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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莎伦。”史蒂夫很乐意为邻居介绍自己的伴侣,“她叫林兰。”
林兰微笑着与对方握了握手,却发现对方手掌布满老茧,与她的白嫩脸蛋儿有点不太相符。
“你好。”她道,“你可以叫我莎伦。”
莎伦房间里的电话突然响了起来,她说了一声抱歉,然后便回去接电话了。
“她是我的邻居。”史蒂夫见林兰一副若有所思的表情便立刻说道,“我们刚认识不久。”他以为她在吃醋,因为自己与邻家女孩儿好像很熟的关系。
“哦。”她没有认真在听史蒂夫讲话,林兰当然也不是在吃醋,她只是对莎伦走路时表现出的步履产生了疑惑。
进了屋,林兰便问:“她是做什么工作的?”
“事实上,我们真的刚认识不久,她是才搬来的……”史蒂夫将手里的袋子一一放到桌上,“莎伦是护士,我们平时也几乎碰不着面,她总值夜班……”他突然发现自己越解释越不合理,“好吧,其实我帮她修过一次排水管,就一次,而我习惯去记录别人的作息时间。”
林兰把西兰花从口袋里抓了出来,然后道:“厨房在哪里,罗杰斯队长?”她根本没有关注史蒂夫的解释不停,林兰一门心思思索起晚餐的内容来。
以及,莎伦绝不会只是护士。
她步伐轻盈却稳健有力,手劲儿很大,就算她不是练家子,也肯定是相关从业者,也有可能是练拳击的。
但她胳膊没有肌肉块。
不过,这不是林兰会去一直关心的问题,她得集中注意力为史蒂夫做一顿丰富的晚餐,而他一直娓娓而谈,也不知究竟想表达什么。
老美的口味其实很单一,他们不会在饮食上下太多功夫,但不表示他们不追求美食,只是生活习惯更偏向简单直接而已。但如果遇上现成的美味可口,他们依然趋之若鹜,不会亏待自己的味蕾。
史蒂夫自然在吃的上面能有多简单就是多简单,一块大牛排煎熟便是午餐,心情好的时候再配点生菜什么的已经不能再满足。
现代生活唯一让他觉得不错的就是吃穿行,这确实要比七十年前方便太多,即便托尼曾毫不留情的指出美国队长住在这种地方太过寒酸,他可以在纽约为这位英雄人物盖一栋专属大厦。但遭到了史蒂夫的拒绝,老实说他喜欢这里,干净,安静,最重要的是,多出来的房间窗户对着公园。
而某人曾说喜欢公园。
史蒂夫惊叹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