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我十年来,无比期待的昵称,却被人轻而易举的夺走。
穆晚秋曾说老公两个字神圣而尊严,不结婚不能亵渎。
看来她并不是觉得神圣,而是觉得我不配。
别墅空荡荡的,守了三千多个日夜,爱得那么深沉,到头来不过是一条狗。
不,连一条狗都不如啊。
我来到房间,一个很小的杂物间,这是偌大的别墅里,仅存的容身之地。
房间里并没有多少属于我的东西。
可笑的是,整栋别墅,堆满了穆晚秋的东西。
爱了她十年,我真够蠢的。
正要收拾东西,却接到一个朋友小军的求救电话。
当我赶到医院时,小军躺在病床上,呆呆望着天花板,见我到来,嘴唇微张,泪水横流。
小军是我的发小,当初就是他推荐我去会所卖艺。
我们同病相怜,我要为穆晚秋还债,他要满足扶弟魔女友的各种要求。
即便他被客人灌了整平洋酒依旧面带微笑走出包厢,然后跑去医院洗胃,只是为了五千块小费。
哪怕再痛苦,他也不吭一声。
因为他觉得为了女友,一切都值得。
如今殴打他的人是女友极其家属,只是因为拿不出九十九万彩礼。
曾经对爱情无比坚定的他,哭得像个孩子。
这时候,一个浓妆艳抹的女孩儿冲进来,狠狠给了小军一巴掌,呵斥道:【你就是个废物,那点彩礼都拿不出来,你不是在会所做鸭吗,多骗几个老女人不就行了?】
【我警告你,要是再拿不出钱,就去比你爸妈卖房。你要知道,那么脏的人,只有我愿意嫁给你。】
说完便转身离去。
病友原本还同情小军,居然神色鄙弃。
【原来是做鸭的,听说这群人好吃懒做,幻想靠着富婆吃软饭,一身都是病,太脏了。】
【让医生换个病房,真恶心。】
他们的目光,令人如芒在背。
我攥着拳头,想要理论,却看到了不远处一道熟悉的身影。
命令我好好反省,离家出走的穆晚秋亲密挽着一个高大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