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人结盟,以类似于他们雇用和部署在黑森州和布伦瑞克特遣队的方式,去“借用”荷兰国家军队的雇佣军苏格兰旅,在北美投入到镇压十三州的独立战争之时————就遭到了以【琼·范德卡佩伦男爵】为首的美国革命同情者强烈反对!
致使带嘤的想法没有得逞。
更重要的是,荷兰商人,尤其是来自阿姆斯特丹的商人,在美国独立战争爆发后不久,就开始积极参与向美国叛军供应武器和弹药。
这种贸易主要通过荷兰西印度公司的一个岛屿殖民地,圣尤斯特歇斯的加勒比转口港进行。
在那里,烟草和靛蓝等美国殖民商品被‘进口(这违反了当时的英国航海法)’,然后再出口到欧洲。
为了返回货物,美国人购买了荷兰和法国商人带到该岛的武器,弹药和海军物资。
1776年,该岛的总督约翰内斯·德·格拉夫 (johannes de graeff ) ,公开打出了美国旗帜,这导致英国对荷兰人的猜疑日益加深。
1778年,荷兰人拒绝在对法战争中站在英国一边。
英国试图在这一过程中援引许多旧条约让尼德兰联省共和国在军事上支持他们,但与七年战争一样,荷兰政府还是拒绝站队,继续保持起他们所谓的中立。
在美国国父路易十六,于当年为了支持美国独立而向带嘤宣战后,阿姆斯特丹的民间商人也自此大量参与了与法国的海军物资贸易。
法国人需要这些物资用于他们的海军建设,但由于皇家海军的封锁(法国是那场冲突中较弱的海军力量),他们自己无法获得这些物资。
而荷兰人则能够根据自己在自第二次英荷战争胜利后所获得的特许权……也就是被称为【船舶自由,货物自由】的这条载入1668年,并在1674年的英荷条约中得到重申的【英荷商业条约】,自由地继续与法国进行这些商品的贸易。
由于这会儿的荷兰人在欧洲运载贸易中仍然发挥着重要作用,于是就直接在英国对法国的禁运中打开了一个很大的漏洞。
而一见到自己对法国的海上封锁无效————在不做人的方面上向来都是不做人的带嘤,随后很快就单方面宣布海军物资被禁运,并通过在公海逮捕荷兰和其他中立国船只的形式来执行禁运。
进而变相宣布那条在一百年前签订下来的【英荷商业条约】,自此变成了一张废纸……
这无疑立马引起了受到影响的荷兰商人强烈抗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