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不光是韩信想要这些蛮兵,就连蒙恬也眼热,同老秦兵一样,这些蛮兵英勇善战,只要稍加训练就是精兵,而且还学会了服从命令听指挥,最让人喜爱的是,傻憨心实,只要你能让他尊敬你,他就拼死卖命。
至于蛮兵需要给家里的生活物资,大秦最不缺的就是战争,战场才是升官发财的好地方。
所以,被神隐组织震泽一日游的十八个部族的族长,就成了蒙恬巴结的对象:“还有多少壮卒,我全要了。”
韩信听了直翻白眼,但也无可奈何,官大一级压死人啊!蒙恬可不是比他官大一级,人家已经是侯爷了。
而逸风小邪也开始操练四百雷神兵,一个是学会骑马,另一个就是说人话。
大秦太子身边的侍卫,不可能是一群半兽人,听的懂人话会说人话,已经成为选择的标准。
所以,一群蛮兵整天卷着舌头叽叽呀呀,负责教导他们的老秦兵皱着眉头交给他们:“你好,你吃了吗,今天杀了几个人啊!快当上校尉了吧!”
日上三竿,蒙毅却拉着将闾,神秘兮兮的一笑:“我知道屈景项三族的美女,你一个也看不上,所以,从武阳大营给你带来了一个小美人,保证你看到就想骑它。”
将闾哭笑不得,这个大秦长吏,结拜的二哥,怎么也有不正经的时候,刚想拒绝就听蒙毅道:“首先说明,这可不是我送给你的,而是王贲那家伙,要不是给你的我都想留下。”
将闾正色摇头:“美女对我来说如同浮云,还是二哥留着吧!”
蒙毅笑道:“你先看看再说,如果你看不上,我就自己留着了,反正你我兄弟谁跟谁啊!要不然将来王贲骂我,连个推脱的地方都没有。”
已经被长吏大人折磨的意志不在坚定的大秦太子,被蒙毅半推半拉着走进了他的军营。
蒙毅得意洋洋的一指:“看,漂亮吧!她可是个令人为之着迷的小美人儿呢,你看她那优美的腰身,你看她那美丽的毛发,难道你会不想骑她?”
将闾傻呆的看着小美人,低头啃食着青草,听见有人来了,高傲的扬起脖子打了个响鼻,娘希匹的,这是一匹汗血小母马。
将闾跟王贲要了四百匹战马,就是给雷神兵的坐骑,王贲给他们的当然不是汗血马,而是和汗血马杂。交的匈奴马的后代,但是这个小美人,却是正经八百的汗血。
而且,还是烈焰的后代,留在林胡的汗血马群,渠黄已经被瑶姬带走了,群马不能无主,所以烈焰就担当起了配种的任务,这次蒙毅不仅带来了烈焰,还给将闾带来了送给吕雉的宝马。
“汗血马群怎么样。”将闾惊讶的问道。
“原先渠黄的血统,分成了一个族群,挑选出来的汗血宝马,在配给烈焰。”蒙毅得意笑道:“大秦有善于养马的军旅,这点你放心,绝对不会让汗血马近亲交配,退化,只不过烈焰太挑剔,让它看上的汗血马真没几个。”
“这匹马叫什么。”将闾问道。
“美人。”蒙毅笑道。
“额”将闾一脑门子的黑线。
丛林翠绿的树叶在风中沙沙作响,轻微而悦耳,植物的淡淡清新香气随着这沙沙声直沁心脾,令人从里到外的感觉舒坦。
将闾带着小美人,站在一颗大树旁边,小美人在旁边安静的吃草。
这匹汗血马虽然算不上马中的皇族,但也是王族,比起追风不差分毫,头形轻俊,前额宽广,耳短竖直,眼大有神,颈长形美,肌腱发达,蹄质坚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