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o;说说看,你想要去学什么?”顾义仁坐下来,笑着打量沈奚。
沈奚抿了嘴唇,寻思半晌说:“学医。”
两人诧异对视,顾义仁竟问出了让她意外的问题:“是因为傅侗汌?”
沈奚略错愕,记起这是自己的“丈夫”,因为不晓得该如何作答,就没吭声。
倒是婉风用脚踢顾义仁,截断了这场问话。
“我们来给你安排。”婉风告诉她。
不知是他们的本事大,还是傅侗文的人帮助了他们。很快,沈奚确定了读书的学校,离正式入学还有三个月,婉风俨然成了她的私人教师,事无巨细,着手衣食住行,让她适应这里的生活。到夏天入学时,她已经习惯了穿短袖子的衬衫和西式裙子。
傅侗文的信始终压在她的枕头下,在入学前一夜,她鼓起勇气问婉风,自己能否写信给傅侗文。说完这句,沈奚察觉到不妥,又说:“好让他转寄给我的家人。”
婉风自然认为理所应当:“这倒没问题,只是往来信笺要耗费很长时间,你要有耐心。”
沈奚颔首:“我知道,他一月一日寄给我的信,二月下旬才到。”
“这么快?”婉风倒是惊讶,“没有寄上一年,算是好的。”
婉风给了她钢笔和墨水。
沈奚将信纸铺在桌上,握着钢笔的手悬在纸上良久,适应着这个笔的手感,也在心底拼凑要给他说的话,斟酌半个时辰,落笔记下的却是琐碎的事。她想这里是美国,他先前是在英国,那么多写一些经历他也不会觉得烦闷,毕竟从未来过,总会有新鲜感。于是越写越有了力气,甚至连人生中见到的第一块巧克力的形状都给他画在了信的结尾。顺便标注:苦中带涩,涩中有甜。
一封信写到天将亮,郑重折叠好塞入信封。
可过了一日她后悔了。她是因家道中落,几岁就从广东被送到了乡下老宅,才会对这些感到新鲜。可傅侗文何许人也,怎会不认识这个。
到了十二月也没有任何回音。
沈奚倒是很会宽慰自己,只是可惜了十三张信纸的内容。
这期间她从一个完全跟不上的学生,到已经开始听得懂教授在讲些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