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镇清晨炊烟袅袅,到处弥漫着山间湿气,这里脱离了俗世的寒热,给予人的只有大自然的清新质朴,就像世外桃源一般,虽然它并不是那么如仙似幻的美,有了清静美好便足够了。
山姆驻足在村口雕像下已经有好一阵子了,徘徊了很久,也观察了好几圈,山姆始终看不透这座雕像的奥秘,它明明就是欧米茄,怎么就变成魔神之像了呢?
山姆百思不得其解,忽感背后飘来酒气,不等他转身,一条粗笨的胳膊便搭上了他的肩,压得他直喘不过气。山姆推了一把,转过身,呆道:“托马斯?”
托马斯摇摇晃晃直起身,神情沮丧却又强颜欢笑地举起一罐啤酒,狂然不顾地往嘴里灌,直到饮完最后一滴,他喷出一口酒气,打了个嗝,把啤酒罐捏得扁裂,整个人显得毫无醉意且一点也不尽兴。
“喂喂,你不至于吧……”山姆拍了拍托马斯的背,摇头说:“失恋而已,想不到你这个大块头也要借酒消愁啊。”
“你这小子,我只是吃过早餐路过而已,你想多啦。”托马斯望了一眼魔神之像,笑道:“大清早从老太婆那里偷跑出来,就是为了见你的汽车朋友?”
“什么偷跑,又不是做贼,我是自由的好吗?”山姆不高兴地说。
“好,我就喜欢你这小鬼不屈服的个性,有点像我,哈哈。”托马斯大笑起来。
“什么小鬼啊,你也比我大不了几岁。”
“你小子,随便夸你两句,你就得意忘形了。”
“别拽着我啊,我可不想这么早就回粘婆婆家去。”
“别管什么老太婆啦,我刚刚发现这镇上有间不错的酒馆,走,兄弟,我带你去!”
“兄、兄弟?我可不喜欢喝酒,哇——”
在这座古朴的村子里,人们的生活方式极其简单,没有便捷的通讯设施,也没有先进的交通工具,甚至更接近于原始风貌,简直是个与世隔绝的地方。
托马斯赞不绝口的酒馆位于古镇中心,这里离粘婆婆家不远,大概也算是整个村子的繁华商业地带,两三间店铺和为数不多的几处地摊便是全部阵容了,鲜有路人,或许是早晨的缘故,又可能大多数村民都在忙着料理自家农活。
走进古镇唯一的酒馆,视野昏暗,吱呀作响的地板、四处透风的土墙、窟窿遍布的木质桌椅无不散发着凝重的沧桑感。
“欢迎光临……”酒馆老板似醒非醒地张开了睡眼,在看清了顾客的脸后,立刻惊醒道:“怎么又是你?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