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猪肉不仅口感粗糙,还散发着一股浓烈的腥臊味,更为关键的是,百姓多数钟情于那肥腻的口感,对瘦肉反倒兴致缺缺。
这野猪常年在林间穿梭,愣是一丁点肥肉都没长,满身都是精瘦的肉。若想将其变现,也只能忍痛贱卖了。
他在心中暗自盘算着,家猪肉都能卖到十三文一斤,那他就便宜三文,卖个十文,应该会有人愿意买吧!
听儿子说要拉到酒楼门口去卖,他不禁忧心忡忡,那些有钱人会吃这种东西吗?
田宝儿却是笑嘻嘻地回应道:“不试试怎么知道呢!不管怎样,这可是野味啊,听说有钱人都喜欢追求新鲜呢。”
野猪肉的味道的确不如家猪那般鲜美,但贵在一个“野”字啊!他觉得还是有一线希望的。
田大福却始终觉得不太靠谱,便摇了摇头,“还是算了吧!要是没人买可怎么办?”
他还是认为去集市摆摊更为妥当,只要价格稍微便宜一些,肯定能够全部卖出去。
田宝儿听了父亲的话,回答道:“好吧!那就听爹的,明天早点起来,把猪杀了,收拾妥当后,拉到集市去卖。”
按理说,莲花村的人口也不算少,可为何非要拉到镇上去卖呢?主要是田氏族人众多,其中有几个特别喜欢占人便宜的本家。
自己好不容易抓回来的野猪,凭什么要便宜她们?就算是吃了你的,也不会说你半句好话,只会觉得是理所应当的。
田大福点了点头,“行,就这么定了。”
至于大哥那边,他也不打算告知了,反正儿子回来的时候,天已经黑透了,也没人看到车上的野猪。
爹娘也清楚年后儿子要成亲,需要用钱的地方多,估计也不会怪罪。
万一被村民发现了,大不了留下一块肉,给他们送过去,或者买些糕点也可以。
“爹,我们不找大伯来帮忙吗?”田宝儿试探地问道:长这么大,他还没有亲手操刀宰杀过任何动物。但大伯可就不一样了,每年冬天,他都会成为村民的座上宾,被请去家里杀猪。
田大福直接摇了摇头,“还是算了吧!本来这野猪就不大,再给你大伯拿回去一些,那就所剩无几啦。”
大哥虽然对自己曾经的行为有些不满,但他并不是个喜欢占便宜的人。田大福坚信,大哥会像爹娘一样,理解自己的难处。
“那好吧!不过我们天不亮就得起床,免得杀猪的声音把那些爱凑热闹的村民给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