你能学得会吗?”
刚子笑眯眯地说:“能。”
可到真正学的时候,刚子笨得要死,比在吉他班的时候还要笨,五根手指不知所措,紧张得直哆嗦。最后连《小星星》也不会弹了。
不过刚子是个极有耐心的人,尤其是在追求小玉的时候。他大概是意识到自己之前似乎太过激进了,送花和表白对小玉来说似乎没什么感染力。于是他改变了自己的策略,他又开始贯彻他的“慢炖”理论。他说求爱就像是炖排骨,得用小火慢慢煨着,时不时加点水别炖干了就行,最后时机成熟了就一锅端。
这段话总让我觉得很有心计。我甚至在想,刚子是不是对小玉图谋不轨?但后来想想,刚子没错,因为绝大多数的人,只有对自己爱的人才会鬼迷心窍。“死缠烂打”被刚子玩到了极致。他经常趁双休的时候跑到小玉家里,一去就拎好几个塑料袋子,里面全是从菜市场买的菜。他的嘴很甜,每次都把小玉的奶奶哄得很开心。
小玉说:“这是我奶奶,干嘛让你叫那么欢?”
刚子皮皮地说:“迟早也是我的奶奶!”
小玉的脸有点红,道:“没见过像你这样耍无赖的!”
刚子吐吐舌头:“我就无赖了,我就赖着你!”
小玉懒得理他,他就自己钻到厨房去了。刚子经常借故学吉他,到了饭点的时候就赖在小玉家里不走,然后“蹭吃蹭喝”。这一次他打算亲自下厨,感谢小玉的关照。
奶奶掩着嘴,神秘兮兮地问小玉,进去的小伙子是不是她对象,小玉摇头说不是。奶奶嘴上没说话,眼睛却笑弯了。
刚子跑到厨房里忙活了好一阵子,最后呛得一鼻子灰出来,总共做了五个菜,四个阵亡,最后一个菜是盐水焖豆角,味道还凑合。
他端着盘子冲小玉傻笑,就像是个非洲原土著,就差把厨房点着了。
小玉看着刚子忍俊不禁,她摇摇头:“你是来捣乱的吗?”
刚子嬉皮笑脸地说:“是不怎么好看,但味道不错的,就是没你做的好吃!”
刚子没做过饭,这是他第一次。他花了五天时间在网上找视频,又花了一个礼拜的时间练习。那段时间刚子经常请我们去他家玩,说是搞什么Party,我们很兴奋,结果后来才知道,所谓的Party就是摆在我们面前焦煳煳的饭菜,我们心灰意冷。他说这是他最近新研制的大餐,尝到就是赚到,我们尝了一口,确定那不是人吃的,于是我们决定逃离。最后,他用尝一次给一百块的丰厚报酬顺利地收买了我们。
但刚子天生不是做饭的料,捯饬了好久,依旧停留在“能吃”的水平。
小玉嚼着盐水焖豆角,说:“真难吃。”
刚子指着桌子上的半堆豆壳,说:“难吃你都吃一盘了!”
小玉狡辩说:“我只是不想浪费而已!”
刚子喜欢摄影,没事的时候总喜欢拍点什么,这就是他一直跟我们说的,“人的精力不能全为了工作,有时候也得陶冶陶冶情操。”摄影是他认为记录生活最好的方式,公司里挂满了他拍的风景照片。
他每天忙得乐此不疲,最重要的是他找到了一个免费的模特。
他把小玉的相片整理好放在精装的相册里,每到她过生日的时候,他就抽一张送给小玉。
有一天,小玉突然对刚子说:“这照片上怎么老是我一个人啊,看着孤零零的,要是再多一个人就好了。”
刚子这回突然脑子短路了似的,说:“要不你找个朋友我再帮你拍几张合照?”
小玉说:“他们最近都忙得很,要不咱们拍一张怎么样?”
刚子在生意场上脑子转得很快,在感情上往往比别人慢半拍,这下总算听明白了。
他兴冲冲地拿着相机,两人去了附近的公园玩起了自拍。那是小玉第一次靠在刚子的肩膀上,也是刚子第一次拉小玉的手。
刚子乐呵呵地说:“喏,小玉你看,现在照片上是两个人了。”
小玉点点头,说:“嗯,洗出来记得给我一张。”
后来,刚子干脆开了一个影楼,工作之余也有时间琢磨自己的爱好了。
刚子不会说太多的甜言蜜语,也不会做出什么惊天地泣鬼神的大事情,他就不是那种风风火火的人,适合过日子吧。软磨硬泡是他的本事,小玉就这样一点一点地被感动着,即便有些棱角也被刚子磨平了。
有一天,刚子突然对小玉说:“别去酒吧了,我赚钱养你!”
小玉摇头:“唱歌是我的梦想。”
刚子说:“那就唱吧,反正我也爱听。”
小玉是来来往往的人群中,少有的能把梦想坚持到底的人。即便活得不易,也要把“梦想”两个字描摹得字正腔圆。
刚子则是在背后默默支持她的人。
刚子说一切都听小玉的,她想唱就一直陪她唱下去。他说哪怕全世界都没人听她唱歌了,自己永远都是她的听众。
我也学着老北京的腔调,说:“刚子,你这是铁杆儿粉啊!”
他幸福得要死,说:“低调低调。”
2012年9月21日晚上8点36分左右,我接到小玉的电话。
电话那头,小玉在哭,说刚子出事了,让我去酒吧一趟。去到酒吧,看到刚子倒在地上,周围全是血。小玉脸色惨白,蹲在角落里,嘴唇哆哆嗦嗦的。地上好多碎酒瓶子,小玉的吉他被摔成两截。
我说:“别愣着,快叫救护车啊!”
赶到医院已经是九点多了。我和小玉守在急诊大厅,她急得都快哭了。我安慰她,说刚子命大,肯定能挨得过去。最后,刚子的头皮被缝了十几针,因为失血过多,差点就过去了。
我问小玉怎么回事。
她说:“晚上有几个小青年闹事,非让我陪他们喝酒,我不愿意,他们就对我动手动脚的。刚子急了,拿起酒瓶子砸了他们的脑袋,后来刚子就被他们几个给打了……”
我看着躺在病床上的刚子,脑海里浮现当时的场景,不禁惊出一身冷汗。不过谢天谢地,刚子总算捡回一条命。缝了十多针,想想都肉疼。
我一直在想,刚子那么胆小,以前我拿根擀面杖都能把他吓到半死,他哪来的勇气啊?
刚子躺了一个多月才恢复,遗憾的是,因为头部受伤留下了诸多后遗症,一到下雨天,他的半边脑袋就疼得厉害。左耳的听小骨碎了,医生说可能会影响听力。
事后我问刚子,“你当时打人的时候不怕吗?”
他说:“不知道怎么回事,脑子一热就不知道怕了。”他还开玩笑,说现在就是借他十个胆子他也不敢了。
小玉说对不起刚子,于是她辞掉了酒吧的工作,那把摔断的吉他被她收在盒子里,说以后再也不会弹了。
国庆节前夕,小玉突然给我打电话,说她要和刚子结婚了。
我说:“这是好事啊,整天东奔西跑的,有了家就有了奔头,一切都会好的。”
拍婚纱照那天,刚子开心得要死,西服扣子都扣错了。
他握着小玉的手,说:“拍了这么多照片,这大概是我们拍的最美的一张合影了。”
小玉拽着刚子的领带,说:“婚纱照都拍了,你可不许反悔了哦。”
刚子很爷们儿地说:“傻子才反悔呢。”
结婚那天,刚子突然从后台抱来一把吉他,那把吉他他已经好久没碰了。刚子并不是一点没学会,想起之前学吉他的日子他总想笑,自己为什么那么笨呢。
也许刚子天生就五音不全,他自始至终都没有弹过一首完整的曲子。然而,当婚礼现场的伴奏响起的时候,刚子的手指突然变得灵活起来,原来他不止会弹《小星星》,还会弹《知心爱人》。
调子很慢,慢得像一个说书人,却从没有什么调子能让我如此感动。刚子不喜欢弹吉他,不喜欢进厨房,但小玉喜欢,他就喜欢。
他目不转睛地盯着小玉,说:“小玉,对不起,我太笨了,学了几个月却只会弹一半!”
小玉眨着眼睛,眼睛红红地说:“没事儿,剩下的一半我弹给你听。你的一半加上我的一半才是完整的。”
刚子弹的那半首曲子是我听过最五音不全,但也最让人动容的。
2014年的时候,我也结婚了。婚纱照是刚子帮我拍的,全程免费。
那一年他和小玉生了个女儿。
刚子拿出相册,乐呵呵地说:“你看,现在照片上又多了一个人。”
我说:“是哦,小家伙长得真漂亮啊。”
他说:“那是,和她妈妈一样漂亮。以后我每年都要给我女儿照相,等她18岁的时候,送给她做礼物,那多美好啊。”
他家里有一个柜子,里面摆满了相册,相册上写着日期。
我说:“这么多照片,花了不少时间吧?”
他笑笑,说:“我答应过小玉,每年生日都送她一套相片。记录美好的东西,花再多的时间都值得!”
我点点头,道:“做一个好爸爸和一个好丈夫也够你吹一辈子牛了!”
他笑,小玉也跟着笑。
我从那里深受启发,于是决定也要记录点什么。每天收集一点点感动就好,最可贵的是一直坚持做下去。
小玉和刚子结婚后,听她唱歌的机会越来越少,但我始终记得在安河桥北站,有一个弹吉他的姑娘,细细长长的眉毛,鼻子很挺,眼睛很有神。
10月26日是小玉的生日,晚上她叫我一起去吃晚饭。
我想着给小玉挑件礼物,但又不知道买什么,去商场逛了半天,却什么也没买着。
后来瞎逛,无意间路过一家乐器店,突然瞟到了挂在墙上的吉他,于是会心一笑,心里顿时有了底。
我把吉他送给小玉的时候,小玉开心得不得了。但她说已经好久没弹了,很多和弦都记不得了,怕是想弹也弹不出当时的味道了。
说起这些话,着实有些感伤。
刚子看了看小玉,说:“收下吧,吉他就是你的命根子,我知道你舍不得,有机会我陪你去安河桥北,你弹我听!”
我笑了。
不论在哪里,有多远,仍然有人想到你,这种幸福真是无以言表。对于小玉来说,有个人愿意陪在她身边,愿意为了她而冒险,还有什么比这更浪漫的呢?
一段不会迷路的旅行
小时候出门,妈妈总给我写上一张有家庭地址的卡片,耳提面命地告诉我不能迷路。
而今,那个住在我家旁边的胖姑娘走了。我能做的,也就是让她别迷路。我在这儿,你的家也在这儿。
“嘿,迷路的大耳朵!收听我,不迷路。”
——引言
我的人生里,有无数次曾感觉到自己找到商机,即将飞黄腾达。这种错觉来自我的老铁——泡芙。这个住在我家隔壁的胖姑娘,三分钟换一个爱好,然后迅速地跑到我家来告诉我。
五岁的时候,我用家里的棉被,给她裹了她妈妈刚买回来的冰棍。棉被是从我家的箱子里搬出来的,冰棍是她一个暑假的份额。这厮嚷嚷着让我学巷口老爷爷,卖完拿钱给她买花头绳戴。结果没了冰棍,脏了棉被的时候,我的合伙人泡芙第一个跑到了我妈面前痛哭。花头绳最后成了我屁股蛋上的红印。
小学的时候,我将《水浒传》的故事背下来去学校讲给同学听,一个故事两毛钱,能吃一个棒棒冰。这主意还是泡芙出的,她说电视剧里说书先生们都是这样的,极其有文采。她昧着良心说:“阿泽你比说书先生厉害多了!”
但是说书先生们都有惊堂木和茶水,我从家里把老妈的首饰盒偷出来,还给自己沏了一大杯老爸的龙井。挺苦的,我的故事没讲到一半,一个两毛钱都没有赚到的时候,就被班主任逮住了。
初中的时候,她想去和班长告白,但一手狗爬字不好意思写情书。就拍我马屁说:“阿泽啊阿泽,代写情书一定很赚钱,以后你娶老婆生娃娃要好多钱的,你没钱就只能娶我了。”
我不想娶泡芙,泡芙太胖了,从小欺负我到现在。我立刻开张了我的第一笔生意。泡芙给班长的爱称是仔仔,其实在我眼里周渝民甩出班长十个五道口的距离。我就使坏改写成了崽崽,那个奶白的小子在我眼里就是个小屁孩儿。
对不起,人是不能使坏的。我数学课开副业写情书的时候被老师抓住了,崽崽在他们眼里是我暗恋的某位女孩,班主任让我大声朗读并贴在了教室后门。整整三年,进门就是我的书法作品和文学作品。
负责执行贴这个任务的,是那位仔仔。他后来偷偷和我说,他以为我暗恋他,因为后来泡芙这厮跑去和他说,崽崽是你啊。后半截最重要的事实“情书是泡芙想写给仔仔的”也被无耻篡改。
泡芙请我吃了一支可爱多冰淇淋来安慰我。
大人们经常教训小孩子说要长记性,所以对着长长的账本,我狐疑地看着泡芙推来的蛋糕,有点悲痛。
实在不是我,但凡泡芙命格里有半点当我财神的迹象,若干年前我就该成为马云一类的大佬,何至于沦落在学生一线,被即将兵临城下的高考压得喘不过气。而且,我妈和我说,“你离泡芙远一点,不要打扰人家学习。”
我妈的原话是这样的:“泡芙家里你也知道,你邹阿姨只有这一个指望了。从小你带着泡芙捣乱就算了,这个节骨眼可别给人家闹。”
我们那片儿都知道,泡芙的爸爸是活在一盘旧旧的磁带里的。他爸爸当年是从北京分配来我们这儿的。大好年华的小伙子,被看中在广播站上班。邹阿姨,也就是泡芙的妈妈,给广播站送饭送久了,终于获得了给这位播音员一辈子包吃包住的机会。
听说泡芙还没出生的时候,打好远好远的北京寄了一封信来,短短地写着:“望吾夫早归,家里已一切安排妥当。”小伙子的家在北京,是另一个三口之家,还给他找好了一份比在我们这个小县城里要优渥得多的活计。
他在一个谁都没想到的日子里走了。
五月五日,泡芙出生的那一天,没有爸爸在门口等着,没有爸爸握住她的小脚丫亲吻,也没有一家三口的相视一笑。邹阿姨出产房以后昏睡了很久,起来面对小丈夫离家而走的事实时,脸色没有什么大变化。最可怕的是,小伙子另成家的消息传开,邹阿姨作为一个后来者,尽管不知情,但还是被打上了耻辱柱,抱着泡芙回到了那间小房子里。
泡芙和我说,她也有爸爸,她爸爸声音可好听了,是那种豌豆黄的甜!我小时候总喜欢笑话她,小县城里的丫头片子,去哪知道豌豆黄好吃?可后来我也听到了邹阿姨和我妈的聊天,“她爸爸后来匿名寄了盒豌豆黄来,扔在家里过了期,泡芙贪吃,把一整盒变味的吃光了。”
变味,过期,倒也是泡芙爸爸该有的描述。他只给这个家留下来了泡芙,和他在广播站广播的一盘磁带。我小时候贪玩,还把那盘磁带里面的条儿抽出来,将我和泡芙一圈一圈地绑在了里面。邹阿姨下班回家,看着一地的黑色带子痛哭,而我和泡芙在里面傻笑。
我记事以后对这件事是极其抱歉的,所以对泡芙几乎言听计从。有时想一想,她爸爸那盘磁带像是我的一个坎儿,不仅仅在那个下午缠住了我们,更是把泡芙这个沉重的负担缠在了我的背后,压得我面对泡芙的请求几乎无力拒绝。
这次泡芙的请求是,让我帮她充值某个语音直播软件的虚拟币,她想给一个主播送礼物。她没有网银,邹阿姨管她比她缠着我更可怕,几乎是密不透风。她爱美以后想少吃一点减个肥都会被骂,更别说和我们一样上网购物。
我实在没想到她会陷到网络直播里去。
刚开始的时候,放学路上她给我递了一只耳机,狡黠地笑:“阿泽你听。”里面是主播的声音:“欢迎新进来的小耳朵们,关注订阅走一波,收听主播不迷路!”
我不为所动,被做作的男声和肉麻的台词恶心得不行。大概男女生欣赏东西的角度不同,我对这个主播实在不感冒。后来泡芙在草稿本上一遍又一遍地写黄豆豆,这个ID就是她在听的那位“关注主播不迷路”。这些主播名字好记,听众走马观花,但上心的居然是泡芙这个胖丫头。
我不止一次在泡芙的校服袖子里看见钻出来的耳机,她偷偷摸摸地拿着袖子堵上了耳朵,还以为没有人识破她的小心思。可能真的除了我这个小天才外没有人窥探到,老师们每日忙于授课,谁会管她这种小心机,就算看见了可能也装糊涂罢了。
结果,泡芙考试考得一塌糊涂。邹阿姨为此很生气。
泡芙哭着跑来找我,说邹阿姨骂她鬼迷心窍,连学习都不学了。最重的一句是,“你比你的那个死人爹还像我的讨债鬼。”
泡芙说:“是她喜欢我爸爸的啊,我爸爸是北京人。黄豆豆也不是鬼东西,他可好了,可关心我了。”
那副嘴脸简直让我觉得,小时候那盒过期的豌豆黄让泡芙吃坏了脑子。或者说,泡芙和“黄豆”有不解之缘,栽倒在豌豆黄以后,又栽倒在名叫“黄豆豆”的电台主播手上。
后来邹阿姨看了泡芙的手机,跑过来逼问我,泡芙最近是不是被这个电台给迷昏头了。我闪烁其词,还是被老江湖看穿了。不是我不讲义气,是眼下高三,我也为泡芙担心。她是偷偷想考去北京的,毕竟是我毁了她爸爸唯一的东西,我也总把她考到北京当成了我的任务。但是这丫头被黄豆豆搞成这样子,别说北京,西京也没戏。
我给邹阿姨下了一个软件,又给她登录到了黄豆豆的语言直播间,邹阿姨听了几句就关了,“这不是闲的嘛,一个大小伙子啥也不干每天光使嘴。”邹阿姨一脸的看不惯。
可是吧,搁二十年前,小姑娘的邹阿姨不也被每天光在广播站使嘴的某大小伙子迷了眼嘛。我心里暗想,这大概是大小邹都不自知的事情了。
泡芙省了一个月的午饭钱,把四两米饭省成了一两,一荤一素省成了一份土豆丝。没过一个礼拜,我哭着和她说,“求求你好好吃饭,我赞助你”。
不是我心疼她,是她省下的三两米饭和一份肉菜是从我的碗里拿走的。我本来就面临着身高从178cm跨到180cm的大坎儿,再这样被欺负下去,我觉得我甚至可能会退回170cm的麻瓜世界。
100块钱,我考察过,可能也就给黄豆豆的直播间一个“壁咚”的特效吧。那泡芙也就顶多沉寂在黄豆豆一堆粉丝里,没啥好兴奋的,等她过了劲头就好了。
但是我高估了黄豆豆主播的粉丝数量,泡芙潜伏已久,第一次露面就刷了一个大特效出来,这让新人主播黄豆豆非常惊喜。他给予了泡芙最大的善意与关注,一丝一丝地缠住了她。
虽然后面泡芙没再刷礼物,但是黄豆豆的直播间里人不多,泡芙又经常在线,黄豆豆忽悠着她加了他的粉丝群,两个人还连过麦。
泡芙喜滋滋地说,黄豆豆是她认识的最好的男生。黄豆豆鼓励她考去北京找他。
没错,该死的黄豆豆也是北京人,这得是多大仇?
后来,更大的冲突终于爆发了,而我也不幸地被卷入了进去。那天,邹阿姨喊我去她们家帮忙,这个“忙”是让我给她和黄豆豆连线。我不敢不帮,只能祈祷此时的泡芙能在写作业,写作业的时候就别听了啊!我战战兢兢地问:“阿姨,拨通以后好多人都可以听见的,你要说什么啊?”
邹阿姨一脸的高冷,回应我说,就是聊聊罢了。
哦,我假装相信了。
可邹阿姨怎么会是省油的灯?我在旁边有些尴尬地捂起耳朵。说实话,虽然曾有过播音员小丈夫,但邹阿姨的普通话实在令人难以恭维。带着些乡音,和为了假装有气势的提高音调,让那头的黄豆豆和这头的我都虎躯一震。
“好啦,这个小耳朵也连好了,有什么想和大家分享的吗?”
“我是泡芙的妈妈,小伙子,我今天是来和你聊聊的。”
这种偶像剧式的对白,被这个中年妇女说出口的时候,那头的黄豆豆突然静音,关掉了背景音乐后问到:“您是不是搞错了,我这边是直播间,感觉您弄错了。”
邹阿姨粗声粗气地反驳,让他不要装糊涂,不好好学习每天骗人,坑害了她学习极好的女儿。我正被这样的话窘迫地要缩进沙发里时,一记踹门声把我吓得一跳。
客厅那头是一张圆圆的、红彤彤的脸。那张脸自我记事起,几乎是比镜子里的我还要熟悉的面容。我曾见过她无数种表情,或哭或笑,或悲或喜,却唯独没见过这样的表情。
是生气吗?我不敢去看,我怕我会羞愧至死。我总觉得,那段隐形的黑色磁带把我缠得更紧了。
泡芙跑到了我们面前,异常愤怒地将邹阿姨手中的手机丢进了沙发里面。这个胖姑娘软弱到就连发火,也时刻记得不要损坏东西这个习惯。我将手机放到一边想帮忙缓和一下局面,却被这对母女拦在了火圈外。
邹阿姨宛若愤怒的母鸡一样张开翅膀,怒火似乎就在背后燃烧着。她大声地呵斥泡芙,最后的爆炸点是:“你和你爸一样乱搞!”
泡芙的脸都白了,我叫她泡芙是因为她又胖又白,圆嘟嘟得像塞满了奶油一样。但是此刻的白更让我觉得像刷漆一样。她像个刚出生的孩子一样号啕大哭:“是我想出生的吗?是你瞎了眼看上了我爸,做别人的小三!”
邹阿姨举着的手,最终还是落到了泡芙脸上。
我抱着体型比我还胖的泡芙,拼命地往外拖。我能感受到她的鼻涕、眼泪全都蹭在了我的外套上,但我也没顾得上嫌弃,直接把她拉到了我家里。我从来没想过,在泡芙心里她是个小三的孩子。
她突然抬头问我,“为什么出生的人是我啊?”
她说想不通活着的意义,我也一时语塞。
人生在世,需要背负的东西太多,我也无法去评说什么才是有意义的。可能深究“意义”这件事情,本身就没有意义。
可我还没来得及告诉泡芙,就已经出事了。
也是经历了许多事后我才真正意识到,一件事从发生到我彻底反应过来,当中存在着不可预计的时差。当时无所谓地告别,认为“不过如此”的看法,会在某日传来绵长的一击。人全面的“知情”来得太缓慢了,等过了很久,才会清楚其中的分量。而这个“懂得”的过程,没准要用尽一生。
那天晚上我们谁也没有想起来那个手机,还有那个没挂断的连线。
第二天我起床的时候,就看到了这样的头条新闻,“某主播直播间,母女为爱反目,竟是小三家庭”。
所有的时下热点都聚集在这个标题里,足以吸睛,若我不是熟知的人,可能也会早早点进去参与讨论吧。我不敢看,更不敢去看下面那些从陌生人嘴里吐出来的字眼。
我没想过,黄豆豆居然会把那段连线单截出来,然后上传到了自己的电台里,他靠着这些火遍了平台。我那天下午想去骂他,结果直播间里居然塞满了来看热闹的人。没有人关心那个女孩子和她妈妈后来怎么样了,都是想来看看什么样的主播会这么有魅力,竟然一老一少两母女都爱上了他。
黄豆豆还是那句让我几乎作呕的对白:“欢迎小耳朵们进来直播间,关注收听主播不迷路。”
可能后来会有很多人关注他吧,但是那个最开始的泡芙已经迷路了,她找不到她自己,我也找不到她。
临近高考的五月里,没来由的冷。
泡芙在新闻以后就跑了。她给我发短信说,她去北京了,不是找黄豆豆,不是找爸爸,是想吃一盒新鲜的豌豆黄。
她说,我从来没吃过新鲜的,可能我的人生一直都是过期吧,出生前我爸妈的感情过期,出生后我和你的玩笑也是过期,让你吃了不少亏,后来喜欢一个主播,还是因为他和我爸的声音好像啊。但是他不是我爸,我的寄托也是过期的。
我几乎要哭出来了,半天不知道该怎么回她。等我翻来覆去斟酌好以后,这张电话卡也早已经被折断,扔在了某个汽车站的垃圾桶里了。
藏起来,实在是太容易的事情了,特别是在这个离开网络以后谁也联系不上谁的年代。你无法判断如果你丢了电话、QQ以外,还能怎么找到其他失散的朋友。
邹阿姨报了警,找我要了下落,去汽车站、火车站蹲了两三天,到处问人有没有见到一个长头发、白白的胖姑娘,可是毫无收获。她念叨了两天,我再也没见过她。
我妈告诉我,邹阿姨辞职了,也跑去了北京。她觉得泡芙除了北京是再不会跑到其他地方的,高考和不知去向的女儿比起来,她还是觉得找回女儿更重要。她和我妈交代:“房子你先帮我看着,实在不行我就打电话给你卖房子找她。太难找了。”
我知道泡芙迷路了,而邹阿姨选择上路找她。
我在那个语音平台做了直播,每天啥也不干,没有才艺表演,就是日常念叨,“迷路的小耳朵关注主播不迷路啊,胖耳朵也快点回家”。
他们的号码我也没有打通,我的直播间也没啥人气。随着即将到来的高考,我的手机也交给了父母,全力冲刺接下来的第一次挑战。我不知道哪里来的执念,我想考去北京,给那个胖姑娘买好吃的、新鲜的豌豆黄,然后告诉她,“咱俩中间绝没有过期一说”。
看过一种说法,“生老病死,苦的程度是降序排列的。”如今到了我的头上,苦的顺序都随着泡芙的离去一起降下来。高考后我如愿考到了北京,几本已经不重要了,我是去那个城市找人的,找胖姑娘。
好多人,真的是走着走着就散了。可能聚不起来,可能我得认命,但是我还是想试试看,也许水里捞不出来什么明月,我也只是照了沟渠,但这大概就是江心里独钓老翁的命运。
也许大多数的走散都是这样,没有像故事里“大难临头各自飞”的惨烈。无非就是曾经要好的如同我和泡芙,如今不在同一个环境了。大家在各自的篇章里“无法聚头”。
所幸的是,在我收拾行囊的时候,泡芙居然回来了。她清瘦了很多,和邹阿姨一起进来我们家门的时候,我几乎目瞪口呆。
“我回来啦,我找到特别好吃的豌豆黄了,给你带了半块!还想吃的话等我明年考完啊!”她还是“蹭蹭蹭”地跑了过来。
“你还记得回家的路啊?”我半惊半喜。
“因为收听你了,大耳朵回家了!”泡芙笑着,把她手机递给我。那上面是一个很久没有开播的,甚至粉丝少得可怜的主播页面,是我的。
若干年前泡芙的爸爸用声音来到了他们家,又走了。这次,声音帮我找回来了泡芙,我不会走。
她是我永不过期的泡芙,我不会让她吃到过期的豌豆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