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的记忆像走马灯一样,在他脑子里飞速旋转。他不记得自己是怎么走进尸林的,但记得那么多的修行者,没有一个愿意理睬他。他走过一片水塘,终于在塘边遇见一个正在看蝌蚪的人。那是个少年,十六七岁光景,长着一张十全十美的脸。见了他,很高兴地对他笑,说他养的蛤蟆生孩子了,邀请他一起观赏。
他不明白蝌蚪有什么好看的,但因为寂寞,还是和他一起在池塘边蹲了一下午。那么无聊的事,他觉得自己以后肯定不会再干了,谁知犯傻也有瘾,后来他跟着他做了很多稀奇古怪的事。尸林里的人都在独自修行,只有他们,永远形影相随,时间都花在看花看草上,根本就是不务正业。安澜说:“齐光,你看他们,一个个休行修得愁眉苦脸,眼袋都快掉到肚脐眼上去了。我们用不着这样,说说笑笑就能成事,因为我上面有人。”
他失笑,“你是有人,我不一样,我还是得修行,但愿能早日修成正果。”
“我有人不就是你有人么。”他拍拍胸脯打了保票,“我给你加持,不管成仙还是成佛,我一定带你一起。”
果然他说话算话,飞升的时候拉了他一把。其实他进尸林,原本是想修成佛陀的,结果莫名其妙成了仙。很长时间他一直想不通,“为什么我们要成仙?”
“成仙可以娶老婆。”
理由真是牵强,有谁修行是为了娶老婆?不过既然已经选了这条路,也只有这样走下去了。
秋水长天,物换星移,倏忽七千年。这七千年里他们谁也没有娶到老婆,因为道行越深,参悟得越透,就越不需要爱情。
蓬山的世界很清静,鸟鸣啾啾,清风过树。大司命的工作比琅嬛君多,他在奋笔疾书的时候,听见安澜在外面长街上放声高唱:“阳春二三月,草与水同色……”
七千年相伴,他们的性格越来越像,甚至常有人认错他们。窗外的风翻动案头的书页,哗哗一阵清响,他蘸了墨,顺口低吟:“同为游冶郎,只缘早相识。”
有时候觉得自己像他的影子,笼罩在他的光辉之下。说不上喜不喜欢,只是觉得被命运捆绑着,相伴成了必须。安澜天资独到,太聪明的人,做什么都不需要废力气。自己的修行还是差了一截,他只好加倍的努力,独自在通往殊胜的道路上发足狂奔。
但参悟得再多,也不能消除他阴暗的一面,他的性情中本来就隐藏着乖僻,像追云的风筝,天壤之别,久而久之会生嫉恨。
头脑清醒地看清自己的弱点,比稀里糊涂更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