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不死的正在自己的小房间里呼呼大睡,他的房间只有十五平方,除了一张最普通的木板床以外,满满的全是医书,中西医全都有,他喜欢称自己为杂家,博览古今中外群书,成自己一家之言。
还有一张已经用到掉漆斑驳的老榆木书桌,上面铺满了他的稿子,文字少图谱多,他年纪大了,拼命想要给后代给这个国家留下点有用的东西。
以唐林的身法进门老不死的当然无法察觉,尤其还在睡梦之中,哪知老不死的翻了个身,嘴里嘟囔着,“走吧,去办你的事,不是老不死的偷懒,而是真的没体力了……”
老不死的一生要强,从不在任何人面前服软,现在却以这样的方式向自己最喜欢的后辈揭露自己的无能,无异于让他脱光衣服站在大街上跑马拉松。
他为了唐林已然放下尊严,看的比命还重的尊严。
唐林笑了,抬手点了根烟,老不死的闻到烟味立刻起死回生,坐起来找到刚才女市长送的金装东南海,也点着,长长吸了口,十分享受的样子,“算了,拼一把,反正老子注定要死在手术台上的,那里才是我的战场更是我的归宿。”
唐林撇撇嘴,并不看他,“别逞强,老小子,你也油尽灯枯了,都看不出我的身体到底怎么了?”
两人如同病友,坐着,抽着烟,唐林开始讲故事,“我决定晚走两天,不是为了里面躺着不动的老太太,而是为了老不死的你。”
老不死的才不信,“骗鬼吧,你是舍不得娇滴滴的大美人老婆,看你那没出息的样,口水都快流到人家脸上了,跟你说一个男人肾精是本元,是有固定次数的,年轻时候用多了,老了就只能用眼睛看着了。”
唐林无所谓,“今朝有酒今朝醉,美酒在杯,美人在怀,让我不喝不睡,做不到,至于未来和老年,我不知道他们能否比意外先到。”
老不死的侧身盯着他的脸看,“小子,那个天不怕地不怕的活阎王死神之眼去哪了?如今怎么变得如此窝囊胆小鬼?”
唐林哈哈大笑,“我只是担心自己如今太强了,没有对手,你知道高手无敌是多么寂寞吗?甚至会失去活下来的勇气!”
老不死的实在受不了,下意识离这个神经病远一点,“我不知道高手无敌多么寂寞,老子只知道连个说医论道的人都找不到有多苦逼!”
“难得你读过几本古医书,会下围棋,可以陪老子唠唠嗑,已算难得,除了你之外,现在的年轻人老子一个都看不上。”
两人当初也是不打不相识,所以才有今日之深厚感情,可唐林内心深处从不想用一个风烛残年老病人的生命透支去拯救另一个风烛残年的老病人。
他还在试探,“咱们下盘棋吧,好久没对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