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和的出发点是善良的, 而且无论路峥是他的搭襟还是单纯的朋友,他都不愿意看路峥吃痛。
要亲手揪自己脖颈上的肉简直就是酷刑。
而丽龙人对于亲吻这种事,又着实不只止步于表达爱意、充斥情.欲、居心不良。
尤其是常常给小孩子额头烙下亲吻的丽龙主, 他的吻, 还有真诚祝福的意味。
甚至在丽龙人玄幻的观念里, 这个吻可以叫生活在绿林里的人身上带着阿图卢的印记,在雨林中畅通无阻, 福顺安康, 无病无忧。
丽龙主觉得他的亲亲可以给路峥带去些好运, 抵消刚刚路峥在阿图卢面前不要命的狂妄说辞。
丽龙主的心地,实在是善良。
外地来的路教授却不承这份情。
可能距离他适应丽龙主时不时抛出一个惊喜又或者一个重磅炸弹的说话方式,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丽龙人太过热情开放,丽龙主尤其, 单纯和热切这两种背道而驰的性格在他身上杂糅的恰到好处, 却和路教授这种在感情上保守的像是清朝人的外地人相克。
苏和从善念出发、为搭襟充分考虑的要求,被路峥毫不犹豫地拒绝。
“不用了, 我自己看着来。”路峥道:“我不怕疼。”
丽龙主期待地直往外冒星星的眼睛熄灭了, 他大为不解, 甚至觉得路峥已经含蓄到不可理喻的地步, “难道你们外地人,就算当好朋友也不能亲一下吗?”
“就像你不愿意亲你哪位小辫子朋友一样, 我也不愿意亲我的朋友。”路峥的目光落在神子湿润唇瓣上圆润饱满的唇珠上,那唇珠是淡粉色的, 路教授的脑子里莫名蹦出一种植物, 粉种火龙珠。
粉种火龙珠是金丝桃属下的一个分支, 灌木,单叶对生, 萼片五枚,蒴果卵形,国内倾向于把它归类为红果金丝桃的变种,统称红果金丝桃。
但粉种独特的色泽和常见的红豆迥然不同,它像是缩小的一簇桃子,也像是粉杏还没开放的花苞。
面对这种漂亮又可爱,长得像个□□糖的植物,大部分人的第一反应都是想问问能不能吃。
很可惜,这成熟果实像饱满浆果一样的植物是单纯的观赏类,常做花卉中的点缀,而非食用作物。
路峥也知道那不能吃的,但他今天却怀疑起,粉种火龙珠真的不能吃吗?
或许能呢?
意识到自己在胡思乱想什么的路教授,硬生生拔开了焦着在苏和唇上的视线,再度强调:“我不会和我的朋友接吻。”
“那你愿意和谁做这些事?”丽龙主抿唇,咬住了自己的唇尖。
“……当然是我喜欢的人。”难为路教授,一把年纪,还要说这种青春少年漫里的台词。
‘喜欢’这两个字眼,几乎已经成为了丽龙主今夜之后的命门,他或许这辈子都忘不掉他的第一个搭襟无论如何都不肯和他同床,原因就是那荒唐的‘喜欢’。
这么说,路峥这般抗拒和他亲近,是因为喜欢的人不是他?
而那些事他也只愿意和喜欢的人一起做?
丽龙主来了精神,又趴到了桌子上,想离路峥近一些打听八卦:“那你喜欢的人是谁?”
“……”
“你不想说?”苏和眼巴巴盯着路教授,转念一想,声调拔高:“可你现在是我的搭襟,人也在丽龙,你该喜欢的是我才对吧?”
丽龙主还不算傻,虽然他的确如路峥说的那样,压根不知道喜欢是什么样子。
但他一向都遵守着丽龙的规矩,在搭襟关系存续期间对路峥一心一意,别的男男女女都没有多看一眼,也从来没生出过再找一个搭襟又或者换一个搭襟的念头。
可路峥压根不喜欢他,甚至在和他当搭襟的过程中还喜欢着别人。
这还怎么好意思声讨自己不知道喜欢是什么的?
年轻的丽龙主觉得,路峥如果在和他处搭襟的过程中三心二意,那可远比他‘不知喜欢为何物’恶劣多了。
丽龙虽然没有将人迷成智障、讲什么听什么的草药,却有能用在搭襟关系存续中,惩罚不够真心与忠贞那一方的毒草,比如将男人永远阉.掉的极寒秘方。
苏和的神情变来变去,眼看就要从豁然逐渐走向不善,好在路教授及时道:“没有。”
“我没有喜欢的人。”
这世上总要有些善意的谎言,这是路教授的为人处世标准。
丽龙主有点危险的眼神再度变得纯净起来,甚至翘起嘴角,“原来你没有喜欢的人——那也不对,你该喜欢我,像我喜欢你一样,你是我的搭襟。”丽龙主大言不惭。
“这公平吗?”路教授启唇反问。
“什么?”
“我喜欢你,可你连喜欢是什么都不知道,这不公平。”路教授起身,往外间的母屋走去。
他今晚不准备回卡旭家,就留在苏和的木屋,帮忙装样子。
但他也不打算和神子同床共枕,如今不是路教授自负,是他真的觉得,如果同榻而眠,苏和会找准时机扑上来。
好在母屋的矮榻够大,路教授和蒙住脑袋的阿图卢住一间正好。
“我也喜欢你,这就公平了?”苏和追上他的脚步,也跟着往母屋走,他还在纠结刚刚的问题。
路教授停下脚步,“不,也不公平。”
因为他的喜欢早于苏和,也重于苏和。
“那你说怎么才公平?”丽龙主又要被搭襟绕晕。
事实证明,十里八乡阿姆都夸聪明的丽龙主在路教授亲自开授的‘爱情课’里,指定是要挂科的后进生。
这次路教授也不准备继续回答笨学生的笨问题了,“不早了,回去睡觉,我在外面,明天顿沙来了再走。”
“不一起睡?”丽龙主被转移了话题,“顿沙一向不怎么敲门,他推门进来看到我们滚过矮榻,却没睡在一起,会不会看出端倪?”
苏和的担心是有道理的,他可不是为了和不喜欢自己的搭襟睡在一张床上,单纯是害怕露馅,那就白掐一脖子‘痕迹’,受这些罪了。
路峥道:“放心,我会在他来之前起来。”
路峥自从来到丽龙,一向浅眠,睡眠质量只有和苏和同住那一夜还算得上不错,其余的时候,窗外有点风吹草动他就会醒过来。
第二天一早,压根没怎么睡的路教授醒的自然比苏和早,他借了浴房,洗漱收拾自己,顺带清洗一下被苏和眼泪浸得皱巴巴的衬衣。
手工定制的衬衣相当娇贵,一点眼泪就能轻易毁掉它,布料中央有隐隐发黄的轮廓,单纯用清水搓压根洗不掉。
这种衬衣,往常在路峥这里也是脏了就报废的消耗品,奈何这次出来考察的时间有点久,路教授一共没多少得体的衣裳,多是速干的紧身运动衣和登山服,这件报废后,能换洗的就没几件了。
路峥一向重视自己的外表得体与否,也在考虑要不要让蒋宁多送几件衣服来。
二十四小时秘书,就是在这种时候发挥作用的。
将被放弃的衬衣抖搂开,搭在矮榻上等候晾干的路教授只穿了一件无袖打底。
在路峥身上,男士衬衣打底其实和老头汗衫的区别不大。
毕竟那常年健身的健美体态穿这种衣服都是同一种效果,宽肩蜂腰倒三角,赤.裸暴.露的肱二头肌和胸肌饱满富有弹性,一股野性和粗犷的味道,要是苏和看见,又该暗戳戳地羡慕流口水了。
大约如苏和一般的丽龙男人们都挺羡慕路峥这种身材的,又高又壮,体魄颀伟,从头到脚都符合丽龙人的审美。而丽龙人受环境、地域限制,少有能长成这样的。
拎着热腾腾早饭推门而入的顿沙率先被这映入眼帘的肌肉惊地‘哇’了一声,辨清来人,笑哈哈道:“路教授,早啊。”
“早。”路峥微微颔首。
“你昨天宿在这里?”顿沙好像明知故问。
丽龙主的搭襟住在木楼里都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但是放在路教授这种含蓄的外地人身上,顿沙就觉得值得问一问。
“是。”
“那我们丽龙主呢?”按理说,这时候苏和早该起床钻进浴房整理行头,准备好给阿图卢做晨礼了。
“他还在睡,昨天晚上我们睡的比较晚。”路峥说不出诸如‘他昨天晚上累坏了’这等暗示意味更强烈些的暧昧话。
“还在睡啊,那我去叫他好了,时间不早啦。”顿沙余光扫见路峥脖子上两块红痕,但他没有多想。
这种蚊虫叮咬很常见,他身上也有这样的红斑。
小屋里的丽龙主其实早就醒了,但他今天眼睛干的难受,应该是昨天抱着路峥哭多了,拿起镜子一看,丽龙主从未见过自己如此可怜的一面。
肿出了三条褶皱的眼睛像核桃似的,充斥喜感,脖子上紫红的痕迹可能掐的过于狠,以至于有些地方斑驳的活像受了凌虐。
就连顿沙看到丽龙主的第一眼,也是大喊:“这是怎么回事,看看这脖子这眼睛!是挨打了吗?!这是谁干的啊?!是谁这么大胆!!”
丽龙主:……
闻声进来的路峥:……
千算万算,丽龙主和路教授都没想到,顿沙是个处男。
丽龙主局促地摸了摸自己的脖子,低头思量找补的办法,并小声解释道:“这是吻痕。”
“这是吻痕——”大吵大闹要去找阿祖告状的顿沙霎时间安静地像是吃了哑巴药。
好歹是个在外面上过学的大学生,虽然处男,但吻痕是什么,他还是知道的。
顿沙看看坐在床上低着头疑似害羞的丽龙主,又看看站在门边理直气壮的‘罪魁祸首’,“内什么,内什么,我阿姆做的饭在外面,还热乎,你们两个看着吃一口,我有点事,先出去一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