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优势,去限制竞争对手的社交、传媒平台进行合理传播的行为,是违法的。
这个法律的目的,当然是为了防止这些足以影响舆论的机器,掌握在一个人,或者一个特殊团体的手中。
明面上,这和“文化艺术的自由传播”有关,但实际上,立法的背后藏着怎样更深的用意,想必了解的人都了解。
林曦怎么也想不到,微聊居然连这个底线都敢去挑衅了。
却听宋超又说道:“我们法务也跟他们的法务沟通过了,但是对方法务说,我们这属于未经登记的非法广告!他们拦截是符合法律法规的,要不然就让我们去告他们!”
林曦不由“嘶”了一声,心想这帮讼棍也是真有办法啊,这么一说好像很合情合理有没有?
确实,音浪“集五福”也好,“兔兔乐园”也罢,的确只在游戏领域进行了备案,但是没有备案过广告属性。
到了法庭上,微聊说这些活动宣传了快音,又给快音带来了新的客户,所以定性为“广告”,一点也不过分。
不得不说,这帮孙子是真特麽能整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