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样,我和一雯之间是未婚夫妻关系,她去自首之前给我写了分手信。”
“可是,我没有同意。”
“我们两个人的关系已经公开,然而我和别人……”
我支支吾吾了半天,实在难以启齿。
这摆明了就是出轨。
律师没有继续问我,而是直接回应,“你们两个领证了没有?”
我尴尬道:“没有,不过,医院里的同事都知道,我们就差办个手续了。”
被专业人士看穿,我不觉得意外。
律师神色缓和,“那你担心什么,你们的关系没有上升到法律层面。”
“那么你完全有自由选择的权利。”
“不过是我提醒,虽然不用承担法律责任,可是你需要面对的是舆论风波。”
一语中的,直戳要害。
我鼓足勇气道:“你的意思是即便有别的女人生了我的孩子,也构不成重婚罪吧?”
“当然不会,重婚罪既定的前提是你需要和对方已经是夫妻。”
“后在婚姻内和她人有事实同居关系,这才能在法律上作为鉴定标准。”
“所以你口中的重婚,只是人们自己的想当然。”
“这就是,我所说的舆论导向。”
“萧先生,我知道你是位医生,而且还是在仁爱医院这样数一数二的私立机构。”
“恕我直言,男女关系混乱如若处理不当,最直接影响的是你的声誉。”
“即便用不着承担法律责任,但是仕途的牵连不可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