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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到了,他的目的一定不是要拿耳钉送给我,但这两件事也多少有点关系。他坐在床上,解开衬衫的纽扣,露出锁骨上一个粉红色的穿孔。
我被很结实地吓一跳,这个伤口明显是新的,银质圆环新鲜地穿上去,还能看到皮肉里面红色的血。他真是个会玩的,为人师表,结果在里面看不见的地方搞这一套。我都还没敢在耳朵之外的地方穿洞呢。
我的第一反应是,这必然是他和他的Alvin之间的一些情趣,他居然还要拿出来特意展示给我看。我压抑住像打地鼠游戏里的地鼠那样冒出来的嫉妒心,问他:“做什么?”
他无辜地看着我,说那当然是要我帮他换。“自己看不到。”他可怜地指了指,“医生说现在不要戴这样的,就戴普通的钉。还要涂红霉素。”
“……”
“帮我吧。”他说,“我总不能去找我妈。”
他居然还要找他妈,这又是什么小妈文学照进现实?我骂他,你别变态了,不就是换个钉子我弄就我弄。我手指碰到他的皮肤,取下原本伤口上的圆环,用酒精棉片消毒,再在新的锁骨钉上裹上一层红霉素软膏,这个涂抹的动作和另外一件事很相似。我十三岁打耳洞就是他帮我,现在刚刚好要还回来。
我还是没忍住问他:“你男朋友呢?”他脖子仰得很高,悠闲地在看手机:“谁?”
“那个Alvin。还有谁?”
“那不是我男朋友。”
不是?去你的不是。我心里在骂他,可以给人睡,但名分不能给?什么头牌花魁的伎俩。一根柔软的银针穿过他的皮肉,我的技术比他好得多,记得他当时帮我弄耳钉扎了好几次都扎歪,痛得我想骂人又不敢,遇到我这样不记仇的人是他捡了大便宜。
“为什么穿这里?”我帮他弄好了,弄出一头的汗。他低头看上一眼,很自然地答我,“因为要上课啊。”
因为要上课,所以要穿在不明显的一个地方?这个理由满好,但我总觉得不对,对他来说不大适用。我直接说:“不对吧,就是因为你要上课,所以才要穿在人人都能看见的地方。要是我说的话,你就应该打个舌钉才对,长好之后就挂一个铃铛,之后人人都说严老师上课铃儿响叮当,我保证你更受欢迎。”
他被我逗得笑,说以前怎么不知道你这么贫嘴?我说是啊,我自己也不知道,可能是自学成才。
他还是笑个没完,好像我讲了什么惊天动地的大笑话。我看着他的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