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月俯身行大礼,与前两次相见已大不同,一头青丝已挽就妇人堕马髻,云鬓葱郁,低头时,鬓边点簪的银质流苏轻柔又缓慢地拂弄在纤长的玉颈上。
银质流苏上,便是薛家送去的彩礼。
那对价值连城的金玉海蓝宝翡翠梅花簪。
细微之中,薛枭瞳孔放大,却又似被灼烧般避开眼帘。
她并非喜好繁复奢华之人。
听小厨房说,她每餐只需两色菜式,不拘口味与用料,全都吃得一干二净;南府主屋如今只有一张床、一抬黄铜镜、一匹用料上佳却雕工老旧的柜匣,整个南府都空空荡荡的,既不见人烟,亦没有烟火气,简陋得像临时拼凑起来的抵屋,她也未置一词;在府中几次碰见,她均一竖身干干净净、清清淡淡,从不见金玉加身
这对梅花簪,想来是今日新媳妇跪拜宗祠和谒见婆母,她特意戴上的。
她以为是薛家给她的。
高大挺拔的御史大人沉默下去。
顷刻之后,薛枭侧身避开这个大礼,嘴上却说起另一桩事:“搬迁南府,我虽有预备,却没料到这么顺利,人手上略有不足,如今你我二人分院而居始终不妥,若遇祝氏暗桩盯梢,到底是桩蹊跷。”
婚后搬至南府后,她自觉安居正院偏堂,将主屋让给了薛枭。
薛枭却一直住在侧水畔。
山月开口:“今日我试探过了,她未曾来得及下钉子。”
薛枭颔首:“那是自然,如今南府总共才有十三人,皆是苏家留下来的忠仆,镇守侧水畔之人更是清越观出身的小道,她不可能插得进手。”
薛枭转折:“但明后两日,将有二十人入府,皆由落风追溯审定过的清白之身,我明日起上朝,劳烦夫人打点一二。”
又将话引向一开始的方向:“虽已经追溯,毕竟人多眼杂,仍也应谨之慎之,若夫人不介意,正院堂屋之中本也有东西两间侧厢,分室而居总比分院而居寻常些。”
山月:?本来也是给你留着的呀!还以为是薛枭一直不去正院,是防备着新入门的媳妇呢!
山月自然颔首道:“那明日我便在家好好安顿新进的仆从也着人将东厢房再收拾一遍罢。”
薛枭勾了勾唇角,略微低头,似是在整齐干净的桌面上翻找什么东西。
山月想了想,她向来行事坦荡,既与薛枭要结这一遭的盟友,有些话便不得不讲:“占了您夫人的位置,原是我不该,您迎娶我入门,想必也是为打探‘青凤’之故,你我二人各有私心,与这婚约盟誓相悖离,那这结合便自然做不得真。”
薛枭抬头,抿了抿凝眉看向山月,似是在等山月继续说下去。
山月再道:“只待你我通力合作、大仇得报后,到时自然尘归尘、土归土,我自会回到我该去的地方,您这御史夫人的位子我绝不贪恋荣华富贵,致鸠占鹊巢——您直管放心!”
这些是山月早想通的。
一早没想过不孝鸟大人如此通人性,便没拿到台面上谈论。
如今看薛枭倒不是不通情理,洽商合盟起来十分顺畅,把话说透,谁都安心。
薛枭唇角紧抿,脑中却无端想起拯救松江府于危难的那位程神医,手背于身后,眸光从山月堕马髻上的那对梅花簪,隔了许久才低沉开口:“你们,讲好了的?”
山月没听明白:“嗯?”
什么讲好了的?什么意思?
薛枭垂眸,轻轻摇头,声音压得比寻常更低:“无事。”
顿了一顿,薛枭又添了一句:“也好。”
玉团鹦鹉着急忙慌地在薛枭肩膀头子四处乱跳,“吱呀嘎叽”的,不知在急什么。
薛枭伸手,安抚似的摸了摸玉团鹦鹉毛茸茸的脑顶门。
“它”山月笑了笑:“它像个小童儿,脾气有些大,却也灵光。”
先前还翻秋桃白眼!
薛枭眸色轻柔:“它叫雪团,是我师傅留给我的鹦鹉,今年刚七岁,正是小童调皮捣蛋的年纪。”
山月向来不通披毛戴角的学识:小时候在天桥下倒是和长毛的相处过一段时间,多是猴子、猫儿、狗儿,她都没什么好印象,猴子要抢她的饭吃,狗儿整日都与猫儿打架,打赢了嚎,打输了也嚎,狗儿的笼子就在她榻边,整夜整夜嚎得她睡不着
“七岁?还算小童儿?狗儿若满了七岁,便算是老狗,杂耍团就会将它撵出去,不留他白吃饭了。”山月无意识开口。
杂耍团?
她不是苏州府山塘街的画匠吗?
怎又在杂耍团呆过?
她她的仇,又因何而来?又怎会与程家、祝氏,甚至靖安大长公主牵扯上关联?
薛枭想问,默了默,却未开口:他直觉,山月此时并不会告诉他。
那程家那位小神医,知道吗?
薛枭不可抑制地去想,却觉自己荒唐到没边。
“鹦鹉不同,雪团这样的鹦鹉,寿龄可达五、六十载,七岁于他而言,确是小童儿的年纪。”
还是说鸟,更安全。
薛枭顺着山月的话向下道,手却不自觉地将桌上那栟和田玉梅花镇纸拿在掌中摩挲:“夫人若是不喜欢雪团,便将雪团留在侧水畔罢。”
“噢,不,不。”山月忙摇头:不孝鸟大人待这只鹦鹉,可比待他爹都要温柔体贴千百倍了!她没立场说喜欢不喜欢的!
“无妨,无妨!”山月笑道:“只是以前看书,听说鹦鹉会学话,宫女便不敢在它面前言苦,觉得有些好奇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