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6章 【另有隐情】(第2/5 页)

大世争锋小说最后四章 水鬼游魂 950 字 2024-02-22 08:2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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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袋上,让他被孤立了起来。

早就受够了这种夹板气,杨度直言道:“民主如果是让人受穷和满足一部分人的权力欲望。我看不要也罢!”

“杨兄是过惯了好日子,其实站在胡某人看来,过几天苦日子也没有什么不好,至少没吃过粗茶淡饭,就体会不到白米饭的香甜。”胡汉民皮笑肉不笑的样子,像是故意要挑起对方的怒火。

夏寿田加入其中:“听说胡先生在广东从事过法律的事宜,担负着西方律师一样的工作,听说在教育上也颇有研究,或许胡先生能够给在下解惑。民主是让有无数个声音自由说话呢?还是无数只耳朵听一个声音宣扬?”

胡汉民脸上的笑容凝固了,随后脸色阴沉下来。

在国外。律师是一个上流社会中不可或缺的一员,同时本身也是为上流社会服务的人员。但从本质上来说,律师是一个为了钱,放弃正义的职业。

从事这个行业。眼中应该没有队和错,也没有正义和邪恶,而是利益至上。

讼师是华夏的律师,但和西方国家的律师又有不同,因为在华夏,讼师还有另外一个身份读书人。在追求读书人品格的时代里,讼师的行为显然是给读书人抹黑了的。

其实,一千多年的科举制度下,读书人这个群体也是良莠不齐,但却对于一些职业来说,还是表现出出人意料的齐心。讼师,就是这样一个职业,为读书人阶层不齿。

而胡汉民恰恰在老家做过这样的行当,先比西方世界的律师,在晚清讼师这份职业要有前途的多,因为他们是衙门里外通吃的存在,也是沟通衙门和被告的中间人。

如果律师挣的钱还有少部分是干净的,是无愧于道义的。

但讼师的每一分钱,都是沾满了血泪的黑心钱。

当然,胡汉民另外一个职业,教育!也不是什么光明正大的事迹,反而比他当讼师更加的见不得光。成功考取举人之后,胡汉明并没有继续科举,进京赶考的打算。反而在广东做起了替考的买卖,本身就是举人的身份,出场费少不了,加上对于科场的了解和本身‘八股制艺’的功力,让他尝尝能够让客户满意而归。

而短短的几年时间里,他就为自己挣下了万贯家财,据说仅这两项就有二万两白银之多。

当然,这些不是攻讦胡汉民的理由,只是一开始夏寿田就没有和胡汉民交谈的意思,反而对胡汉民身边的年轻人很感兴趣,肩膀前倾了一下,笑道:“还不知道这位先生是?”

“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