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就叫相公。”
“……”
说着偷眼看了看胡麻,仿佛是在确定自己叫没叫错,又忙忙的磕头道:“公子别撵我,我学会做饭啦,也会缝衣裳,会打扫庭院……”
“看花灯的时候遇着了干娘?”
胡麻听着,倒是皱了下眉头,隐约明白,这应该是个被拐了的女娃子。
细问她究竟家在哪里,却见她迷迷糊糊,只记得大石头崖,但具体的州县却是说不清楚,也不知是被拐出来的时间久了,还是中间中过什么迷魂法术。
于是微一沉吟,便道:“不必叫我相公,更不必叫我少爷。”
“我不撵你走,但也不能留你住在庄子里,先去外面给你找个安身处,回头再托人打听一下大石头崖这个地方,若能找着你的家人,便找人捎个口信,过来接你回去。”
黄毛丫头听了,喜出望外,千恩万谢的磕头。
胡麻也是心里叹了一声,自己最多也只能这样做了。
直接撵她出去,倒确实不像话,这世道,大老爷们一个人走在外面,都讨不着活路,更何况是个没长成的黄毛丫头?
白葡萄酒小姐说过,这是个乱世,妖世,凶世,像她这样的情况,其实并不少见。
甚至说,非常普遍。
自己没那好心肠,一些坏事不发生在自己眼前,也就装着不知道。
但自己终究也没冷漠到,看见这些可怜事发生在自己眼前,却仍然装着没有看到的境界。
但他确实没有将这人留在身边的打算,自己虽然也是童子身,不知肉味久矣,但也没有馋到这个程度,动不动就想着捡个丫头暖床。
尤其是这种身份存疑,不知究底的,留在身边不是自讨苦吃?
退一步讲,真的馋了,那准备几两银子,去牙行里随便挑,什么样的没有?
毕竟乱世,人命不值钱,这种黄毛丫头,还不如羊贵。
还不如当件善事,打听清楚了,送她回去。
带了她走出屋子,外面一众伙计眼神便都直勾勾的,她低了头,身子颤着,不敢看任何人,直到胡麻将她领出了庄子,来到了镇上的酒肆之中。
胡麻向那酒肆的掌柜道:“我寨子里来了个亲戚,想到城里大户人家做工,我那庄子里没个落脚的地方,便先安置在你这里。”
“这里有点银两,你每天给她安排点饭食,找你媳妇的衣裳给她换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