盯着鞋看。
此前确定的策略,是顺着钱的流动,寻找用现金订房的客人。
这个年代,还用现金交易的客人自然是极少的,若是年龄身材之类的符合,那就列入嫌疑对象,再进一步的筛查。
可筛查来筛查去,现在的嫌疑列表里面,竟是一个人都没有了。
再找第三遍第四遍,其实也不会有质的改变。
大家对犯罪嫌疑人的判断,也许从根本上就是错误的。对方也许不需要住酒店,也许直接离开了宁台县,也许住店没有用现金……
任何可能性都是存在的,但江远从内心深处,认为犯罪嫌疑人会追求更舒适的生活方式。
因为重返犯罪现场的犯罪嫌疑人,内心必然是狂妄和自大的。
他连犯罪现场都敢回去,甚至敢看着江远擦那么长时间的证据,他会连夜离开宁台县吗?
江远这么想着,喝了口羊肉汤,直接将进度条拨快到了晚上。
如果猜测没错,下午那段时间,犯罪嫌疑人是在看江远擦地板。
所以,他如果要住店的话,就只能晚上来住。
理论上,也不会更换衣服。
因为将犯罪现场穿着的衣服带走处理,更稳妥也更自大。
江远尝试着猜测对方的心思,嘴里嚼着肉夹馍,一双灰白配色的运动鞋,就出现在了视频人群中。
江远甚至都没有看到视频里的人脸,但那双鞋,都不用固定放大,江远一眼就认出来了。
毕·马威!
一双不讲究的鞋。
不讲究的起名方式,不讲究的审美设计……
江远最近几天,脑海中不断悬起的就是这双鞋,如今再次看到——
江远丢下手里的肉夹馍,先按了暂停,接着将视频放到正常模式来观看。
其他人注意到江远的动作,也都围了上来。
“旅行团?对啊,旅行团是集体办理登记手续的。”影像办公室里,跟着江远一起看视频的高建胜一拍大腿,又激动又疼。
“这个人。身高体重年龄,都符合。看着是单身。他脚上穿的是毕马威,衣服裤子也都是在那个打折店里买的。”江远在视频中,将犯罪嫌疑人给指了出来。
这是一名长相平凡的中年人。脸看着有点老气,眼睛小,嘴小,理了一头短发,乍看起来,像是旧小区里的保安大叔下班了,换装回家的样子。
他的外表看着颇为平静,跟旅行团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