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见抱怨。
谢斌乐了:“诶?怎么回事,不是刚在一起两天吗,就当老公疼了?好,好,我无良,那你多疼疼人家啊。”
初见窘。
余光里,检边林在对着琴谱,抱着谢斌让人送来的吉他,倚靠在小温水泳池旁的软垫上休息。
据说晚上的戏有这么一幕。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检边林本身就是乐队歌手出身,为他量身写的场,总之,这也不用替身,真身就上了。
谢斌挥挥手走了。
初见倒杯热水,给他放在脚边的大理石台上,在爬上去,还是不爬上去之间犹豫着,最后靠着泳池旁的卧榻坐下,和他相隔了一条窄窄的石台边沿。她在低处,他在高处。
“你是大三,”初见回忆着,“还是大四比赛得奖的?”
“大四。”他最后翻了翻乐谱,合上。
“是什么歌啊?”
“《The Rose》。”
他高中就喜欢弹吉他。学习好,长得好看,加上喜欢这个,“斯文败类”这个词还真不是白担的。那时候各种活动他都是香馍馍,常被各班热情邀去助兴,可除了九班,谁都请不到他。
“你没听过?”检边林问。
初见想了想,摇头:“好像没有。”
“在九班唱过。”
“啊?什么时候?”
“高三,”检边林抱着吉他,轻拨几下,从眼神到表情都清淡得没什么特别,慢条斯理地告诉她,“元旦联欢会。”
高三?初见蜷起身子,用手臂环抱自己的腿,没吭声。就是那年元旦晚会,她被班里男生神秘兮兮叫到楼下车棚,然后被那谁表白……
后来她回去,班里女生也就是兴奋地告诉她,一班的检边林来唱歌了。
检边林若有似无看了她一眼,后背彻底靠上软垫,翘起腿,将吉他抱起来,毫无预警地拨动了弦。这个曲子他太熟悉了,不是因为获过什么奖,只因为练过太多次。
拨来拨去,却只轻声哼唱了前后不接的单独一句:
I say love it is a flower,and you it’s only seed.