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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碧华短篇小说 李碧华 1475 字 1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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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高等法院外我碰到林桂,他升了职,任分区副指挥官,见着我,显得十分高兴,又笑怨着新工作太辛苦,要早日退休。眉宇却有得色。他比我年轻差不多10岁,当年在反黑组还是我带着他。暴动时我们一起镇压新蒲岗胶花厂工潮,又联手冲入北角华丰大厦。炸弹在我们不出一米外爆炸,我们互相拉扯伏下……“今天晚上到会所喝酒吗?”我只道:“戒掉了,胃痛。”便匆匆离去。

我整个人空空荡荡,没有喝酒已经有恍惚的醉意,便在高院前的栏杆站一站。

远眺维多利亚港,香港还是非常繁华。散庭时分,身后的律师,家人,一群一群地走过,像电影院完场。我却想起了陈路远以及我自己。他一生不会再见着这美丽的维多利亚港了,世界将遗忘他。然而这是出于他自觉的选择。而我呢,我却毫无选择,要失去这城市了。

我离开爱尔兰时还是个眼底带绿的青年,像大卫儿。我再回去仍然骨架高大,但皮肉却像一件穿松了的大码衣服。

未几大卫儿被捕。他前年暑假回港,曾经在兰桂坊藏有20克“冰”被捕拘留,还是我替他奔走,才撤销了控罪。但这次在他的宝马跑车行李厢藏了20公斤4号海洛英,约值港元1000万。我才猛然想到,他不过是一个理工学院学生,竟然开一架宝马跑车,而我竟然从来没有问。

很多事情已经急剧改变,而我竟然不晓得。

我带同律师去警署看他,他见到我,只是大哭。好像他小时替猫洗澡让猫吃了杀虫药死去一样,只是大哭“爹地”。

他还是我的大卫儿,安琪儿,宝贝。苹果眼睛,高大骨架,眼底带绿而且惶然,多么像我。

“爹地,救我。”他什么时候从一个机械工程学生变成一个要赚大钱的犯罪分子,我竟然不晓得。是不是在我醉酒打架的时候呢,在我黎明与陌生女子做爱的时候,在我进马场看马的时候,在我放枪的时候,殴打疑犯的时候?还是在整个香港都惶恐不安的时候?“爹地,快弄我出去!”他以为他不过偷吃了邻家的苹果呢。

我全身都发热,不得不跳起来,紧紧地抓着铁栏道:“你还想我怎样,你狗娘养的!”

一拳地打在墙上:“你还想我怎么样?”

站在林桂宽大的办公室门口便感到了难堪,无法再向前踏一步。有人在里面,正在应他:“yes sir”顿时我进退两难,林桂已经听到了动静:“外面请进。”

又低声道:“你先出去。”对方又应:“yes sir”见着我,原来是重案组马督察,向我招呼:good orng sir

我道明来意。林桂还是十分矫健结实,双目锋利如刀,手背犹有刀痕,是一次与我被银行劫匪袭击所受的伤。他沉吟半晌,方道:“伊云思。这不是打劫、伤害他人身体等等。即使我肯,其他人都不会肯。”他长叹一口气,站起来,立在窗前,成了影子。外面有军装警员在步操,多么熟悉,令人心安的声音:att-ent-ioneyesfront——那时我们还年轻。

“况且,律政署已经决定起诉。”或许因为热,他缓缓地脱了外衣,隐现了结实均匀的肌肉,紧紧地收缩,又放松,才道:“伊云思。现在真的不比从前了。英国人的势力没落了。他们日子不多了,犯不着冒险讨好其他人。华人又不成气候,所以,律政署那边,很难。”我低声道:“我可以用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