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和十五年七月初七, 七夕佳节, 入夜。
数万盏花灯让京城成为了一座不夜城, 长兴街上人声鼎沸,摩肩擦踵, 热闹非凡。除去年轻的男男女女, 还有不少穿着奇装异服的异邦人士, 极是惹眼。
林清玦置身其中,不由地感叹:“京城之繁盛,果非川蜀能比。”
半月前,林清玦之父升迁至京,带上了一家老小。林清玦忙着替母亲处理府中庶务, 今夜才有空出来看看。
跟着林清玦身后的小厮书海,也是头一次见识到如此热闹,却也不忘维护自己的家乡, “京城好是好, 就是东西难吃了些, 还好咱们带了厨子来。”
“我们还是要尽快适应。”林清玦道, “若不出意外, 我们要在京城待很久。”
长兴街街道两旁的铺子全是人满为患, 不少摊贩前也围了不少人。林清玦不喜人多, 也没去凑热闹。两人边走边逛, 书海忽然道:“少爷,我看了一圈,发现这大街上居然见不到一个哥儿。”
乞巧夜, 连未出阁的姑娘都可以出来透透气,唯独哥儿不得不留在家中,和此般热闹无缘。
林清玦若有所思道:“我听闻,在京城上至高门权贵,下至小门小户,家教都极严;哥儿定簋之后,一直到出嫁,都很少能出门。”
“那多没意思啊。”书海夸张道,“还是当常人好,想去哪就能去哪。”
林清玦笑道:“说的也是。书海,你有没有发现,街上不少人手中都拎着一盏花灯,这是京城的习俗?”
书海观察了几个路过的人,兴奋道:“真的哎!少爷我们也去买一盏吧!”
京城的花灯一个个形状各异,玲珑别致,看着甚是讨喜。林清玦想着买一盏赠予母亲,便带着书海来到一个卖花灯的摊贩前。
这摊主自小在这美人如云的京城长大,还是头一次瞧见这等好看的公子哥:一身白衣,头发微卷,清清冷冷的,就像天上的仙君。
摊主先是一愣,而后热情道:“公子可是要买花灯?我老刘的花灯可是京城老字号,三文钱一盏,五文钱两盏,物美价廉,童叟无欺!”
摊主的口音带着浓浓的京腔,林清玦还没有听习惯,忍不住笑了笑。他这一笑,好似仙君下了凡,沾上了世俗的气息,更是让摊主看直了眼。
“少爷你看,这个兔子灯真好看,不如买这个吧!等等,那个桃子形状的也不错!”
林清玦没有理睬书海,专心替母亲挑着花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