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篇我流了好多好多眼泪写出来的流水账,讲的是我与我爸的故事,也几乎涵盖了我前半生的生命轨迹。放在这本书的中间,留到你有空的时候慢慢读。
小的时候,以为自己天不怕地不怕。直到长大了才知道,有些事情,会被时间累积得越来越可怕,可怕到你连想都不敢想。
比如,父母的年龄。
有时候打电话给家里,电话迟迟没有人接,我便很快脑补上许多不好的猜测,担心长久以来最害怕的事情会在哪天毫无征兆地发生。
在今年农历新年即将结束的时候,我收拾着行李准备再次奔赴千里之外参加工作,父亲说:“你记一个电话号码吧,退休办的周主任,万一打我电话打不通了,你就打他的电话。”心头一紧,想起前些天才听他说哪个独居老人在家静悄悄地死去,被人发现后尸体都被老鼠啃噬得所剩无几。当然知道他说这话是什么意思,但没有我的准许,他怎么可以离开。于是赌气般的我,拿过笔记本撕下一页,将所有的网上银行、登录账号等事宜一并写了下来,与存折放在一起交给他,带着几分埋怨说:“那如果我回不来了,你就按这张纸上写的办法去取钱。”他接了过去。
这个话题到此为止。
我们并没有长期生活在一起,真正朝夕相处起来也有很多意见不统一、相看不顺眼的时候。但失去彼此,对于我们来说,是难以想象的,就像失去自己的生命一样。
我想,这大概就是相依为命吧。
我出生在一个工人家庭,他是工人,她也是工人。在我的记忆中,她是坏人,嗓门大,凶巴巴,还时常打我。他是好人,总在我挨揍的时候赶上来救我,无论我干了什么坏事,他总是笑眯眯的,十足的宠溺。有了这样的场外支援,练就了我一身“鸡毛掸子还没落到身上,就开始号啕大哭喊救命”的好本领。在工厂里开机床当工人的他,每天下班踏进家门就把我抱在怀里,身上总飘着一股铁与机油的味道。
她虽然很凶,但做的菜很好吃。在她的主持下,我家尽管不富裕,但过得也不憋屈。每个周末她都提着硕大的菜篮子进城采购各种肉类,几乎所有的收入都用来吃掉用掉,我俩被她喂得滚瓜溜圆,白白胖胖。她进城大采购,他就与同事们骑着自行车去乡下,带着草帽端着鱼竿在水塘钓鱼,一去就是一整天,回来时,总能见到大大小小的鲜鱼在篓中活蹦乱跳。这时,手脚麻利的她便会煮一锅雪白鲜香的鱼汤。那时,我感到我的童年生活是被这些鱼汤幸福地浸泡着度过的。在那个物质匮乏的年代,我出落得比其他同龄人要高大健壮许多,动辄把同班男同学揪起来揍一顿,这还得益于他二人齐心协力喂养之功。
到了我五六岁的时候,大概是过够了上班、下班、买菜、做饭的生活,抑或是不甘于就此困于厨房与车间,她将自己收拾收拾,重新烫了个头便进城从商了,一个猝不及防的告别。失去了半边天,只剩下我和他,家境顿时显得不再丰盛,更谈不上殷实。后来,我能见到她的时间就越来越少了,这个分别刚好卡在我的快速发育时期,长久的不相见,她在我脑中的形象越来越淡,依稀残存在记忆中的,仅剩下一顿火辣辣胖揍,一次洗澡时的温暖怀抱,一包她过年带回来的葵花子。
剩下我和他,父女俩,过得怎么样,其实我也不太记得了。成年之后,他也很少跟我描述当年究竟费了多大的劲儿才把我拉扯大。
内敛的他,注定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工人,不善社交,不使心眼,凭着一手好技术,带着几个徒弟,风平浪静地过着。除了我,他还拥有一辆28式自行车,高高大大,在他足下风里来雨里去地来往于家、单位与学校之间。彼时小小的我坐在前杠,一回头,小脸就蹭到他的胡楂上,硬硬的痒痒的,我在他的双臂之间咯咯地笑,丝毫想不起她来。厂里的叔叔阿姨们看见我们都要感叹:不愧是做模具的,女儿就像是从一个模子里印出来的,跟她妈妈长得简直一模一样。
再长大一点,前杠坐不下了,转移到后座,他怕硌疼我,精心缠了层层叠叠的棉花。在那个鼓鼓的后座上,我像个小猪一样,慢慢地长到一百多斤。
生活是一座大山,就这样完完全全地压在了这个中年男人身上,要上班,也要带孩子。他的每一天除了处理工作上的大事小情,回家还得火急火燎地买菜做饭,好不容易腾出一双手喘口气,还得陪我写作业,时不时指点一二。江西北部山区的冬天非常冷,那时候的取暖条件也很差,虽然他一直带着工作时的纱手套,但刺骨的寒风和洗衣的凉水并没有放过他。写作文的时候我写他有一双布满青筋的大手,但其实他的手,永远都是长满冻疮烂烂的样子。尽管如此,被宠坏的我也从未想过要与他分担丝毫。他总说看到我吃饭吃得很香就很开心,于是我就卖力地吃饭。平时他睡得很沉,让我肆无忌惮地在他床边看电视,还说敲锣打鼓都吵不醒他。是啊,每天都那么累,怎么会睡得不沉。
这些画面现在想起来,只觉得给他寄多少钱都不够偿还。
那一年,她和他离婚,带走了家里唯一一台先进电器——电视机。无聊的我整个暑假就在家里翻箱倒柜地找书看,净是些当年他俩从厂里图书馆里“顺”回来的世界名著。似懂非懂地看,然后懵懵懂懂地在笔记本上抄写句子。他回来一看:“这孩子要闷傻了怎么办?”一咬牙,他跟同事借了五百块钱,买回一台小小的黑白电视机。
此后,那台电视机就成了我唯一的精神食粮,我守着它看过香港回归的盛况,看过《泰坦尼克号》,看了无数的MTV,大大小小的音乐颁奖典礼。每个周六的傍晚是我和他最开心的时间,一边吃着饭,一边看着吴宗宪在《我猜,我猜,我猜猜猜》里面胡侃。
有时候放学早,我也不早回家,就在厂门口跟同学们摸爬滚打似的疯玩,等着他下班,然后坐上他给我专设的宝座,耀武扬威地回家。我曾有一个大名叫“赛男”,他说,起这个名字的初衷是希望我读书赛过男孩,谁承想我却是调皮捣蛋更胜一筹。因为人高马大,又爱强出头,班里的男同学被我揍了一个遍。倒霉的却是他,时不时接到一个电话就得骑着车来到学校挨骂,听老师批评我今天又把谁打哭了,又把谁追得满操场乱跑。面对一个如此捣蛋的我,这个温醇似水的双鱼男从来没对我动过手,也几乎不骂我,还叫我“心肝宝贝崽”。
人性本贱,他越忍让,我越放纵。当然读书成绩也很随性,喜欢哪个老师哪门的功课就拿满分,讨厌哪个老师就弃学以示报复。好在遗传了他质量过关的脑细胞,考试之际被逼着看了一个月书,竟然考出了不错的成绩。邻居们都咂舌,“一个如此调皮的小孩,竟然能考这么高的分数?”
然后,在所有人的诧异中,他拿出了家中所有的存款,与我一起踏上火车,把我送到学校。这样一个能力有限却爱女无限的中年男子,硬生生地在学校旁边的招待所里住了足足一个礼拜,开了新生入学家长不离不弃的先例。
无论是去领书还是体检,他都带着十几岁的我,一起吃食堂,一起领教材,一起在宿舍里铺床,放心不下呀。直到厂里人找到学校来喊他回去上班,方千叮咛万嘱咐地离开。那是我们第一次面对长久的分别,他心中一千一万个不放心,我却开心极了,终于没人管了,可以尽情撒野了!
对我这种野孩子而言,俗话说得很对——学好三年,学坏三天,一部《古惑仔》就能点燃少女闯荡江湖的梦想。我很快就掌握了许多恶习,与一票有相同爱好的小伙伴们成天泡在一起,连课也不上。反正天高皇帝远,每天一通电话跟他报个平安,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
而在同城生活的她,有着自己的家庭。我每周都会过去报一个道,吃一顿饭,然后目送她匆匆忙忙地去打麻将。她当时的男人对我还算比较上心,出门前总刻意给我留半包烟,谁知道她如此狡诈,出门前竟然数烟。每当此时,暴打可免,痛骂却难逃。
而在家里一心上班给我赚学费的他,怎么都无法想象,他的“心肝宝贝崽”每天跟他装模作样挂上电话之后,是如何故作潇洒地燃起一根劣质香烟,在寝室的床上翘着脚学习着脏话大全,把课本丢在一边。
时间久了,连学校都不回,老师们也逮不到我。就这样混了两年,我贪图那一点点钱还把学籍给退了。这意味着我跟这个学校再也没有关系了。
对于这天大的事,他俩并不知道一丝半毫。
直到有一天她心血来潮,跑来学校看我,走到寝室一看铺盖早已被卷起,不见我的踪影,方才得知我已经退学。气急败坏的她很快联系了他。几乎崩溃的他丢下手中的工作,赶到我面前。那一天,我原形毕露,抬不起头,而他苦不堪言,灰心丧气。应该是大脑想要逃避过去的不堪,关于当晚,我只记得他端起杯子喝水时那只颤抖的手。
相依为命的弊端就是这样,一人惹事,全家遭殃。
没有办法,书总是还得读下去的呀,不然孩子的前程如何是好?
已经没有退路的他,为了能够“看着我”,辞掉了单位的工作,来到了那个城市,在烈日炎炎的街头,又是那辆自行车,带着已经一百二十几斤的我四处奔走,寻找下一个学校。终于被他找到一家补习班,跟老师一沟通,文化课已经丢到九霄云外去还可以学点艺术,重新考个学校,很快就办好了入学手续。
可惜那个时候的我,依旧没有醒过来。
当时的他,月薪五百五十块,要给在学校的我每天十块钱的伙食费,已然剩不下多少。他担心他爱吃肉的“心肝宝贝崽”吃不好啊,便隔三岔五就骑着自行车,穿越大半个城市来到学校为我送菜改善伙食,不是一锅红烧肉,就是一只卤猪蹄,或是一大碗排骨汤。他就用个小小的电饭锅炖熟,再用绳子捆好锅盖,装在车篓子里,送到我的面前来,一起吃完,再骑回宿舍,准备第二天的工作。这样的饭,我应该吃过好多顿,到现在也想不起来我们是坐在哪儿吃的,只觉得他给我的一切照顾与付出都如此理所应当,非我莫属。
想来,在他的心里,我即便再胡闹,也是天底下最乖最好的女儿吧。从小到大,舍不得骂舍不得打,从不埋怨,连要求都不大提。只要在身边陪着他看看电视,像当年在老房子里一样,就是他最开心的时光。
谁知道压根无心学习的我,又给了他一次失望。在补习班里只坚持了一个学期,听闻了艺术类学校高昂的学习成本,便死活不肯再去了。
已经没有办法的他只得继续上自己的班,任由我游手好闲。直到有一天,为了赚稍微能多一点的工资,他选择南下,准备开始新的打工生涯。当时麻木不仁的我,丝毫未有挽留之意,将他送至车站。盛夏之夜,他坐上了没有空调的列车。看着车子绝尘而去,我暗自欣喜再次回到无人管束的自由自在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