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你跑到外地躲起来就成的事!
怎么办呢?先把车给供销社还回去,然后回去用架子车拉上西瓜,把原身攒下来的两百七十块钱都拿上,上派出所。
派出所可太熟了,打架现在很少有报警的,关键是现在这交通,跑去报警,然后警察再骑着自行车出警,这工夫人早跑了。所以,打架当时不报警,人只要是小伤,事过了没人追究,这是双方都动手的事,问题不大。
关键在于跟这些混子在一起,没搞偷摸那一套,但贼赃原身确实是用了。像是这家的杏,那家的桃儿,西瓜棉花,乱七八糟的,都没法细数。主动偷的倒是没有,不是原身有节操,关键是这家伙经济条件好,又爱时髦,才不会半夜三更钻到地里喂蚊子,只为那三瓜两枣呢。
东西一拉,往派出所一进,直接敲所长的门。
老方是所长,二十年没挪窝,也是本公社的人,跟金印都很熟悉,一看见四爷就打量,“哟!你小子呀!穿的人模狗样的,头发可算是舍得剃了……这是又干什么了?”
大热天的,他一手端着个大茶缸子,一手摇扇子,“说吧,是又去哪个公社惹事了,人家动公家了?”
四爷摇头,“没有,今儿就是请您一趟,跟我去办事的,一些错得认呀。咱们不是一直说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嘛!小子知错了,也在咱们派出所的教育之后真心的想改错了,您得给我这个改错的机会呀。”
别管别人的认识变不变,得在法律和相关部门这里,把事情在这一个阶段做一个了结。之前的一切,在这里画了句号,省的来回的翻腾。
方所就嘿了一声,“你小子这是吃错药了,又打的什么主意?”
真心改错人都不带信的。
那怎么办呢?他只能说,“说了个对象,这态度不诚恳,人家姑娘不嫁我。”
嗯!这个话还有几分可信了。
方所起身要添热水,四爷亲自给添了。
这么有眼色,方所都不好意思为难。再说了,这小子……确实是说的对。如今这大小伙子,半大小伙子多的呀,四处游荡,没事招猫逗狗,找茬闹事的人特别多。只要丢的不是牛呀猪的,像是田里丢庄稼,哪村没有呀?这都是没法处理的事。
他现在跑来,主动认错,说是被教育好的。那这好歹是个典型吧!
行!叫两个记录的,都说说看。
四爷就从脑子里搜刮了,跟谁谁谁因为什么打架,双方的负伤情况云云,再就是出去吃饭,他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