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名字叫做拜武,而事情的发生,并不在他的身上,而是他爷爷小时候的身上。
时间来到了一九六六年的东北。
当时的东北,实行着人民公社,什么是人民公社呢?
简单来说,就是大家一起出力,一起劳作,通过劳动获取工分,每个人各司其职,做好自己应有的事情,而食物,日常需要的物品,则是大队上面按照家里的劳动力分配下来。
故事的主人公,名叫拜无忧,他的父亲给他取这个名字,是希望自己的孩子一生无忧无虑。
但是,在那个年代,能有如此思想的人,没有意外,拜无忧的家里曾经是地主。
其实那个时候的地主,并没有想象当中那么坏,而拜无忧的父亲,在当时的村子里,还算是比较大的地主。
家里不仅不愁吃穿,而且还有炮楼,当然,那个时候的炮楼并不是用来打仗的,主要的用途是为了抵挡土匪,保护家里人的。
而拜无忧的老爹,因为家里的良田不少,租金也不是特别高,加上每个月的初一十五都会请租客来家里吃饭,所以名声也算是比较不错。
不过,随着时间的流逝,很快,就来到了拜无忧二十多岁的时间,也就是一九六六年。
他的老爹因为是地主,所以在拜无忧还小的时候,就被带上高帽子和枷锁,抓去游街了,并且因为不堪重负,最后死在了历史的洪流之中。
而拜无忧呢,则在他母亲的抚养下,独自长大,不知道什么原因,家里只有拜无忧一子。
虽然名叫无忧,但是命运就是喜欢戏弄人,无忧却过着忧虑的一生。
当时拜无忧正值青年,因为家里成分原因,导致一直没有娶老婆,也没有女性看得起他,在那个年代,贫民,就是自豪,贫困,就是高人一等。
。。。
“啪!啪!啪!”
秋天收集的荞麦,正在农民公社中,被许多人拍打着。
有七八岁的小孩,三十多岁的妇女,五六十岁的男子,几乎所有人都没有说话,如同一个个机器人一般,忙活着手中的工作。
而拜无忧呢,此人因为小的时候,也算是上过几天书,请过教书先生,所以相对于其他人来说,脑袋也比较灵光。
但是就是这种脑袋有些灵光的人,却不愿意做这种机械性,费力的事情,心中没有集体荣誉感,因为他自己知道,就是这种荣誉感,害死了他的父亲。
拜无忧虽然手上拍打着荞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