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无奈得对曲笙说:“话是这么说,可是一时半会儿我也没什么主意。”
“既然这样……”曲笙低头思索一下说:“我认识一个朋友,在青年路开ktv,你可以去做服务生,怎么样?”
“我没做过……”我有些迟疑的说。
“不要紧,老板也是‘我们这边’的人,有什么事他会帮你的,你只要晚上去就可以了。再说,那个地方人员流动很大,员工几乎几个月就能换一批,还是很方便的。我也常常过去的。”
“那……好吧,既然你这么说。我确实没地方可去呢,多谢。”他又帮了我大忙,我连忙道谢。这个问题解决,我心里松了口气,面上的神色也轻松了不少。
“别客气了。曲笙摆摆手:“我跟他说好后再联系你。”
见他说的轻松,我忽然心中有些感慨,一时间看着他出神。
“怎么了?”他大概是觉得有些疑惑,开口问:“在想什么?”
“没什么,只是觉得和你比起来,我很没用。”我回过神来。
“小伊,你才多久,要是你也过十几年,经验自然丰富很多。”他安慰的拍拍我的手。
“我知道,只是我有些急了。”我叹一口气。如何能不急呢?横在我面前的,不仅是几百年的时间,还有那么多人和事。我恨不得一夜之间就变得强大起来,成为有资格站在他身边的同伴。
后来我和李斯特又聊了一些其他的事。我们呆的太久了,却迟迟没有动桌上的东西。店里的客人慢慢少起来,终于服务生开始留意,一遍遍往这边看,似乎想过来询问,又有些迟疑。
我示意曲笙,他点头表示知道。于是我们很快离开了那里。
和曲笙说定了一有消息马上通知我,并且向他保证我每天都会查看手机留言,我们便在路口分开了。
和他这一次见面,使我轻松了许多。什么都还没有改变,但至少我心中已有个大概。现在就是祈祷他说的工作能顺利拿下,我太需要了,就算是为了生存。至于李斯特那里,以后再想办法吧。
回去的路上,看到有人倒在路边,一时好奇,便上前查看。是个中年男人,西装革履的,大概是喝醉了,四周有很浓重的酒味。我看到他的公文包落在一边,被打开了,里面的东西零零碎碎散落在地上,想必已经被别人光顾过。
我的饥饿感忽然间光临。这几日,烦恼着和李斯特的事,哪有心情出去猎食——更别说,如果打算让猎物活着回去,目标有多么难找。所以我几乎是靠李斯特储存的血包度日,那东西喝起来和喝药差不多,味道简直是地狱一般。
几日下来,自己也感觉的身体明显有些差了,不仅脸色苍白,似乎体力也有些减弱。身体早已经叫嚣不已,不分时间地一波又一波冲击我的理智。
此时,一个鲜活的人就在面前,并且不醒人事,我实在忍不住了。而且照这种情况,我就算做些什么也不会有人知道吧。要是伤口被发现了,也只会算到不知名的小偷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