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莎士比亚(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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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3>险恶的新生之路</h3>

——《哈姆雷特》之一

同幽灵交流的事业

人是无法同灵魂进行交流的。但任何时代里都有那么一小撮怪人,他们因为对尘世生活彻底绝望,又不肯放弃生活,于是转而走火入魔,开始了一种十分暧昧、见不得人的事业。哈姆雷特从正常人到“疯子”的转化过程,就是这个黑暗的事业逐步实现的过程。表面上他身不由己,被逼被驱赶,实则是自由的选择,血性冲动的发挥。

同幽灵的交流是一场革命,亡魂的出场直奔主题:它全副武装,让空气中溢满了杀气;它这个挑起矛盾的祸首,对外人不感兴趣,一心扑在哈姆雷特身上,因为只有王子的肉身是他的寄托;它要掀起一场大风暴,造就王子分裂的人格。而在世人眼中,神秘的幽灵以先王的外貌现身,既高贵威严,又令人恐怖。因为一般来说,世人只会在极特殊的瞬间看见幽灵,即所谓“遭天罚”的瞬间,那种不自觉的不期而遇一般也不会改变人的生活。只有王子,在灾变的前夕已具备了革命的条件,也就是说,他萌生了抛弃这由阴谋构成的世俗生活的想法,又还没有彻底了断来自尘缘的冲动,他必须从幽灵那里获得精神的动力,来解决自身的矛盾。

哈姆雷特所处的社会生活的现状,由在位的国王作了这样的描述:他刚刚毒死了哥哥,举行了哥哥的葬礼,紧接着又举行盛大的婚礼,娶了哥哥的妻子。“仿佛抱苦中作乐的心情/仿佛一只眼含笑,一只眼流泪/仿佛使殡丧同喜庆、歌哭相和/使悲喜成半斤八两,彼此相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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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是人在任何社会中的现状,人只能如此生活。但是哈姆雷特是那个社会里的先知,他不甘心就范,对他来说,与其在污浊中随波逐流打发平凡的日子,毋宁死。在求生不可、欲死不能的当口,幽灵出现了。由地狱之火炼就的幽灵,它不是来解救哈姆雷特的。谁也救不了哈姆雷特,他需要的是革命,是分裂。把自己分成两半的过程就是在最终的意义上成人的过程,否则哈姆雷特就不是哈姆雷特,而只是国王,只是王后,只是大臣波乐纽斯。那种成长的剧痛,可说是一点也不亚于地狱中的硫磺猛火。在持续的煎熬中,人只有发狂。幽灵的责任就是促成王子的自我分裂,在分裂中,王子必须一次又一次地同幽灵交流,不论幽灵在不在场,那种交流的努力不能中断。

父王的过世便是王子人格分裂的开始。他突然发现,自己已经脱离了所有的人,站在一个十分危险的境地。他不能再同自己的亲人与爱人一道生活,因为生活便是对死者的亵渎;他的心事也无法讲出来,因为它们属于不能表达的、黑暗的语言,只能藏在心中。自由人的承担就这样落到了他的肩上。热血的哈姆雷特不光承担,他还要行动。当幽灵间接地向他发出邀请时,他表白道:“如果它再出现,再借我父王的形貌/哪怕是地狱张开嘴叫我别作声/我还是要对它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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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话充分体现出拼死也要同幽灵沟通的决心。父王要他于什么呢?在他已无法生活的情况之下,父王的幽灵偏要他去干那最不可能的事——不但要他继续同恶人搅在一起,还要他搞谋杀。只有身兼天使与魔鬼二职的幽灵才会如此的自相矛盾,让欲望在冲突中杀出一条血路。幽灵要求王子的只有一点:“你要记着我。”对王子来说,记住它便是记住自己的心,记住自己的躁动,记住自己的爱和恨,还有什么能比这记得更牢?在同幽灵的沟通中成长起来的王子,终于看清了自己要承担的是什么,用行动来完成事业又是多么的不可能。血腥的杀戮首先要从自己开始,也就是撕心裂肺地将自己劈成两半,一半属于鬼魂,一半仍然徘徊在人间。也许这种分裂才是更高阶段的性格的统一,满怀英雄主义理想的王子一直到最后也没有真的发疯,而是保持着强健清醒的理智,将自己的事业在极端中推向顶峰,从而完成了灵魂的塑造。

有毒的爱情

莪菲丽亚描述道:“他握住我的手腕,紧紧的,不放开/伸直了手臂尽可能退回去一点/又用另外一只手遮住了眉头/那么样仔细打量我的面容/好像要画它呢。他这样看了许久/临了,轻轻地抖一下我的手臂/他把头这样子上上下下点三次/发出一声怪凄惨沉痛的悲叹/好像这一声震得他全身都碎了/生命都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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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哈姆雷特割裂自己的成人仪式,还有什么比这更痛呢?告别终究是免不了的,他要进入人鬼之间的境界,那里容不得属于世俗的爱情,不管这爱情是多么的强烈。这样做的后果是发疯,他的疯,既是伪装,也是本真的展露,二者之间的衔接天衣无缝。

幽灵使哈姆雷特换了一双眼睛。站在不同的境界里,王子看到了他那理想中最美的爱情的阴暗龌龊的一面。两极总是相随,爱情的光焰越是绚烂,其褴褛、凄惨的另一面越是令人心酸。并非王子从前对此完全无知,只是现在的灾变使他重新开始了对爱情本质的认识。没有从天而降的、无缘无故的爱,莪菲丽亚也不是天使,只是一个普通的、家教很好的姑娘。如果王子的爱不是暴风骤雨般强烈,而是比较温和,也许他就能容忍莪菲丽亚身上的世俗之气。而事实是,他不能容忍她,也不能容忍自己,他必须把自己逼得走投无路,将他的爱人也逼得走投无路,以这样一种极端的形式来爱,以自戕来表明心迹。这一切,都是由于同幽灵那场可怕的对话而起;见过了幽灵,杀气便在王子的体内升腾。不知情的莪菲丽亚没有发现爱情的质变,也不知道温文尔雅的爱人已经魔鬼附体,她成了这一场发狂的爱的牺牲品。由此可见,幽灵并不是要哈姆雷特远离爱情,而是要他将世俗的爱情提升,即所谓“爱到发狂”。在幽灵的境界里,人一爱,就必然要发狂。人承担着自身的冷酷,用滴血的心,用不能表现出来的爱来爱。哈姆雷特式的爱也就是艺术境界中的爱。几百年以前的先辈早已通晓了爱的本质,他把成熟、独立的爱发挥到极点,让人们领略其中那阴郁可怕的内核。他让主人公建议他的爱人进修道院,以此来了断孽缘。然而他又并不让这孽缘了断,而是让纠缠越来越紧,最后以生命的消失告终。这种提升了的爱也可称为有毒的爱,一切都被毒化,都带着淫荡与猥亵的意味,对于主人公这样的心灵来说,与其爱,倒不如死。幽灵不让他死,要他活着来将这被毒化的爱情发挥到底,那就像上刀山、下油锅。透过王子那些爱情的疯话,读者可以感受到他内心熔岩般的热力和坚冰一般的冷峻。人是如何将这两个极端在灵魂里统一起来,造就了奇迹般的性格的呢?沉睡在每一个人体内的幽灵,一旦起来兴风作浪,会演出什么样的恐怖与壮美呢?难道不值得尝试一下吗?

莪菲丽亚的悲惨命运衬托出王子内心苦难的深重。她越是不知情,越是无辜,王子越是心痛,其过程犹如将一颗心慢慢地撕成两半。她的天真、温柔和纯洁无不提醒着王子关于虚伪、阴谋和毒计的存在,二者的不可分犹如阴和阳,犹如一个钱币的两面。而不管知不知情,罪恶是先天的生存格局。只有那些性格异常的人(如王子)才会去反抗。就这样,作为知情者的王子,用自己的手毁灭了他最珍爱的人。一半盲目一半清醒,魔鬼附体的他不假思索地犯下了深重的罪孽,只因为体内火山爆发,只因为血管里流淌着前世的冤孽。

人心是一所监狱

上帝造我们,给我们这么多智慧/使我们能瞻前顾后,决不是要我们/把这种智

能,把这种神明的理性/霉烂了不用啊。可是究竟是由于/禽兽的健忘呢,还是因为把后果/考虑得过分周密了,想来想去/只落得一分世故,三分懦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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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局一直在延误。当然不是由于世故,也不是由于懦怯,而是由于作为一个活人,王子没法脱离生活。生活是什么?生活就是内心的两个对立面的厮杀,那种厮杀发生在以丹麦王国为象征的心的监狱里,既阻碍又推动着王子的事业的最后完成,“之”字形的、由一张一弛造成的轨迹就是厮杀过程中所留下的。

幽灵给王子指出了复仇之路,实行起来才知道复仇的含义是寸步难行。于是冲撞,在冲撞中自戕,在自戕中同幽灵进行那种单向的交流,把“复仇”两个字细细地体味。原来复仇是自身灵魂对肉体的复仇:凡是做过的,都是不堪回首,要遭报应的;凡是存在的,都是应该消灭的。然而消灭了肉体,灵魂也就无所依附,所以总处在要不要留下一些东西的犹豫之中。首先杀死了莪菲丽亚的父亲,接着又杀了莪菲丽亚(不是用刀),然后再杀了她的哥哥……细细一想,每一个被杀的人其实都是王子的一部分,他杀掉他们,就是斩断自己同世俗的联系,而世俗,是孕育他的血肉之躯的土壤。尘缘已尽的王子终于在弥留之际向那虚幻的理念皈依。那过程是多么的恐怖啊,囚徒高举屠刀突围,砍向的是自己的躯体。然而又怎能不突围呢?怎能怀着满腔的冤愤不明不白地活或者死?人心啊,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为什么冲动和理智总是恰好相反?为什么它们之间的拉锯已持续了几千年,还没有锯断坚强的神经?为自己造下监狱的囚徒,他到底要干什么?哈姆雷特不知道。他只能听从心的召唤,那神秘的召唤将他引向他要去的地方——黑暗的虚无,然而他还活着。活着就是延误,报仇雪耻只是理念的象征,牵引着他往最后的归宿迈步。

被幽灵启蒙之后,对心的囚禁才真正被王子意识到了。意志过于顽强的哈姆雷特没法真的发疯,所有的“疯”都是被意识到了的,即使是事后的意识。然而这种“疯”又同俗人常说的“装疯卖傻”完全不同,因为它确实出自心的冲动。一边冲动一边意识,这就是“监狱”的含义。确实,如果没有强力的、自觉的监禁,灵魂的舞蹈就没法展开,连理念也会随之消失。“人是多么了不起的一件作品!理性是多么高贵!力量是多么无穷!仪表和举止是多么端正,多么出色!论行动,多么像天使!论了解,多么像天神!宇宙之华!万物之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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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朝这个大写的“人”的方向努力,哈姆雷特才自愿将自己变成囚徒,否则就只能成为“乱爬在天地之间”的东西。丹麦城堡里长年见不到阳光,到处散发出腐败的霉味,但它里面确实也孕育了像先王和哈姆雷特王子这样的,如太阳般灿烂的一代英才,他们发出的光,刺破了世间的乌烟瘴气,显示了人性不灭的真理。这样的监狱是阴森的,也是高贵的。

……一个糊涂蛋,可怜虫,萎靡憔悴/成天做梦,忘记了深仇大恨/不说一句话;全不管哪一位国王/叫人家无耻地夺去了一切所有/残害了宝贵的生命!我是个懦夫吗/谁叫我坏蛋,打破我的脑壳/拔下我的胡子来吹我一脸毛/拧我的鼻子,用手指直戳我的脸/骂我说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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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误中的每一刻,心都要受到这种严酷的拷问、煎熬,监狱的刑罚官铁面无私,人是无处可逃的。人在逼迫下一步步交出他最心爱、最珍贵的一切:爱情、亲情、友谊,直至最后交出肉体。不要设想会有丝毫的赦免,相反,刑罚只会越来越可怕,如果你的意志承受不了,你就只能放弃做一个“人”的努力,沦为单纯的“乱爬在天地间”的东西。所谓“英雄本色”就是这种无限的忍耐力,这种致命的钳制之中的冲动——每一次的冲动都被自己冷酷地扑灭,到头来仍然要死灰复燃,向命运发起更猛烈的冲击。由此哈姆雷特的命运形成了这样的模式:忍耐一爆发一再忍耐一再爆发。如果不是戏剧的需要,这个过程是不会终结的。爆发只是一瞬间的事,而忍耐,构成了他的日常生活,他成了历史上最忧郁的王子。

“啊,从今以后,我的头脑里只许有流血的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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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的这句话是痛悔自己的拖延,也是激烈的敦促。尽管决心已下,人却改变不了自己的本性。以哈姆雷特所受的教养,他的坚强的理性,他的深邃的思想,注定了他只能有“哈姆雷特式”的复仇。住在哈姆雷特体内的幽灵当然也早就洞悉了这一切,他没有给王子任何具体的指教,只是简单地要求他“记着我”。当然这句话也是多余的,先王就是王子的魂,他将最激烈的冲突、最热的血全盘遗传给了王子,王子又怎么会忘记呢?复仇是什么?复仇就是重演那个古老的、永恒的矛盾,即在人生的大舞台上表演生命。而真实的表演又不是一步可以达到的东西,它是一个没有结果的、惨痛的过程。所以在幽灵的描述里,王位、社稷等被抛到了一旁,它一心只想对王子谈它的仇和恨,以启动他内在的矛盾。仇恨激起来了,幽灵的目的也达到了。处在同一个精神模式中的先王和王子,他们的精神世界正是人类精神长河发展的缩影,这部戏剧所具有的不衰的生命力也就在此。敢于囚禁自己的艺术家,其作品必然闪烁着永生的光芒。

“说”的姿态

这一场悲剧自始至终,哈姆雷特可说是完全忽略了世俗意义上的“现实”,什么王位,什么国家的前途,好像都不在他的考虑之内。他以作者的艺术自我现身,将焦点全部放在人心这一件事上头,于是他自然而然成了人性的探险者,并且一旦开始这种无畏的探险,就决不回头。一个人,既然已看透了人心的险恶,已不对生活有任何幻想,为什么还要活在这世上呢?当然是为了那桩最伟大的事业——“说”的事业。在黑暗污秽的映衬之下来说人的梦想、人的向往、人的追求;不仅用嘴说,最主要的是用行动来说,来表演给世人看。他要让大家知道,他是多么不甘心死去,他追求的那个世界又是多么真实的存在。请看他对企图自杀的好友霍拉旭怎样说:

啊,霍拉旭,这样子不说明真相/我会留下个受多大伤害的名字/如果你真把我放在你的心坎里/现在你就慢一点自己去寻舒服/忍痛在这个冷酷的世界上留口气/

讲我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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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姆雷特并不是自己要死的,虽然活比死难得多,他的心却没有死的冲动,只有求生的挣扎。自从高贵的父亲的死给他举行了成人仪式以来,他所做的一切,就是如何在阴森的监狱中存活,不光存活,还要把有关生命的一切告诉大家,以受难的躯体来为人们做出榜样。通过他的口头与形体的述说,人们看到了心在可怕的禁锢中煎熬、爱情和亲情惨遭扼杀、极度的愤怒与仇恨和对这愤怒与仇恨的无限的压抑,以及没完没了的扑灭生的欲望的制裁。所有这一切,在催生着那个大写的“人”。也许在世俗的现实中,哈姆雷特永远达不到“人”的形象的标准,在他身上发生的事毋宁说是起到刚好相反的作用。但在心灵的现实中,在王子那倔强的“说”的姿态里,“人”的形象已脱颖而出,一个比先王更坚韧、更执著的形象,一个新诞生的年轻的幽灵。

再想想王子说过的:“人是多么了不起的一件作品!理性是多么的高贵!力量是多么的无穷!仪表和举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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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自己不能,我们大家也不能成为他说的那个“人”,只有说的姿态在展示着未来的可能性。

<h3>两种重建</h3>

——《哈姆雷特》之二

时代整个儿脱节了;啊,真糟,天生我,偏要我把它重新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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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姆雷特要惩罚罪恶,重建正义的王国,这是一条表面的贯穿全剧的主线。如果在这条主线之下没有心理的层次,那么讲述的就是一个老套的、庸俗的故事,即使再精彩,也只是叙述了现象,没有触及本质。高级的文学都是有层次的文学,下面的世界同表面的世界形成对称,随叙述的推动遵循各自的规律一道向前发展。没有表面的框架,叙述就失去了界限;没有内在的层次,叙述就成为干瘪的俗套。在这个意义上,《哈姆雷特》是几百年前的文学先辈创造的完美的艺术典范。作者不是要讲宫廷阴谋的故事,而是要讲人性的故事,要从更深的层次上为世人启蒙,让人看清自己所处的现实,让人心向好的可能性发展。但是这种特殊的文学只能出自天才的手笔,任何事先的构想和策划均与它无关,因为人心是一个无底洞,单凭理性,人不可能窥见它的秘密。在那个无底的黑洞里,勇敢的探寻者凭蛮力获得源源不断的灵感,往往能意外地创造出文学上的奇迹。但这种情况是很稀少的,就是同一位艺术家,也不见得每篇作品都能深入到那个秘密的王国,这要依靠天赋和机运。

重建丹麦王国的努力是一种全盘失败的努力。被时代教养出来的王子身上处处打着时代的烙印,他的每一次行动给人带来的总是无穷无尽的沮丧。越行动,反而离理念中的目标越远,就好像是既糟蹋自己又在世俗中乱搅一气,弄得亲人丧命,仇人逍遥,最后的结果也是不了了之,将重建的计划草草作几句交待便收场。是什么东西在作者内心作祟,使得他讲述了这样一个古怪的故事呢?当然是艺术的直觉,这种直觉让笔带领作者前行,去那陌生的风暴里,于是表面的叙述框架便具有了全新的、同常识相反的意义。

哈姆雷特是丹麦宫廷里一起杀父和复仇阴谋中的英雄,是正义的光辉象征。但是作者对于“英雄”、“正义”这些老套的用词却有着他独特深入的解释,他成功地用戏剧语言完成了他那天才的解释。通过他的解释,我们看到正义是被掩埋在历史沉渣底下那看不到的理念;而所谓的英雄,只是一个内心阴暗绝望的、快要变成幽灵的人。然而这就是真相,有勇气凝视真相的人,才能谈到正义、良心这类字眼,也许还有美感。实际上,无论哈姆雷特根据自身的教养(或本能)如何行动,等待他的总是失败。也就是说,他同父王所信守的正义的理念在世俗中是以失败来阐释的。要实现正义,简直比登天还难,每走一步,每死一个人,良心上的罪感就增加一重,到了最后正义变得遥不可及,而是否能真的实现它简直就无关紧要了。但在那激动人心的悲剧情节中,读者是不会去关心结果的,因为结果就是既定的没有结果,正义的理念只会在行动者的心中闪光,并萦绕在读者的脑际,从而将那无望的、昏沉的夜刺破。读者因而陷入这个问题的沉思:哈姆雷特在注定要失败的王国重建的企图之下,隐藏着什么样更深的,也许连他自己也没意识到的企图呢?这一再的延误到底是为了什么呢?

……我们用不着怕什么预兆。一只麻雀,没有天意,也不会随便掉下来。注定在今天,就不会是明天;不是明天,就是今天;今天不来,明天总会来:有准备就是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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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以上哈姆雷特的话可以看出,他的愿望和行动都只能出自“心”的指示,他是一个按本能行事的人(当然本能不会赤裸裸地现身,它奇妙地同他自身的教养素质重合),而本能创造的每一奇迹,都是灵魂的重建。人通过摧毁来达到认识,边做边觉悟。这个沉痛的过程是不知不觉的,正如同艺术的创造不能被意识到一样。王子像是随波逐流,又像是被一股魔力所攫住;有时犹豫得莫名其妙(如一再放过恶贯满盈的国王,在宫廷里游游荡荡),有时又杀气腾腾(如错杀波乐纽斯)。总之一招一式都没有了定准,连自己也完全没有把握,事情来了才会随机应变。王子的这种状况正是那种塑造灵魂的境界。谁也没法知道灵魂是什么样的,当人不去想它时,它就好像不存在一样,它的展露只同一样东西有关,那就是生的冲动。哈姆雷特于无意识中做下的那些事,正在改变着先王遗传给他的灵魂的形象,他用更趋极端的表演,刷新着精神的历史。

死,就是睡眠/睡眠,也许要做梦,这就麻烦了/我们一旦摆脱了尘世的牵缠/在死的睡眠里还会做些什么梦/一想到就不能不踌躇。这一点顾虑/正好使灾难变成了长期的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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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出于什么顾虑,王子选择了灾难,选择了长期的折磨,在进行失败的丹麦王国重建工程之际,成功地重建了王国的魂。这种新型的国魂,具有自我意识的幽灵,只能在无意识的盲目奔突中产生,自始至终只能是死而后已的牺牲。只有那些窥破了人生意义的人,才会一不做二不休,豁出去把人生当舞台来表演一回。所以又可以说哈姆雷特重建的是艺术之魂。这种工作排除了功利的因素,一心只向往那纯净的境界。在无名的焦虑的驱动之下,王位啦、社稷的安危啦之类的俗事全都不加考虑,王子只对一个人负责,就是那似有若无的幽灵,于是所谓的“复仇”和惩恶扬善成了一团混乱的杀戮。这一切显然是出自作者那个艺术自我的阴险安排,它要跳出来唱主角,就将一切现有的都变成了道具。一定是有某种无法遏制的渴求,某种阴郁的满足感,哈姆雷特才会专注于这种工作的。由地狱的幽灵给他描绘的恐怖境界的上面,是这两个不甘堕落的灵魂日夜向往的所在,那种上瘾似的向往,一旦开始了,就永远不会中止。于是,人根本不关注自己行为的后果了,就是自己干了些什么,也是不大清楚的(那也许于王国有利,也许正好相反)。他的目光始终停留在那空无所有的高处,同虚无进行那种精神的交媾。而为了精神的活动与发展,人只好做出那些不三不四的举动,称之为“复仇”也好,“伸张正义”也好,滥杀无辜?也好,‘六亲不认’也好,一切都变得没有界限、暧昧不明了。又由于这暧昧和混沌,更衬出精神的明净。表面上,先王给他指明的路是杀死国王,报仇雪耻,教育王后,警醒世人。这只是说得出来的套话(凡说得出来的都只能是套话),不能说出来的是什么,哈姆雷特已从血液中感到了,从心跳中确认了,所以之后他的行动,就不是遵循那些套话,而仅仅遵循心的指示和血的冲动了。他的确是先王的骨肉啊。

先王类似于人的原始记忆,是一种人不能重返而又下决心要重返的记忆。人只能用一种方法来复活古老的记忆,那就是创造,就是出自心灵的表演。哈姆雷特所做的就是这个。自从一道深渊将他同父王隔在两边,父亲变成了记忆以来,精神恍惚的王子每时每刻都沉浸在那些记忆里头。但是,人死了不能复生,王子再也无法知道父亲的真实体验,因为沟通的门已经永远关上了。绝望的王子不愿放弃,仍在徒劳地努力,这时奇迹就发生了。父王的幽灵出现,并传授给他行动的秘诀——用复仇的行动刷新父王的痛苦、欢乐、仇恨、爱、严酷、阴险等一切。只有这条路是重返的惟一道路。人只有付诸行动,深层记忆才会复活,并转化成新的、更鲜明有力的形象记忆。或者说,王子要生动逼真地记住父王,就只有把自己看做父王的化身,自己取代原先的父王。这也是父王那句令王子刻骨铭心的“再见,记住我”的真实含义。否则再强烈的记忆也会随时光的流逝而渐渐淡漠,终至于消失。

艺术是返回、也是重建人的原始记忆,执著于那种记忆、被世俗所逼的人只有奋起进行艺术的表演,这表演是人生的惟一意义。体验到这一层,就会找出王子行为古怪的原因。可以说,自始至终,王子并不急于报仇,他的心思,不由自主地放在另外一件事上,那件事才是他魂牵梦萦的,至于那是什么事,他不十分清楚,只有直觉。所以我们看到的复仇是令人沮丧的,它既无事先的策划,也无必胜的信心,一切都是即兴表演。但这正好是先王所要求的那种复仇。“记住我”就是记住每一阶段的内心体验,就是记住那些细节,结果反倒无关紧要了。王子的心不在焉,其实是为潜意识所左右的精神状态,他总在细细体验,内心的斗争总是天翻地覆,斗争的焦点总是那个还要不要活下去的问题。胸中城府深不见底的幽灵将他拖下水,就是要他拼命挣扎,他对王子那强大的本能以及他(对幽灵)强烈的爱是很有信心的。一句“记住我”原来有如此深邃的含义,这是观众所始料不及的。记住父亲就是同时间作战,用新的事件使旧的记忆复活;记住父亲就是让人格分裂,过一种非人非鬼的奇异生活;记住父亲就是把简单的报仇雪恨的事业搞得万分复杂,在千头万绪的纠缠中拖延;记住父亲就是否定自己已有的世俗生活,进入艺术创造的意境,在那种意境里同父亲的魂魄汇合:最后,记住父亲就是自己取代父亲。一个生动的、崭新的幽灵形象再生了。

读完全剧之后才会明白,重建丹麦王国的意义就在复仇的过程当中,哈姆雷特用失败的行动所建造的,是一个以人为本的王国。那也许是一个虚幻的理念,但他的热血,他的青春的生命,都在证实那个王国的存在。只要人在这样的精彩表演面前还能感动,还能爱和恨,那个王国就不会消失。也许作者对于这一点并不完全自觉,但这丝毫不影响作品所达到的深度,所有的纯艺术都会具有这样的魅力,因为它是从人的黑暗的根源之处生长出来的。又由于这类作品深不见底,探讨也就没有止境。

我们也明白了,“天生我,偏要我把它重新整好”这句话一点都不夸大。在主人公绝望的努力中,孕育着新的人性的希望,使观众不得不相信:人类,无论到了多么凄惨的地步,也还是会继续发展的;精神,即使是被千年沉渣所覆盖,其光芒总是挡不住的。精神王国只能是、也永远是在失败中重建,人所经历的打击越惨痛,精神的升华越纯净。这,就是丹麦新王国的含义所在,也是英勇的王子所追求的人生意义。

由此可知,艺术意义上的王国或人格重建同策划、同理性的构想全都无关,它的依据仅仅是内在的冲力,行动的契机则是外部条件(这个“外部”也是被主体内在化了的,或者说认识过了的东西)的变化。人如果能不断冲动,也就能不断重建,不断改写历史。哈姆雷特便是以他那种罕见的生命力的冲动,浴血搏斗,将理念变为崭新的形象,令观众永远铭记心头。伟大的戏剧表演的是时间本身,所以才能够不朽。

<h3>罗马的境界</h3>

——《裘利斯?凯撒》之一

在他们那一群中间,他是一个最高贵的罗马人:除了他一个人以外,所有叛徒们都是因为嫉妒凯撒而下的毒手;只有他才是基于正义的思想,为了大众的利益,而去参加他们的阵线。他一生良善,交织在他身上的各种美德,可以使造物肃然起立,向世界宣告:“这是一个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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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有点神秘的剧本。以阴云密布的氛围做背景,作者并不是要陈述众所公认的陈腐的历史故事,而是要叙述另外一种心灵的历史。也许是艺术家的本能促使他超越了文本的古典模式,同时也将读者的注意力引向了另一个陌生神奇的王国。这个五幕剧的核心是罗马境界。什么是罗马境界呢?罗马境界就是勇敢无畏,以及彻底的牺牲精神。这个境界接近于宗教的境界,而作者的目的,就是要讲述这种境界。但这种境界是艺术家的一种升华,它很难直接讲出来,这就难怪在文本中有一些“缺口”,有一些突兀的、不能理解的转折,而剧中的角色,看上去有时简单得令人诧异,有时又复杂深奥得让人捉摸不透。

剧中有两个人达到了罗马的精神境界,一个是出场不多的凯撒,另一个就是这出悲剧的真正的主人公勃鲁托斯。只有这两个人是有着内心反省的高贵自觉的罗马人,他们明显地高于周围的俗众,并将自己的生命献给了正义的事业。

剧情一开始,历史将勇敢的凯撒推到了荣誉的巅峰。他本该心中充满了幸福和自豪,与众人同乐,然而剧中出现的却是一个心事重重,忧郁而情绪低落的人。人群中有一个预言者提醒他留心三月十五日,那就像凯撒自己心中的预感,那还未被他弄清的预感——轮到他做牺牲了,为罗马的事业而牺牲。在如此重大的变故到来之前,有着复杂的精神生活的凯撒怎能不忧心忡忡?所以他因为精神上过分的重压而晕倒在地了。这在旁人看来是难以理解的。当死亡的阴影盘旋在头顶时,凯撒愤怒而沮丧,因为对他来说,放弃生命并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而他偏偏又是一个爱罗马超过了爱生命的人,所以他在走到生命的尽头之前还有一段路。他愤怒是因为深知人心叵测,人与人无法沟通;他沮丧是因为满腔的忠诚无处诉,只能藏在心里。精神压抑到极点又找不到出路,终于崩溃而晕倒。但是有一个方法可以将他的忠诚昭示于众人,这个方法还没有被他清醒地认识,却被他的密友勃鲁托斯想到了。这个方法就是用他的血来作为献祭,同时也为众人做出榜样。要达到这个目的就要进行一场心灵的战争。在这场隐形的战争中,勃鲁托斯是清醒的,凯撒却一直处在朦胧中,仿佛勃鲁托斯成了凯撒人生剧的导演。一直到了最后,死亡降临,凯撒看见好友的剑刺向他,才明白了自己的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