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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是我确实怕,已经有一个鲜明的例子摆在我面前,我怕他是在对我杀鸡儆猴。我不喜欢失败,事实上比起他不爱我,我更讨厌的可能是被人看透后判死刑的感觉。开玩笑,我十八年来没输过谁,我连势均力敌都不要,只要绝对的碾压。如果输了我就完了,从此都不能再翻身。但后来我回想这一幕时意识到,他就是要我输,或者要他自己输。
他也赢习惯了,他身边没有一个人能够给他真正的挑战。所以他认准了我,盼望我能够给他一场他此生最大的失败。
“我也要走。”我对他说。
“你去哪里?”
“我要回去读书。”我摸索着扩张他,听到他身体内部发出的柔软的水声。一个严肃的话题要在意乱情迷的情境里谈,我只是在周围打圈,还没真正往里面探,他就敢给我用娼妓的笑法笑。
“你妈妈让你回去?”他问。
不对,我妈妈是不愿意让我回美国的,她还是怕她没有一点防备之心的儿子被帮派拐走。我上一次给她打电话,她又难得想要扮个贴心的母亲,还是想让我在国内考个大学读。“反正有你哥哥在,你们不是一直很好?”是啊,我们好得不能再好。好到我嘴里叼着一个包装,他都能主动仰起头用牙齿帮我扯开。
我没回答她,还没想好怎么制造一个合适的谎言。我确实也没有那么想走,凭现在我的水平,花了大钱也进不到什么了不起的学校,我也不愿意去那些地方丢人现眼。还是说要从现在开始洗心革面,像我的高中老师说的一样去学文学?也不是不可以,这是我唯一有些天赋的地方,身边的男孩沉迷一分钟电视剧的时候我在读保罗策兰,领先他们无数个阶梯。说不定之后还可以让我妈妈花点钱把我送去电视台,光明正大地宣传一番水仙的艺术性。
我们做到最后了,我还举着手机拍他的照片,原相机镜头都磨损不掉他的漂亮。我认真威胁他,要是敢出去睡别人我就把这些照片贴到红灯区。实际上我怎么敢,我连拍照都用的是他的手机,连这点证据都不敢留在手里。天亮之后他又是要去开会,把我一个人留在房间里,我咬牙切齿地后悔没有在他身体里塞一样东西,按一下就让他想到我。
回去之后我先去找了范世朝,装模作样地拎着伴手礼去他家看他。我真的喜欢他,真的希望我们两个能一直这样好下去,只要当严栩安不存在,我们肯定就是最好的朋友和知己。
我没打招呼,直接站在他家门口按门铃。但他居然不在——他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