族人没有把他当作粮食直接剁了用盐腌上带走就已经算是有情有义。
地方穷苦,民风也彪悍,在黑狡所知范围内,附近几大部落都有食人的习俗,有些强大部落甚至会在极端缺乏食物的冬季出来攻打其他弱小部落,抓住的人口大多会被做成腌肉,只有少部分才会被当作奴隶留下。
而在部落之外,还有超大型部落合并而成的城市,分为上中下三等,但少年只是听过,从来没有去过,他连自家部落方圆百里地都没踏出过。
严默融合了这些记忆后,无声地盯着简陋的棚顶看了好久好久。
一只大手挥开盘旋飞舞的蝇虫,一把抓住他的头发把他的头拎起。
严默表情立刻改变,从面无表情变成讨好的小心翼翼,哪怕他头皮被抓得生疼。
“还没死?”脸上纹青的凶恶男人像是很惊讶。
他看了眼少年的右腿,那里的伤口看起来越发可怖,蛆虫已经爬满了半条腿,浓水和血水混合,裸/露在外的肌肤被蚊虫叮咬的全是肿包,少年身上一股腐烂的臭味和尿骚味,这里可没有人会为一个必死的储备粮疗伤,自然也没有人帮他清理。
是啊,我命大。严默同样很惊讶,他大致算了一下,从受伤到现在大约过去了两天,如果是普通人,伤势那么重,又有感染发生,在缺医少药的现在,他百分百没救,就算救下来也得砍断那条受伤的腿。
可是再次发烧醒来时他注意观察了一下自己的伤口,表面化脓现象很严重,但拨开表面那层脓,里面的血肉还是新鲜的,并没有腐坏,腿部血液也在正常流动,断骨处虽然有点发黑,但腐坏情况并不严重,只要能正确处理并用药,完全有希望康复。
不过也正因为伤口始终处在较新鲜状态,他也得始终感受那份绝对让他无法忽视的痛苦,就算在昏迷中也无法逃避。
但这些话他并不能和凶相毕露的男人说,只能一脸诚恳地表达自己的感谢:“谢谢您救……”话没说完就被男人扯着头发从草棚里拖了出来。
严默疼得直抽抽,可他无力反抗也暂时不敢反抗。
“不……不要……杀我……求求您!”
一句求饶喊得结结巴巴,他虽然已经能听懂这个部落人所说的话,但想要流利地说出口还需要一些练习。
男人停下脚步,把他扔到了地上,一脚踩住他的胸口,单手支在自己大腿上,弯腰道:“我昨天来看你已经不行了,肥犬还说今下午就宰了你,我本来打算在肥犬动手前先掏了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