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不违反用人政策的。
又是一周,老林终于等来了样刊,也等来了汇款单。
在而今,这是一笔相当大的钱。稿酬最低是千字十块,但显然,人家并不是按照十块给算的。最高的稿酬是千字五十,人家取了个中档,按照千字三十给结算了。
八万字呀,两千四百块钱。
林双朝这个级别的工资,一月才一百二。
四爷在供销社,一个月的工资多少呢?四十!
这样的收入,去哪个单位不去哪个单位,意义大吗?
这个恭维那个恭维的,林双朝突然就觉得□□耀了。人家吹捧他一句,他不耐烦。可这样的吹捧,他一直听不烦。在办公室给供销社打电话,“小金呀,样书和汇款单都到了,你们看,是我给你们寄过去呀,还是你们来取呀!”
要想寄过来就寄了,又怎么会打电话,“我们过去取一趟吧!正好也有点事想征求您的意见。”
好!那就尽快来吧。
他高声大气的在办公室打电话,外面听的清清楚楚。
这股子激动的劲儿压下去了,他才翻看内容。八万字的长短,得连载。这次的刊物,腾出了三分之一,来刊登小桐的文章。
这一看还真就看进去了,也终于知道人家为什么会约稿了。
这是一篇掐在时代脉搏上的,很有深度的小说。
他想等等,等小说连载完了,要在会上推荐推荐!好就是好,不是因为是我女儿写的我才觉得好!我还怕人说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