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我没再回家,而是跟着洛歌去了她的房子。
进门后,也许是意识到失态,她低着头不敢看我。
我去洗澡,出门后,看到她把结婚证端端正正地摆放在客厅中央的橱窗里。
仰头又看了看,模样像极了一个骤然得到糖果却又不敢吃的孩子。
见我出来,她侧过头,表情说不上的复杂。
“迟野。”
“我很羡慕洛诗。”
“我的家长会,妈永远会缺席,冬天织的围巾,也没有我的份儿。”
“好像所有人都只喜欢洛诗,包括你也是。”
说到这儿,她自嘲一笑。
“从小到大,我喜欢的,洛诗都要抢。”
洛歌靠在我肩膀上,又一次红了眼眶。
她的童年生活充斥着的不公和委屈。
她在那个家,算是养女。
小时候,她在爷爷奶奶家长大,直到八岁那年,父母才将她接回城里。
“那也是我第一次见到洛诗。”
洛歌表情平淡,可我分明从她的眼睛里看到一抹仇恨。
“洛诗说,我是爸妈不要的孩子,不配待在家里。”
“我养了只流浪猫,洛诗要过去,不到三天,猫的尸体就出现在垃圾桶。”
“高中时,我本来有保送的机会,可却因为拉肚子,错过了当天的考试,保送名额被洛诗拿走。”
“我的房子,我攒了好久的钱,妈让我让给洛诗。”
“我暗恋你好久,洛诗明明有喜欢的人,却还要抢先一步和你在一起。”
洛歌碎碎念,想到哪儿说到哪儿。
而我也从中拼凑出她这些年的故事,有点触目惊心。
洛诗对洛歌的针对从高中时候开始变本加厉。
洛歌学习好,洛诗就在父母面前诉苦,说因为洛歌学习好,自己被同学嘲笑不是亲生的。
一般逻辑而言,正常父母应该是鼓励她努力。
可洛歌的父母不正常。
他们安慰洛诗的同时,勒令洛歌不许比洛诗强。
洛歌不听,他们就断了她的生活费。
“高中三年,我捡过垃圾,端过盘子,只要能挣钱我都干。”
说这话的时候,洛歌语气平淡,但那些日子有多难熬,恐怕只有她自己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