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应该是考虑到这一点了。这边的垃圾都是垃圾车自动倾倒的,不经人手,是最好的处理渠道了。”
“这样说来,案犯应该就是这边的住户,或者最起码对这边有相当的了解了?”江远很轻易的得出这个结论。
余温书沉沉的点点头。
得出相同的推断不困难,正常人开着车,到一个陌生的小区丢烧剩下的人骨头,开车到山脚下看到了人工湖不丢,偏偏要开车到山上的小区,丢人家的垃圾桶里,有这个必要吗?
如果不是知道收集垃圾的规则,以及人工湖的清淤程序,正确的做法就是丢到人工湖里去。
跟正确一点的做法,是丢进哪条河里去。
更简单更隐蔽的方式不选择,反而选择麻烦的,最适合的理由,就是本地住户。
不过,这里面有一个问题,也就是江远刚才说的后一部分,“对该小区有相当了解”的人,其实也有可能做出相同的选择。
比如一两年前还居住于此的住户,或者租客,又或者来这里玩过的亲戚。
就现有的线索来说,余温书是不太愿意讨论这个问题的。如果真相真的如此,那通过住户排查的路线就相当于走不通了,这个案子,甚至都可能办不下去了。
江远此时也在做思考,并道:“其实,如果想处理的一点都不剩,应该再烧烧,然后砸碎了再磨……”江远想道:“有点着急。”
都烧到瓷化状态了,老实讲,砸一砸,可以砸的很碎了。
当然,现在的骨片已经很碎了,最大的骨头才是手心大,最多的椎骨,每块也就跟一截小排骨的大小差不多。
到了这个程度,大概率已经是被砸过了,或许对凶手来说,已经不想继续砸下去了,又或者,是工作量太大了,砸到这个程度,已经腰酸背痛了……
再或者,不敢敲击的太久?
江远回忆着自己看过的骨块,转头问道:“伱们有询问过居民们关于噪音的情况吗?很短的时间也应该记录下来。”
“有问过,主要是景岭小区,其他小区的,还没有系统性的问过。”余温书明白江远的意思,问:“骨头都有敲砸过的痕迹吗?”
“我觉得应该是这样,先烧过,烧的比较脆了,砸了,然后再烧,之后去了一些边缘,随便砸了砸,就是现在这个样子。”江远说过,道:“现场肯定很混乱的,得有一个比较大的面积来干这个事,然后免不了得有敲击的声音,半个小时总要的。”
“我让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