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没有好好地管教黎恩这个蠢货弟弟;第二,认为他不该将蠢货挂在玫瑰墙上。
因此他再次对黎奉动用了所谓的家法。大概是怕他反击,所以还特地请了好几个alpha保镖将他摁在地上。
他也确实没反抗,不过当夜,他买了一箱的烟让黎恩抽,随后把没熄灭的烟头都丢进了黎秋林的房间。
黎秋林差点被烧死,愈发生气,决定将他下放到贫民区自生自灭,而这正合黎奉的意。
然后,他顺利地住进了奚玉汝的家中。
现在或许可以称之为“他们的家”。
黎奉擅长习惯,因此早已习惯也接受了不被爱、不被关注。但是奚玉汝总是会无限度地给予他关照和爱护,就好像奚玉汝会把别人不要的杂种放到玻璃恒温箱里去养。
结合后来奚玉汝身边人的评价,黎奉得出了一个结论——奚玉汝是个好脾气的人,和一个名为黎奉的人有很大的差距。
当然,他并不认为那些行为藏着十分的真情。
奚玉汝喜欢钱,而黎奉的“黎”有钱,因为钱而奉承他,也并不是没有这样可能,毕竟贫民区学校的所有人都是这样的。哪怕他一句话不说、一个眼神不给,他们也愿意围在他的身边。
对方现在愿意跟他道歉、带他回家,那当他做出更过分的事情时呢?应当是像黎恩一样气急败坏、相反设法地羞辱他,或者是像黎家的那些体面人一样不闻不问。
不管是哪一种,黎奉都习以为常了。
正因为习以为常,所以他可以容许奚玉汝偶尔的伪装失败,比如今夜莫名其妙地对他发脾气。
但也仅限偶尔,对方多数时候都应呈现包容的姿态,而且也一定要一直留在他的身边才好,毕竟他早已习惯每日八时在这间狭小的房屋中与奚玉汝共进晚餐。
习惯之所以称之为习惯,应当是不会轻易被改变。
可是私心而言,黎奉还是希望奚玉汝和别的人都不要一样才好,因为他见过太多一样的人了。
想到这里,他撑起自己的上半身,然后偏头躺在奚玉汝的胸口上,侧耳贴在心脏跳动的地方。
一下又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