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早知有今日,三哥早早把你接入家门,省了不少事。”
早先?“早先我在花烟馆,没出过门,你在傅家,在六国饭店,在领事馆里……也不会知道还有我。”
傅侗文久久不语,最后才道:“是这个道理。”
略停了会儿。
他问她:“在烟馆住着辛苦吗?”
她脸压在枕头上,笑着,不答,不想和他聊这个。
辛苦不辛苦的,为活命而已。
开烟馆的都非善人,刚被送进去,想是救她的义士打通上下关系,她十一岁剃了光头,蒙头垢面,小布褂子穿着,被养成男孩子。可在那种地方明娼暗妓的,喜好“兔子”的也多,有一回她被两个烟鬼拖到门板后头,扒了裤子了,才被认出是女孩子。常去的主顾是邻近几条街上的平头百姓、贩夫走卒,谈不上怜惜,围成一堆笑她估摸是个傻丫头,被烟馆老板豢养着玩的。是个男孩子大家都消遣消遣无妨,是老板养的女孩倒要顾忌了,毕竟能在北京城里开这个的,哪怕是个最下等的脏地方,也要是街头露面叫得出名号的地痞流氓,动这些个人的女孩子,不如掏几个造孽钱,去找隔壁家妓欢喜圆一个时辰的鸳鸯梦。
后来,烟馆老板换了几茬,都晓得要照应她在这里……
这样想,救自己的人是有点手腕的。
“你说,救我的人还能找到吗?”她问。
傅侗文瞅着她。
沈奚原想说羡慕婉风,起码清楚自己的恩人是谁,可联想到顾义仁那一茬,把话又咽下去了,只是解释说:“是想当面道谢。”
短短的一段沉默。
“也许已经出了国。”他说,“那时的人下场都不太好,大多出国避难了。”
傅侗文下床去找修剪指甲的物事,赤膊的男人背对着她,日光照到他后腰上的两道红痕,在她看到时,他恰好因为汗流过去,觉出沙沙地疼,反手摸到了。
他饶有兴致,仔细用指腹去丈量了长度,笑睨她:“还说要给自己修剪修剪指甲,怕会刮伤你,看来是多虑了。”说话间,他找到剪指甲刀,在手心里掂了掂。
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