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支持;中央财政对符合再贷款报销条件的银行贷款给予一定贴息支持。此后,中国人民银行设立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激励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重点领域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项目的金融支持力度。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在总结此前财政贴息政策经验、实地调研的基础上,财政部制定了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聚力支持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
财政贴息能够让经营主体获得“真金白银”的支持,是一项惠企利民的积极财政政策。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财政研究室主任何代欣认为,实施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是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部署的重要举措,通过财政政策、金融政策、产业政策的协同发力,可以有效放大政策激励和引导效果。
对于贴息标准,《通知》规定,银行向经营主体发放的贷款符合再贷款报销条件的,中央财政对经营主体的银行贷款本金贴息1个百分点。按照相关贷款资金划付供应商账户之日起予以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2年。
在期限条件方面,2024年3月7日至12月31日期间,经营主体签订贷款合同、设备购置或更新改造服务采购合同,且相关贷款资金发放至经营主体并划付供应商账户的,可享受贴息政策。结合中国人民银行设备更新相关再贷款额度使用情况,可视情延长政策实施期限。
为推动财政贴息政策落到实处,早见成效,财政部坚持中央财政和地方政府联动,强化财政、货币、产业政策协同,发挥好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引导撬动作用,与地方政府、金融管理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形成政策合力。
财政贴息资金实行“两个预拨”机制,提振经营主体积极性。财政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财政部向各省级财政部门提前下达预算,预拨贴息资金;省级财政部门通过21家商业银行落实贴息政策,定期向其省级分支机构预拨贴息资金,后续根据实际贷款情况据实结算。21家商业银行在收到财政部门拨付的贴息资金后,在向经营主体收取利息时扣除预拨部分的利息,有效降低融资成本,更好提振经营主体进行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信心和积极性。
同时,财政部明确贴息要求,提升财政资金使用质效。此前有关贴息政策实施过程中,有少数优惠信贷资金沉淀在经营主体账户中,未及时划付至供应商账户,影响政策实施效果。此次,中央财政完善贴息标准,明确按照相关贷款资金划付供应商账户之日起予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