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多的经历,让赵珍珠学会看开许多事情,比如林丹袭刚走,家里又多了一个女主人。
赵珍珠依稀记得她,她叫齐芙,身材丰腴,巷子里的许多男人都爱开她玩笑,她不羞不恼,总是娇嗔一声。印象里,她从没工作过,可是从来不缺钱,家里也经常来许多访客,巷子里的女人又羡慕又嫉妒地议论她风情万种的生活。她唯一的爱好是喝酒,她说过“生活很辛苦,醉一点就不会想得太清楚。”可喝一点酒就桃花满面,媚眼如丝。当然,她是赵天河的常客。
赵珍珠回到彩虹巷,齐芙大大方方,反而赵珍珠比较像外人。
齐芙不会做饭,买了凉菜铺里的猪耳朵和卤花生,和赵天河你一杯我一杯地敬起来,中途问:“珍珠,你是我看着长大的。怎么一年前招呼也不打一声就消失了?”
“高中毕业,没考上大学。我就出去打工了,可觉得工厂太辛苦,又回来了。”她轻轻地掩饰了一年多的过往,说得再自然不过了。
赵天河没有吭声,只是继续喝酒,呛得咳嗽。
齐芙也懒得追问,也许她只是想找点话聊,毕竟没有人可能比她的生活更混乱。她“哦”了一声,失语了许久,又突然想起什么,便问:“我有次在高盛百货看到一个很像你的女孩子,穿得很时尚,真的很像你。”连续强调了几遍真的。
“只是很像罢了。”赵珍珠站起来收碗,话题就此打住。
白天,赵珍珠打理林丹袭的书店,许多学生都没有察觉换了店主,只是讶异她怎么能站起来了,而且变年轻许多。可见,她和林丹袭的确十分相似。
大部分晚上,家里只有赵珍珠和齐芙,赵天河总喜欢出去打打牌,也许是在家里难以面对赵珍珠固执保留的林丹袭的生活痕迹。
齐芙天生有自娱自乐的本领,懒洋洋地端着一杯酒,眯着眼哼唱小调,赤着脚踮脚一个人跳舞转圈,晕陶陶地跌进沙发里,哈哈大笑。
她偶尔会提起林丹袭,感叹那么一个聪明美丽的女人却嫁给了小气贪婪的赵天河,“她不像我,我就算穿着红底高跟鞋也不及双腿残废的她一半优雅。何况,连我都是喝醉了才答应赵天河和他在一起。醒了后算算,自己也有点老了,找个破草屋勉强栖身算了。”
这些话多多少少能换回赵珍珠一些好感。她谨慎地选了个称呼:“齐姐。”
齐姐识趣地从来不问她,为什么她身上随时带着一封信,却永远不寄出去。胡珀说她可以利用这封信,重新认识两个好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