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明臣也自然明白这人受到追捧的原因。皮相好不如骨相好,陆明臣不是没见过美人,但这样的骨相和气质,就是天生的尤物。只是他的面部轮廓、他的身材、他右侧面颊上的水晶泪珠,都让陆明臣有种莫名的熟悉感,好像在那儿见过,甚至碰过,以至于他能想象出那片后背的触感。
但他并没有觉得这感觉很好,相反,觉得有些焦躁。他好像忘记了什么,什么东西就在意识边缘,伸手就能触碰到,像每个顺手撂下便消失的手机。
萨克斯低沉忧郁的前奏响起,打断了陆明臣的思绪。
舞台周围的灯光渐渐亮起,Tita身后是一整个伴奏队,他走过去扶住话筒支架,一开口是一把沉郁温柔的男人嗓音——
他爱的第一个人
是他的客人
入行两个月
他成了最无能的职业者——
贞操还在
钱已经没了
……
这把熟悉的嗓子,这略有些变调但听过无数次的温柔声音,意识边缘的东西猛然清晰起来,那只转身便消失的手机又重新回到手里。
陆明臣难以置信,他死盯着大屏幕里那个正在唱曲儿的男人,他不相信,这个人,怎么可能是他的丈夫?
他死死盯住他。
随着演唱的投入,台上的人对着朝着舞台的无数个镜头烟波一转,施施然转了一圈,然后垂下眉毛,接着唱到——
朋友塞来的客人
第一次和人睡觉
第一次和人X交
他只有这个客人
第一次也没有更多选择
第二天醒来
客人已经离开
什么都没留下
什么都没留下
朋友问他赚了多少
他说
我没要钱,因为我爱他
他说
我什么都不要,因为我爱他
我什么都不要,因为我爱他
我什么都不要,因为我爱他
……
台上的人那样幽怨地唱着、叹息着,仿佛哀叹的是自己的人生。一朝醒来,什么都没有,没有钱,也没有爱。他又是那样美丽,那样性感,那样惹人怜爱,让人恨不能把心掏出来献祭。
从他开口,台下已经开始往台上扔钱扔物了。只因一句“我爱他”,下边的人扔得更起劲,起哄着、乞求着,让他靠近舞台边缘一点。
但男人不为所动,像是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无论别人给与多少金钱和多少爱,他依然是那个两手空空的可怜虫。水晶贴片化作盈盈泪珠,在无数热烈如同朝圣般的仰慕里,自顾自地流着自己的眼泪。
但这并没有阻止台下的人对他报之以更猛烈的爱和追求。陆明臣也从屏幕里看到了在人群里的苏晗,看到他掏空了自己的钱夹,最后摘下自己手腕上新买的手表,裹在皮包里,扔到Tita的脚下。
一阵新鲜的疼痛刺醒了陆明臣,他低头一看,鸡尾酒杯的玻璃杯柄被他生生捏断,锋利的断面划破了他的掌心。
这次Tita一口气唱了三首歌,主持人上来说他先下去休息,等会儿还有一个压轴表演。
苏晗兴致勃勃回到座位,发现座位上只有一只碎掉的酒杯。问服务生,说人已经走了。
他这才想起来自己刚把陆明臣送的手表抛到了台上,该不会是被看到,然后生气了?这事儿的确办得不对,但他还有一点没和陆明臣讲。
Tita和别的表演者不一样,丢上台的贵重物品,酒吧的工作人员会在表演结束时归还给客人,而不是默认送给了对方。他是知道这个,所以才把陆明臣给他买的手表丢上去,只是图个开心。
这种事,只有一会儿看完表演再出去打电话解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