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二。”
“啊,你是研二的啊?可是你看起来好小啊!”虽然是没话找话,但却也是真心话。
“……”
又是沉默,一向巧方如簧的沈夕不知道如何面对这种尴尬,她低下头,咬了咬嘴唇,确定自己确确实实的对这个男孩子一见倾心,然后深吸了一口气,鼓起勇气,大胆的开起玩笑来。
“哎,我说,你怎么弄个这样的自行车啊?人家都是为了载女朋友专门买有座位的自行车,你这不是成心不让你女朋友坐吗?”
看他没有反应,她又接着说:“我们班同学在水木上买了一个男孩的二手山地车,一看车子很好,问他为什么舍得卖,他一脸幸福的跟我同学说自己谈恋爱了,要换一辆带座位的,专门载女朋友的,呵呵,真有意思!”说完,她夸张的傻笑起来。
叶枫转过头来漠然的看了她一眼,嘴里吐出一句,“你恢复的很快。”
沈夕一楞,然后脸唰的一下红了,好像自己做了什么亏心事。
叶枫转过头去,目视前方,半晌冷冷的说了句,“我没有女朋友”,似乎看透了沈夕的心思,便给她一个肯定的答复,省的她拐弯抹角的刺探了。
沈夕的脸火辣辣的发烫,她恨不能找个下水道钻进去,但是那句“没有女朋友”还是让她小小的幸福了一下,这就意味着她以后有了可乘之机。
宿舍眼看就要到了,沈夕顾不上羞耻,不失时机的从包里掏出手机,对叶枫说:“我快到了,能不能给我留一下电话,我找个时间请你吃饭,谢谢你。”
“没那个必要。”
“我挺喜欢建筑学的,以前自己也想学,你给我留个电话吧,我以后好向你请教建筑学方面的知识。”她的语气近乎哀求。
“要请教问题你可以去找教授。”语气还是那么僵硬。
“你电话多少?我给你打一下。”还是采用土匪行径来的直接一些。
“你想干什么?”冷的像数九寒天,冻你没商量。
“我——,你——很讨厌我吗?”一向清高的沈夕似乎已经到了底线,声音也带了点哭腔,其实她心里恨不得冲上去把这个让人又爱又恨的高傲孔雀男暴扁一顿。
这时,“孔雀男”漠然的看了她一眼,皱着眉头说,“你到了!”然后骑上单车,头也不回的走了,留下了灰头土脸的沈夕。
虽然遭到了拒绝,虽然碰壁碰的很惨,但是沈夕心中经历的幸福的震颤始终余波未减。自从萧岚走后,她已经很久没有经历这种心灵的震颤,她像一潭死水一样失去了生机,甚至怀疑自己已经丧失了爱的能力。
对萧岚刻骨铭心的思念占满她脆弱的心灵,使她对任何男人都提不起爱的兴趣,没有任何人有能力转移她对萧岚的爱。可是,这个酷似萧岚的叶枫对她却有着惊人的吸引力,让她一见倾心,就像一座不攻自破的城堡,见到他的第一眼就彻底的沦陷。
通常情况下会让女人一见倾心的男人会有两种,一种是有着过人的外表和气质,另一种就是有着摄人心魄的眼神,如果是这两种都具备的稀有品种,那么对女人的杀伤力是绝对势不可挡的,很不幸的是,萧岚和叶枫就是这样的稀有品种,而且都让她碰上。
王子式的男孩是多少青春少女的梦中情人,萧岚和叶枫与生俱来的贵族气质和无与伦比的容貌让他们成为名副其实的王子。如果说萧岚是生于平凡家庭的平民王子,那么叶枫就是出身豪门的贵族王子。这样的王子有多少女孩能够拒绝?更不要说沈夕这种自情窦初开就做着王子梦的女孩!
叶枫和萧岚一样的眼神,让她不能自拔,尤其是叶枫最后走的时候看她的那一眼,那样的眼神沈夕一辈子也忘不掉,那清澈见底的眼神里充满着寂寞,让人好心痛,好感伤。虽然,沈夕不知道在王子一般的叶枫身上发生过什么事情,但是那寂寞的眼神让她下定决心要一辈子爱他,怜惜他。
叶枫的外形气质对于沈夕这样始终做着白马王子美梦的女孩来说,深陷其中是必然的结果。她暗自庆幸终于有人能够把她从对萧岚炼狱般水深火热的爱中拯救出来,这对一样深爱她的萧岚来说也会是一个偌大的喜讯。她不愿意他为了她一辈子背上沉重的情感债,他那么善良,已经为了她承受了太多的精神折磨。
她望着叶枫消失的背影,暗下决心,一定要永远的爬出痴爱萧岚的泥潭。但是,她未曾想到的是,她的爱最终只不过是从一个泥潭走向另一个泥潭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