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屍分的这麽细,独居的可能性很大,就算是这样,卫生间之类的地方,估计都是一塌糊涂的,下水说不定也会堵了,
还有碎骨片之类的,你不知道会溅到哪里——-—-」马继洋马上想出一个法子来。
既然猜测凶手是在家里分屍的,那就去看看好了。
虽然说,凶手肯定是清理过了的,但现场看看,指不定就会有发现。
至於工作量什麽的,马继洋暂时没有考虑在内,案子都焦灼这麽久了,有个线索就赶紧铁脚板吧。
江远倒是不反对,跟马继洋想的差不多一一说不定呢?
说不定,被走访物件就露出马脚了;说不定,走访的警员就发现线索了;说不定,被走访人员的邻居就突然站出来说,我们这里最近有一件怪事·—
‘行,那这一条线索,就由马大队来跟进。就带您本队的人,够吗?」跟以前不一样,江远现在就是专案组的负责人和指挥,人员调派一言而决,只需要事後同步一份会议记录给余温书就行了。
马继洋思索了一下,应了下来:「小规模的查一下,应该是够了。”
马继洋的大队有30多号人,如果是大规模的排查的话肯定是不够的,大规模的走访也有点少了,而这也说明江远对这条线索并不是很看好,所以投入略少。
当然,江远也是用了问句的,所以,马继洋若是愿意承担更大责任,自然可以要求更多的人手,正所谓责任越大,能力越大—·
马继洋却是没有再提出来,走访前科犯有好处,也有不好的地方,最起码一点,前科犯的反侦察能力都要强的多,能否走访出来,很多时候要靠刑警本身的能力,所以,单纯的增加人手,并不一定能增加成功率。
「莪们呢?」旁边的曹楚军是三大队的大队长。他是长阳市刑警支队最早接触江远的大队长之一,只是年龄偏大,余温书就较少将他派到江远这边来。
这一次的案子是曹楚军早早就参与了的,自然一路跟了下来,他也不想江远顾忌自己的年龄,
所以主动请示。
江远想了想,道:「我个人倾向於等一等。从目前的证据来看,我认为死亡时间可以修正一下,之前是28到42天。以屍体发现之日为基准算,相当於是屍体发现前8到22天前。我的判断,10
到14就可以了。”
不止是曹楚军,在场几名刑警都是眼神一亮。
死亡时间的跨度这麽短的话,许多调查的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