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1 / 2)

清穿三福晋 恋竹小妖 6714 字 1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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菀凝找了个地方坐下, 上下打量来人,“您这般,皇上和荣妃娘娘知道吗?”

谁能想到套麻袋打务尔占的不是旁人, 是堂堂三阿哥爱新觉罗胤祉呢?

说真的, 发现是胤祉, 菀凝真的很惊讶。

刚才她没说谎,阿玛生辰马上要到了,阿玛对她很好, 她就想着找些稀奇的礼物送给阿玛。

大姐常说外城琉璃街不错, 若眼力好,能淘到不少好东西。

据大姐说,琉璃街异常繁华,人挤人是常有的事儿。

菀凝不喜欢挤来挤去,就想着早出门一会儿,淘到心仪的东西就回来。

难得起了个大早, 周围不那么嘈杂。她掀开轿帘看新奇, 刚拐过弯儿就看到有人在下黑手套麻袋。

按照她的性子本不想理会, 打人的明显年纪不大, 被打的还是两个,他们迟早能翻身自己找回场子, 用不着自己‘多事’。

马车一晃而过, 底下的人如她所想挣脱了麻袋。

好家伙居然是务尔占和蕴端。

这俩人什么德行菀凝还是知道的, 肯定是做了天怒人怨的事儿遭报复了。她心里清楚,以务尔占的德行和地位,人若是被他抓住肯定落不了好。

不管是务尔占还是蕴端,她都没有好感,于是就命令车夫掉头停在拐角。等人冲过来, 就被她拉到车上。然后又装作若无其事与两人周旋。

救人本是一时心血来潮,哪知她救的会是三阿哥。

堂堂皇阿哥想教训人不是一句话的事儿,哪用得着大清早自己亲自动手套麻袋暗算。

菀凝还记得,她曾好奇问过大哥,皇阿哥都是什么样的人。

大哥告诉她三阿哥学问很好、性子和善、谦和有礼,却从未说过他胆子大,居然敢一个人套他俩的麻袋。

不止大哥,二公主提起这个弟弟说的最多的也是他胆怯、太过小心翼翼,让人看着心酸。

呵呵,她真想让二公主看看。这就是胆小怕事?

胆小怕事的人都能套人麻袋了。

三阿哥似笑非笑:“哎呀,被你发现了,怎么办,我要不要灭口?”说着还做了个抹脖子的动作。

这不是胤祉第一次见菀凝,两人却是头一回如此亲近面对面坐在一起说话。

还记得上次,菀凝也是如此大胆,假借太子的名义吓走了务尔占两兄弟。当时他就惊讶于她的胆识。不过那回她并未露面,算不得什么。

今次,他们可是实打实的站在对立面。菀凝还能面不改色的说谎骗人。

胤祉不得不高看她一眼。

虽心里对菀凝赞叹不已,作为姐姐的朋友,他觉得自己还是有必要提醒下对方。

并不是所有人都是无害的。有时候善心很可能会害了自己。

遇见这中事,最好的法子还是视而不见。

她年纪小,又是姑娘,就算‘见死不救’也没人会说什么。

冷漠一点反而对她更好。

菀凝狠狠地剜了他一眼。这个三阿哥性子竟然如此恶劣,居然吓唬她。

学着三阿哥的样子抱住自己,菀凝阴阳怪气。“哎呀,我好害怕啊。若不然我现在把您踹下去?”

胤祉直接给气笑了。明明是为了她好,怎么感觉她不领情呢?

动动手指,胤祉选择屈从本心,伸手在她脑瓜上敲了一下。“没良心。”

三阿哥也不明白为什么,看到菀凝他打心底里就高兴。不自觉的就用真面目对待她,甚至心里十分笃定对方不会出卖他。

胤祉从来不知自己还有这样的恶趣味,喜欢看对方被他气的跳脚。他总觉得对方跳脚的样子应该很好看。

好看到……让人移不开眼。

反应过来自己误会了,菀凝略有些不好意思。她正色道:“三阿哥放心,我也不是谁都救的。再说,您别瞧不起人,我也是很厉害的。”

别看她年纪小,武力值可不弱。府里的侍卫她能在两个人的包围下游刃有余,一对一完全不落下风。

倘若加上自带的‘本事’,再翻一倍她也有信心。

不过这些就没必要告诉三阿哥了。

说到底,三阿哥于她仍旧是个外人。

见三阿哥闭目养神,她犹豫片刻还是开口:“三阿哥您这样真的没问题吗?”

皇阿哥不能随意出宫,她很好奇三阿哥是怎么出来的,特别是他身边一个奴才没带。

务尔占兄弟吃了那么大亏肯定不会罢休,万一不小心查到三阿哥头上……

胤祉明白她什么意思,嘴角噙着笑,安抚道:“放心,我昨日就请示过汗阿玛,不算私自出宫。没有证据,就算务尔占他们知道我出宫了,又如何?”

“不过,还是要多谢格格相助。”

皇阿哥的生活都是有轨迹可寻的,满六岁住在阿哥所,不是去上书房读书就是去上书房的路上。每天天不亮就起床,每月有且仅有一天时间休息。

今日正好是上书房休息的日子。

休息日,曾经在上书房读过书的务尔占又怎么会不记得?

只要不是被当场抓住,三阿哥是一点都不担心的。

菀凝噗嗤笑出声,她眨眨眼睛促狭道:“三阿哥‘手眼通天’,就算没有我,您也能从他俩的手底下逃出去。说‘救’您确定不是寒碜我?”

三阿哥不自在的摸摸鼻子,这是他的疏漏,低估了那俩人,也高估了自己。菀凝说他有后招,实际上真没有。若非菀凝恰好路过,他还真有可能被务尔占抓住。

务尔占不敢要他的命,打一顿或者直接捅到汗阿玛那里都是有可能的。

他自认骑射本事不错,但也没自大到能同时对付两个比他年长好几岁少年的程度。

不想在这件事上多做纠缠,他转移话题干脆道:“刚才听你说你要去琉璃街,正好我也打算去那边逛逛。你想买什么,别的不敢说古董字画我还是有些心得的。你也不用跟我客气,就当是感谢你刚才出手相救好了。”

皇阿哥们所学甚杂,古董鉴赏亦有之。

三阿哥喜文,闲暇时最喜欢的就是搜寻古籍。打从知道有这么个地方,他就是琉璃街的常客。

他说对古董字画有些心得并不是吹牛,而是真的在这方面有天赋。各名家字画,三两眼就能看出真假。

三阿哥书房的古籍孤本,很大部分都是他淘来的。

明年又是大考之年,前来京城的学子众多,有些人为了生计,不得已之下就会变卖字画。琉璃街就是他们的去处。

胤祉道:“大考之年能淘到好东西的几率多,但被骗的机会也大。那地方鱼龙混杂,你若要去还是多带点侍卫的好。”

他是不怕的。皇阿哥出门明里暗里的护卫不知凡几。这次是因为发现了务尔占,他偷摸甩掉护卫出来的,菀凝不同。

小姑娘长的讨喜,人畜无害,是人贩子最喜欢的类型。

菀凝后知后觉,三阿哥这是在关心她?

她笑道:“多谢三阿哥。有蔡叔在呢,我可不怕。”

她口中的蔡叔就是马车夫。谁能想到刚才表现怂怂、差点滑跪的老人是从战场上退下来的。

蔡叔跟着彭春南征北战好多年,老无所依,彭春就把他带回了国公府。

只是老头倔强,不想吃白食,干脆干起了老本行,在府上做个马车夫,给公子、小姐们驱车,顺便保护他们的安全。

三阿哥还想再说,瞧见菀凝眼底的不以为然,便住了嘴。

有时候说再多也无用,反倒不如让她吃点亏来的实在。

答应了给人做向导,胤祉自然不会食言。不过是辰时初,天色尚早,琉璃街已经热闹起来。

胤祉一手伸开,护着菀凝未免被人冲撞。询问过菀凝的意见,他便带着她从头开始。

胤祉解释:“你别小看这些摆地摊的,在这摆摊的大部分都是因为生计不得不变卖家产,他们所卖价格比之店铺要便宜很多。”

“偷偷告诉你,每年的这个时候,那些店铺的老板,都会派人前来搜罗好东西。”

琉璃街左右的铺子大多也是卖古董字画,里面虽然真迹更多,价格却比较昂贵。

皇阿哥的月例银子有限,荣妃初入宫又是庶妃,她手头的银钱大都是皇上赏赐。说是赏赐,比起其他受宠的妃嫔还是要少很多。

他上头还有一个姐姐,姐姐出嫁当额娘的总要给些嫁妆做念想。

胤祉心疼额娘,除非必要从不开口跟荣妃要银子。

银钱有限,他又很喜欢诗书,只能另辟蹊径。

琉璃街就这样入了他的眼。

菀凝还是头一次接触这些东西,水汪汪的大眼睛里满是好奇,鸦羽似的睫毛一眨一眨刷的人心里直痒痒,人也不自觉的跟着高兴起来。

三阿哥不自在的轻咳:“你想买什么?有没有个大概的想法?”

菀凝无知无觉,她蹙眉想了想,道:“阿玛最喜欢老虎,如果能买到这类的画作最好了。”

满族多有自己的图腾信仰,董鄂氏信仰的便是猛虎,她阿玛的书房就挂着好几副猛虎图。

菀凝解释:“也不拘什么世家大作,只要画的好就成。”

这是她阿玛经常说的一句话。所以,他书房的猛虎图有名家名作,亦有默默无名画家的作品。

毫无疑问,那些猛虎各有各的风采,甚是传神。

“三阿哥喜欢什么?”人家帮了她,菀凝琢磨着自己是不是应该送点礼物感谢。

三阿哥一愣,随后笑道:“我?我对汉文化比较感兴趣。”

汉家文化博大精深,每一次接触他都有心的领悟,亦喜爱不已。

菀凝脱口而出:“红袖添香。”说完她就意识到不妥的捂住嘴巴。

红袖添香这个词还是大姐告诉她的。上次狩猎归来大姐就在她耳边嘀咕。说什么三阿哥这样的性子不好,定护不住妻儿子女。还说三阿哥喜汉文、好读书,将来爷必定是个喜欢红袖添香、风流的。

大姐不只是说,还给她列举了很多例子。那些有名的文人,三妻四妾、红颜知己遍地。

大姐一再告诫,嫁人最好不要嫁给这中人。

听到三阿哥的喜好,她脑子里跳出来的就是这个词。说完就深深后悔了。

三阿哥是皇阿哥,怎样也轮不到她质疑。

胤祉的脸黑了,在菀凝的脑袋上重重的敲了一下,“谁告诉你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红袖添香的意思他懂,问题是菀凝才几岁。大清贵女成婚前女性长辈都会教导些知识,跟给几岁的孩子说这些也太早了。要他说这人分明就是不安好心。

想象着菀凝被带偏,移了性情,三阿哥脸更黑了。他道:“日后少跟这些人交往,听到没有。”

话落,他忽然想到自己跟对方并不熟,这熟稔的语气对方很可能不爱听。

罢了,回头知会二姐姐一声,让二姐姐瞧瞧到底是谁在她面前胡言乱语。二姐姐喜欢她,想必也不愿意看她被带偏。

菀凝吐吐舌头,不好意思的别过脸。

三阿哥反应这么大,若是让他知道大姐说的就是他本人,也不知会作何感想?

因为心虚,接下来的路程菀凝十分听话,三阿哥说什么就是什么。

不知不觉,两个人就逛了一上午。

胤祉有些意犹未尽。头一次跟个小姑娘相处那么愉快。可惜他带的银子不多,一上午花个七七八八,马上要干净了。

不舍得再看了一眼摊位上的笔筒,他遗憾的起身。

“时候不早了,走吧。”

菀凝咬下唇,道:“等一下,我马上就好。”

她小跑着回到那个摊位,一番讨价还价花了一百两银子买下笔筒。

把东西递给三阿哥,“送你。谢谢你帮忙。”

菀凝不缺钱,除了月俸,每年过生日送的礼物额娘都留给了她,让她自己支配。知道她要给彭春买礼物,觉罗氏又塞了她五百两银子让她花。

还有她大姐,她从不知道大姐还有生意头脑,小小年纪就给自己攒起来小金库。作为她最喜欢的妹妹,菀凝跟着入股,每年的分红也能有个百两。

吃喝不愁,菀凝对银钱也就没什么概念。买这个笔筒,只是因为她发现三阿哥很喜欢而已。

三阿哥看着送到眼前的东西,眼底的讶异一闪而过。

见他不接,菀凝索性塞到他怀里。“你看你帮我挑字画我不也没说什么。堂堂皇阿哥怎么还矫情上了。”

三阿哥有些哭笑不得,他不过是惊讶她观察仔细,竟然发现他喜欢这个笔筒,怎么到她嘴里就成了矫情。

胤祉自认为自己对情绪的掩饰很好。他跟太子、大哥他们朝夕相处好几年,太子都没发现他的真性情,更别说喜好了。

除了他特意表现出来的对诗词感兴趣,谁知道他还喜欢什么?

这小丫头明明是第一次接触,居然精准的抓住了他的喜好。

没错,三阿哥有收藏癖,最喜欢的并非收藏字画,而是各中笔筒、砚台。

他看中的这件笔筒表面乌漆墨黑脏兮兮,仔细闻有一股香味儿。若他没闻错,这应该是用紫檀做的。

再看上面刻画的花鸟,很大可能还是宋代的物件。

紫檀本就珍贵,加上年代久远……其价值更不用说。

这件小小的笔筒,至少能翻数倍卖个上千两。如果遇上喜欢的行家,三四千两也有可能。

把他知道的都告诉菀凝,他以为菀凝会立刻收回手,哪知对方只是挑眉,扔往他怀里塞。

“那又怎样?我又不懂,若不是你,它指不定还要在哪里落灰呢。好东西就应该在懂它、喜欢它的手里,这样才能发挥它的价值。”

她小大人似的伸手拍了拍三阿哥的肩膀,“我相信你。”

菀凝比胤祉矮半个头,拍肩膀的时候还特意踮起脚尖。

胤祉看着落在自己肩膀上胖乎乎的小手,嗯,很像刚剥皮的春笋,让人口舌生津想要咬一口。

再次莞尔一笑,他发现自己对这位小格格总是有无与伦比的耐心和容忍度。

最不喜欢被人触碰的他,为了菀凝破例。

小格格一再打破他的底线,他却不觉得生气。甚至觉得这样很正常,他们俩合该这样相处。

三阿哥吐出一口浊气,无奈道:“好吧,那我就多谢菀凝格格了。来而不往,格格送了我这么件大礼”他扭头四处看去,“你等着。”

然后他夸过几个贩卖书画的摊子,走到一个卖玉的小贩面前。

一番挑挑拣拣,最后选了个平安扣。

平安扣并不大,大概有成人两个手指盖大小。

胤祉凑到菀凝耳边小声说着:“这是块上好的羊脂白玉,可惜遇上个不懂行的给糟蹋了。回头好好蕴养,带着图个吉利。”

他早就发现了这块玉,只自己对玉器不感兴趣就没有出手。如今正好买来送给菀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