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1593年,才有在菲律宾做生意的华人将这东西艰难的偷了回来,于是大夏国才有了番薯。
这吕宋国居然有这东西实在令傅小官意外,他之所以内心激动,是这东西一旦种植成功,虞朝的粮食问题便立马可解!
这东西不挑土壤,不择地域,产量奇高,还好保存,关键是吃起来也相当不错。
比起他正在捣鼓的杂交水稻来,这东西更能立竿见影的产生出巨大的价值。
邓修不明白,只以为是傅大人喜欢吃这玩意。
吕宋国的霍大人同样这样以为,他笑道:“倒是还有一些,若是傅大人喜欢,拿去便是。”
傅小官悬着的一颗心这才落地,他欣喜的将手里的番薯吃完,拍了拍手,“那我就不客气了!”
随后二人聊了一盏茶的工夫,傅小官也盛情的邀请了这位霍大人去金陵,然后便看着苏珏扛着一个麻袋,一行人离开了此间,回到了镜湖山庄。
董书兰三人已经回来,脸儿上洋溢着喜悦,“铺面定下来了,就在内城的汇金大道,位置极好,我们已经安排了人修缮一下,过几日就可以挂上招牌售卖了。”
苏苏看向了大师兄,愕然的问道:“你们这是去抢了啥?”
苏珏将麻袋放下,心想这玩意闻着挺香看傅小官吃着也挺香的,便说道:“应该是好吃的东西。”
苏苏眼睛一亮就跑了过来,打开麻袋一看——这什么玩意儿?
傅小官却笑道:“别想,这可是宝贝,要吃也得等到年底。”
虞问筠和董书兰也围了过来,拿起那拳头大小的番薯看了又看,看不出名堂,就只好看向了傅小官。
“这个东西叫红薯,它的皮是红色的。可以种植,味道也非常好。呆会拿一个去烤了你们尝尝,只允许烤一个,这些可是种,以后有你们吃的。”
现在是三月二十,得赶紧把这东西送去西山交给王二,还来得及。
他叫春秀取了笔墨纸砚,将这红薯的种植过程详细的写了下来,董书兰等人好奇的看着——心想他这小地主当得也够专业的,这样一种生长与山野间的野物,他居然也洋洋洒洒的写出了如此详细的种植步骤。
将这封信写好,他慎重的交给了春秀,“你得回一趟临江西山,亲手将这封信和这些红薯交给王二,切记,是亲手!”
“你去了繁宁城之后,去找薛平归薛将军,将这封信给他,他会派人护送你前往西山。”
春秀点了点头未曾停留,叫了府上的马车,离开了镜湖山庄。
一桩大事放下,傅小官心情很是舒畅。
天色将晚时候,门房宁思颜带了一个人进来,他是道院的五师兄苏点点。
“大师兄,找到了北望川!”
“他在哪?”
“沧海,箭庐!”
调虎离山
飞鸿远去,炊烟与燕雀同归。
夕阳落尽,仅余天边一线残红。
董书兰和虞问筠正在品尝着刚刚烤好的红薯,觉得这味儿实在香甜,便觉得有些对不住苏苏那丫头。
想来苏苏会很喜欢这红薯的味道,可惜她随着大师兄苏珏等人离开了镜湖山庄,说是要去围猎北望川——对于这些江湖事,董书兰和虞问筠并不上心,江湖离她们很远,她们现在最为关心的是在这观云城的第一家铺子。
傅小官此刻正在这院子中练着轻功,宁思颜走了进来,递给了他一份信。
“说是要我亲手交给你。”
“送信的人呢?”
“丢下这句话,丢下这封信,走了。”
好吧,傅小官坐在了木桌子前,一边拆信一边说道:“以前那石桌上是从哪里买的?方便的话再买一张,这木桌子摆在这院子里总觉得……”
他的话未曾说完,因为他已经展开了这封信。
他的眼睛瞪得贼大,极为惊诧的冒出了一句:“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