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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碧华短篇小说 李碧华 1410 字 1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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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身份证因「一念之仁」落到受害人手中,这个把柄是双手奉上的!都怪自己少根筋,他确实一事无成,还唤什么「大成」?肯定被举国通缉(自视甚高吧?)……

从此,范大成开始了逃亡生涯。

像所有畏罪潜逃的人一样,不敢回家,也无法走远,东躲西藏使假证,有上顿没下顿过日子,头发脱落变成半秃,没一个晚上睡得好……

一到网吧耗时间便下意识上网看看「通缉」名单上有没有自己名字,会不会已布下天罗地网?受不了。

熬不过去——算了算了, 2009年这个闷热的夏夜,范大成投案自首。与其终有一天落网,自首还可减点刑。

法院审理此案。法官忍俊赞赏他有良心,反省深刻,为一时错误付出代价,他日好重新做人。

范大成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合起来一算几近十年,为了心安,为了不想被通缉,付出代价了。

法院找不到老许。

——老许压根儿没报案。

失物少,又怕烦,早已忘得一乾二净。而且遇劫也没受伤,很庆幸,压压惊,如常生活,日子过得开心。再买一支爱立信,亦 a货,三百五。劫匪的身份证随手丢了。谁为了这个进衙门?吃饱了撑的?

只是劫匪心中有鬼放不下便自首。

过去那六年(郑州、武汉、鹰潭、温州……),未来那两年半,白活了。代价很大。范大成绝非行走江湖的料子。

(后记:这不是笑话——世上确有不少误把身份证送给受害人的劫匪。不过没他痛苦。)

李碧华- 指画奇遇

2011-04-25 16:52:15

指画奇遇

2011年1月

清,苏州有位与众不同的画家。先说于昌的工夫,他作画从不用笔只以手指。有时用一指:小指或无名指,图其柔韧不会过于着力,有时也用上了指甲、指背、指侧和掌心——总之一只手灵活巧妙,出神入化,是远近驰名的「指画」名家。

「这可不是我独创的。」于昌道:「元代大画家金蓬头,在绢上指画,谓之『手摸绢素』。前朝傅光,技法高超,传世作品有八仙、达摩、刘海戏蟾等。」

于昌又补白:

「我只是有个元明大家都没有的怪癖。」

于昌的指画,线条、布局、面貌均极传神,他以画人像扬名。

——但他最奇特之处,是只挑特别美的、特别丑的,或特别有性格的,才肯动指,面目模糊平庸之辈,他不肯画。

有人请他作画,他瞅了人家一眼,暗叹:

「只剩一口气的行尸走肉,还用得着传世吗?还敢来麻烦我吗?」

恃才傲物,不知得罪了多少人。所以都成名了,与妻儿一家还只是过着一般的生活,房子小衣食简约,就是因为这个人的傲气,挣不了大钱。

当其时,盛行把人像给画到山水百艺间,称「行乐图」,暗暗模仿帝后风尚。

苏州大户钮仲滔,家财万贯且官商勾结,权贵也给几分面子。钮老爷忒有兴致,也想来幅「春游行乐」附庸风雅。半请半逼,把于昌接到府中,三日内足不出户,非得为他作画。

于昌无奈,到了第三日傍晚才勉强动指。画毕告辞。

钮仲滔兴高采烈摊开一赏,谁知只见翎顶靴袍,不见面目。

钮家老爷大怒,气得数日不能言语。

于昌出来后,到太湖游玩去了。别人问他为何不画面目?他笑:

「心术不正仗势欺人的权贵,本来就没脸,不是我不给他画脸。」

这话辗转传回钮仲滔耳里,更气得数日失眠,把于昌恨之入骨。

「混帐小子不识抬举,还出言侮辱,这口气怎消?走着瞧,我非要你此生也画不成画,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买个凶徒把他的手砍掉?本来就一了百了,利落。但钮仲滔狠毒,不出此下策。

「我要他十指健全却无法作画,活受罪!」

数月后,有一在太湖一带打家劫舍杀人越货的悍匪戈大落网,他有两条人命在身,囚在牢中,凶多吉少。

钮仲滔与官府私通,花了银两,诬陷于昌是戈大的同党,二人在太湖早已相识,一起作奸犯科,以画像作为身份掩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