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不死了。
因此在巫师的分类学中,血族,巨人,精灵,都是着名的“长生种”。
而次生血族,乃是原生血族利用他们古老的仪式,转化而来的血族仆从。
这才是大多数人口中的“血族”。
这些血族比较畏惧阳光,他们隐藏在人群之中,在暗夜之中,吸食人血。
当然,也有一些拥有强大意志力和道德感的次生血族,是吸血牲畜之血的,不过这种人比较少。
对血族而言,人血是美味的奶茶,而牲畜之血,则是变质的牛奶,难以下咽。
“在我领地内作祟的,应该是次生血族,次生血族的实力,一般都是大骑士水准,一些强大的,可能是拥有接近顶级大骑士甚至是接近传奇骑士的水准。”李维内心自语。
他这段时间派人去其他贵族的领地也调查了一番,发现这种类似的凶杀桉,在其他领地,这些年也有发生。
并不是自己来了鲜花城才这样的。
这说明,这些疑似血族的家伙,并不是在针对自己。
这是他们自古以来的生存方式。
只不过因为自己对于治安查的比较细致。
所以才会发现这一端倪。
要是其他领主,如果是死的一些普通人。
可能也就不会在意,每天因为饥荒和战争死的人多了去了。
这些人命,根本不足以引起那些领主的重视。
只要这些潜在的危险,不威胁到领主的统治,没有人会在意这些。
李维心中也不知道要不要对血族动手。
据弗兰肯所述,血族是比较团结的。
因为它们是小团体,所以往往很重视内部团结,这样才能在残酷的人类社会,不断的延续下来。
“算了,先不管了,只要不是太频繁,就这样过去吧,我马上要成为巫师了,不要节外生枝了。”李维心想。
他倒不是很害怕次生血族,他就是担心原生血族,那是只有正式巫师才能对付的玩意儿。
李维估摸着,如果是依靠骑士之力,至少也得传奇骑士才能对付真正的血族。
“血族天生拥有超凡脱俗的力量,速度,体质,强大的恢复能力,原生血族甚至还拥有类法术能力,这可比大骑士勐多了。”
“但是血族比较惧怕火焰,我的焰流之印,将是对付血族的利器,黑气也能对付血族。”李维心道,他虽然不打算主动出手,可是防人之心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