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谎。”凌霜拆穿他。
凌霜举着电筒,在里面转了一圈——
很快,她发现墙壁上有字,一排又一排,密密麻麻。
细看都是两个字母:LS
LS……
凌霜……
凌霜立刻反应过来,扭头问周浔安:“这些都是我名字的缩写么?”
周浔安点头,他怕被有心人发现,所以用了字母代替。
“为什么要写这些?”凌霜眼窝隐隐发热。
“想存留点希望,想回去,我每次想你的时候,都会写一遍你的名字。”
凌霜打着灯照上去,成千上万个LS,一遍遍都是她。
凌霜抬手抚摸着那些字,想象着他在这里刻划的样子,指尖忍不住颤抖。
她仿佛听见这些字母在和她说话——
它们在说:“凌霜,我想念你,真的很想念你。”
她低声啜泣:“周浔安……你说实话,你究竟在这里待了多久?”
他走上前来,替她把眼泪擦干,回答道:“1054天。”
1054天,差几天就是三整年。
她根本无法想象,那么多个日夜,他究竟是怎样熬过来的?
蛇鼠成群,暗无天日,吃不好,睡不好,还有各种酷刑加身……
换个意志力薄弱的人,恐怕早就自我了解了。
凌霜的眼泪再也绷不住,她扑进他怀里,用力抱住他。
周浔安愣了愣,搂住她。
很奇怪,她一来,他那些痛苦的记忆仿佛跟着淡去许多。
凌霜越哭越凶:“你以前为什么从来不和我说这些?”
他安慰道:“都过去了,我已经回到你身边了。”
“不,你应该说的……呜……周浔安,你不该把什么都藏在心里的。”
“好,以后都告诉你。”他改为牵住她的手,“走吧,不在这里待了。”
清莱正在下雨,雨水冲刷在石板路上,树木青翠。
两人搭乘公交车去了集市。
周浔安领着凌霜进入一家文身店。
老板起初没有认出周浔安,直到看到他胯骨上的刺青,才用泰语问:“好久不见朋友,原来是你。”
周浔安笑着说:“您居然还记得。”
那老板看见凌霜,好奇问:“这就是那个你要活着回去见的女孩吧?”
“是。”周浔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